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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2-10-16 13:40:19   浏览次数:

                中共龙江乡委员会

龙江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根据《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全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部署和培训等文件会议精神及自治区统一部署,为做好全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以下简称集中排查)工作,延伸拓展我乡5月份防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成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5月份开展的防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基础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最新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着眼深化拓展、系统衔接,集中力量组织一期全面排查和帮扶工作,重点对全乡所有脱贫户(含退出户,下同)、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查找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坚持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帮扶措施,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充实完善到村到户台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对脱贫户,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到村到户工作台账,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广西防贫APP(下同)。

(二)对原有监测对象,采集更新相关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明确、有效。

(三)对原有监测对象中已标注消除风险户,按国家、自治区防贫监测最新文件要求,重新判定风险消除状况,存在风险消除不精准或重新产生风险的,及时修正完善。

(四)按国家、自治区防贫监测最新文件要求,认真排查识别出新的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排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按应纳尽纳原则,及时纳入。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工作组织

乡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全面统筹全乡集中排查工作,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政策解答、督促检查等工作的实施。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组建由县乡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屯)长、防返贫监测信息员等组成的排查工作队,工作队下设若干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2人组成。县直定点帮扶单位要密切配合,抽派协助参与所联系村集中排查工作的干部,在集中排查期间要服从村排查工作队安排,完成排查工作后方可撤回。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开展培训(2021年6月16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队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明确任务要求,确保集中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同步筛查,形成疑似风险名单(2021年6月18日前)

1.“线上”比对。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教育、民政、公安、人社、农业农村、住建、卫生健康、水利、应急管理、残联、医保、易地安置等部门(以下统称县行业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全面筛查出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名单(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在6000元以下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全部列入风险对象名单)并及时反馈给乡镇,乡镇及时将名单分发给各村排查工作队入户核查。

2.“线下”筛查。各行政村在各村民小组(屯)分别召开由排查工作队员、村民小组(屯)长、村民代表等参加的疑似风险对象筛查会议,讨论提出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户名单。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因灾因意外事故造成大额刚性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等。

(三)入户核实(2021620日前)

按照建档立卡脱贫户全部排查、原有监测对象及疑似风险户重点排查的原则,村排查工作队根据同步筛查情况,对照《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规定的标准要求,利用广西防贫APP入户调查评估,排查出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拟修正风险消除名单,并核实核准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信息数据、原有监测对象帮扶措施,6月30日前在广西扶贫APP对不准确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形成到村到户工作台账。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困难和财产情况,拟纳入监测的对象签署《监测对象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四)财产检索(2021年6月25日前)

根据入户调查情况,行政村将签署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的农户名单报乡镇,乡镇汇总后报给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通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组织财政、公安、民政、税务、人社、住建、编办、自然资源、县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财产查询检索,并将财产检索结果反馈乡村核实。

(五)村级评议(2021年6月21日前)

各行政村排查出拟纳入监测对象、拟修正消除风险对象后,及时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组织评议代表(可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两委”干部、村监委、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乡镇应派至少1名同志列席评议会。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不宜纳入的几种情形,综合考虑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是否纳入、修正,并分类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初步名单、拟修正消除风险初步名单上报乡镇复核。

(六)乡镇审核公示(2021年6月26日前)

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初步名单、拟修正消除风险初步名单、入户调查核实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复核意见和复核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复核意见反馈村委会,由村委会及时告知农户。对于符合条件的,将监测对象纳入初审名单在行政村各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同拟修正消除风险名单一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七)县级审定(2021年6月27日前)

结合财产检索反馈,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拟修正消除风险名单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农户返贫致贫风险、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刚性支出等情况,确定监测对象名单和风险消除修正名单,组织乡村防返贫监测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完善信息,完善广西防贫APP信息,并将纳入监测情况告知农户。

(八)落实帮扶责任人和措施。(2021年6月30日前)

1.对新认定的监测对象,针对风险因素“开单”给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科学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确定帮扶责任人。

2.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核实核准帮扶措施,研判帮扶措施是否持续有效,对落实帮扶措施存在问题的,“开单”给行业部门,落实措施,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行政村务必高度重视集中排查工作,加强统筹组织,强化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做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强化督查。乡党委、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工作,对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行政村,将适时予以通报。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行政村要认真总结集中排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等,形成工作总结,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到乡扶贫办。

未尽事宜,请与乡扶贫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文必松,8602169。

 

 

 

 

 中共龙江乡委员会                   2021年6月 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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