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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策略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25 09:52:51   浏览次数:

摘要:民生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国家富强民主的一个层面的体现,解决好民生领域的资金管理使用直接影响着民生问题的解决,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基层民政管理员虚开账户套取贫困资金,灌溉水井形同虚设,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资金使用的态度。因此提高民生资金的使用及其效益、维护社会稳定、关爱弱势群体、充分发挥民生资金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民生资金保发展、保稳定的积极作用,切实有效地解决好人民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国家富强带来的幸福感。本文针对近年来民生资金领域存在的问题及监管策略提出建议。

关键词:民生资金;资金管理;资金使用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19)32-0175-02

民生资金是政府部门分配下达的关乎民生的资金,重点包括扶贫、救灾、低保、优抚、残疾人补助和教育、交通以及其他涉农补贴等资金。民生资金涉及范围广、对象多、项目杂。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社会民众受益规模又不断扩大,民生资金监管压力加大、风险陡增。

一、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以研究民生资金管理为目的,以查阅账簿、审验拨付程序、座谈了解等方式重点对各类民生资金的申请、分配、管理、使用过程进行了分析,旨在真实全面反映各类民生资金的真实情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使民生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化,要在管理制度化、审批程序化、资金管理规范化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各类补贴和保障资金,使民生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在调查分析过程中,发现民生资金在立项申请、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共性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1.未按标准拨付资金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且要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及有关政策拨付,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通过提取规划设计、管理费等名义间接降低补助资金发放标准的方式截留补助资金,导致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按照有关补助标准为800元/人,可从其中提取5%的规划设计费,扣除该项后,应按照760元/人标准下达,实际按照750元/人标准拨付,少下达10元/人。

2.资金到位不及时

在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由于民生专项资金涉及范围广、涉及的项目种类较多,导致涉及的主管部门和环节也较多,以至于有的修路、打井项目实施单位已完工并且已投入使用,但由于需要层层审批,导致不能及时验收,拖延时间过长,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位,直接形成资金沉淀影响民生项目管理。还有的像农业、林业、社保、农机、水利等部门的许多项目,由于地方财政没有严格按照制度及文件的规定划拨民生资金,而是将民生资金直接划拨给业务主管部门,再由业务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各基层对应的业务部门,再由基层财政拨付到受益对象。这一过程也较长,极易形成资金滞留延压,影响民生资金应急救援的效应。

3.补贴项目重复交叉,资金管理较乱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属于残疾人联合会管理,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优抚补助项目属于民政局管理,在实际执行中基本上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员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导致受益人不知道资金从何而来。再有,在资金的预算批复过程中,由于社会总体水平的增加,每年的补助金额也随之增加,但是由于预算的时间与发放时间的差距,导致预算金额与实际发放的金额差距较大。

4.公告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民生资金监管,解决一些地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社会群众不知晓、难监督等问题,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的制度。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补助资金分配不公平,亲属关系照顾严重,该享受的补助享受不到,不该享受的冒充领取,引起村民的不满。由于公告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也直接导致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公示以外的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单位自行增加补助对象等违反使用规定的行为。

5.资金管理薄弱

项目主管部门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存在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或者有些单位虽然设置了专项资金科目,但很大程度上仅起着过渡性质的作用,与单位的经常性开支整体核算,还存在报账手续不严,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不能清晰反映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等存在较大管理漏洞和风险。

6.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由于基层管理部门人员紧张,以至于一些零散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村委会的项目审核人员伪造的花名册不易被察觉,如:退耕还林资金补贴到个人,存在同一名字领取多次的情况。农机补贴项目中发现某单位购买装载机发票型号与实物不符;还有的存在补助对象已经失踪,仍继续发放补助;以及将应当转入对公账户的奖补资金,转入了个人账户。

二、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虽然也制定了很多资金管理辦法及其实施条例,但是在项目的申请立项、批复、资金配置使用以及后续的监督评价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如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不具体、不明确,出现问题不好追责,业务部门只管业务,不管资金使用是否合规,以及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类项目存在重争取、轻管理的普遍现象,但是无人理解项目及补贴资金的意义,使得资金有了暗箱操作的机会。

2.基层监督体系建设严重不足

许多市、县级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项目主管部门管理,既有农业部门,还有民政、残疾人联合会、扶贫办等,但是资金拨付乡、镇级政府时又都归入同级财政所,这就导致了项目越多、业务量越大、资金越分散,管理难度随之更大,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基层乡镇级政府,财务专业人员严重短缺,有的财政所没有一名财务专业的人员,加上业务部门团队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了资金管理与业务管理无法紧密的结合起来,实施有效的全面监督。

3.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支出管理,控制支出规模,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以及体现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政府采购法》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但是由于民生资金项目较多,分散到基层乡镇或者村委会时已经不足集中采购标准,加上主管部门不熟悉采购流程或者变相改变实施方案,导致有些工程类项目的参与单位的采购价格高于同类货物或服务的市场批发价格,从而变相提高了采购成本,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4.缺乏有效的监督

民生资金作为国家的重大惠民政策,涉及的更多是优抚对象、弱势群体以及反映基层百姓的切实利益问题,因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该作为民生资金监管的工作重点,但是在项目启动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工程项目的实施,眼前利益远远大于长远利益,导致只注重施工,不注重后期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问题,成为烂尾工程,并没有真正发挥其效益。

三、强化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对策

1.实施全方位监督

对民生资金使用过程实施全方位监督包括事前审核、事中跟踪监督、事后评价制度。乡镇财政部门及各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不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的公告公示制度,同时还要积极利用好村级群众代表、纪检监督等组织,真正把需要帮助的人员作为补贴对象,把好事前审核的关键期。在实施过程中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等突击检查的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尤其是对建设工程进度及隐蔽工程质量、财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核查和抽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随意修改设计方案或者改变补助对象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最后要把好验收、结算、绩效评价等事后监督的相关工作,并做好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台账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还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的监督作用,对项目选择、实施、后续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共同推动落实资金项目监督评价制度,对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2.强化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核算体系

强化民生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核算不仅要对基层财政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知识的培训,而且要对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参与人员进行财务知识的普及,让他们真正了解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票据的规范制度等基本的财务行为规章。保证民生项目资金的核算不仅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更要符合预算会计制度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支出核算明确到具体项目层级,杜绝民生资金串户使用。

3.完善公示制度措施,增强公开公示实效

财政及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责任,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等,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尤其要做好乡、村两级的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层级要下沉到自然村、到户。发挥好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提高公告公示效果。鼓励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受理,认真核实,限时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4.落实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积极开展民生领域项目资金专项绩效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制度对于项目预算的监督机制,使民生资金项目的筛选立项、组织申报、实施过程具有科学性和规范化,尤其对项目资金的支付进度、支付方式以及效益等情况要进行重点考核,减少民生资金闲置与浪费,并将民生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推广应用,作为下年度同类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与调整的参考依据,构建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的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5.建立数据化的信息管理平台

民生资金的相关部门要联合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不仅可以将管理信息系统和资金发放系统联合起来,而且可以整合民生补贴政策,将规模小、资金量小、补贴类型相似的项目合并,解决多人管理、重复补贴的问题。财政部门在随时关注资金使用进度的同时,起到项目事中监督的作用,还可利用共享所有补贴信息,防止交叉重复享受,大大减少基层管理部门的审核工作量,提高补贴准确度,充分发挥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结语

民生资金作为一项国家的重大惠民政策,要充分发挥民生资金的社会效益,真正解决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深层问题。我们要通过互联网、报纸、微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渠道让人民了解到資金的种类及分配原则,同时要强化责任主体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不仅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又要科学合理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更要强化民生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稳步推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逐年提升。

参考文献:

[1]刘孟乾.基层民生资金内部控制探析[J].审计与理财,2017,(1):48~50.

[2]陶嫣.民政项目资金在新预算法体制下的管理探究[J].管理观察,2018,(3):140~141.

[3]张利娟.“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专项资金管理探索——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例[J].新疆财会,2017,(3):63~64.

作者简介:

要转丽,供职于山西定立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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