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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弊纷争下的电厂超低排放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6-29 08:49:40   浏览次数:

回望2014年,围绕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支持力度持续升温,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超低排放的环境效益到底有多大?超低排放未来又将何去何从?

去年3月份,面对雾霾“锁城”的严峻形势,政府在治污工作上层层加码,山东、山西、浙江、江苏、广东等地的一些电力企业开始对燃煤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部分新建电厂开始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建设,超低排放一时间风生水起大有席卷全国的趋势。许多人甚至一度认为,超低排放为中国的大气环境问题找到了解决的良方。不过,业界对于超低排放的质疑却从未停止过,一些专家学者就指出,超低排放对于减少污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实有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理性对待、合理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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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环境治理与资源利用

火电“超低排放”,也称火电“近零排放”,指燃煤火电机组的排放达到天然气发电机组的排放标准。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2亿千瓦,火电装机容量占8.62亿千瓦,而火电中煤电的装机容量达7.86亿千瓦。研究发现,在雾霾严重的京津冀鲁、长三角地区,单位国土面积上煤电装机容量远远超过西北地区,单位面积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数倍以上,说明了煤电行业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这也促使国家把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

“从目前的经济数据来看,即便是到2016年,煤炭的消费总量也难以出现拐点。”业内人士表示,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燃煤总量的控制并不容易,推动煤炭的清洁消费才是当下最关键的问题。作为煤炭使用的主要方式之一,推动火电行业超低排放,也就顺理成章进入了管理者与企业的视线。

根据测算,在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3项常规指标排放量中,燃煤电厂排放超过全国排放总量的1/3。有效降低燃煤电厂的排放水平,可以显著减少这3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对改善环境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超低排放也有助于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当前及今后的时间里,人民群众对环境需求将越来越高,政府对企业的排放要求也将越来越严格。面对严峻的形势,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不断提升自身治污水平,也是未来生存发展的必经途径。

更现实的问题还在于,推动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有助于解决我国面临的资源瓶颈问题。近年来,许多城市将治理大气污染的出路瞄准“煤改气”,但是往往受制于气源不足的问题。2013年中国天然气的产量达到1210亿立方米,消费量却达到1692亿立方米,供需缺口接近500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近40%,而且未来我国天然气需求量还将不断上升。对于我国这样的煤炭资源大国来讲,超低排放为燃煤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一种新思路,也有助于缓解我国燃气供应压力。

鉴于超低排放的意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等部门专门印发工作方案、行动计划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超低排放技术。特别是2014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的排放限值,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山西、浙江等地分别出台扶持政策,通过电价补贴、改造奖励等举措,进一步推动超低排放。

在政策利好的情况下,一股超低排放的建设或改造风,迅速从广东、江苏、山东、山西、陕西和四川等地席卷全国,“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

质疑:成本太高,成效不明显

“实行超低排放在环保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对超低排放一定要正确解读,不能只看到燃煤过程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控制量,还要站在全局、全社会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就在各地超低排放建设如火如荼之时,一些专家不失时机地对其大泼冷水。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就公开表示,煤炭存在大量的环境外部成本,如果把这些外部成本都加到成本里去,煤炭的经济优势将不复存在。所以,借超低排放大上燃煤电厂是不理智、不科学的,从长远来看也是有害的。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一份最新的研究报告指出,就煤炭的外部成本而言,生产领域包括废水处理、煤矸石占地、生态系统破坏等外部成本是67.68元/吨煤;运输造成的抛洒、扬尘、港口污染等外部成本是52.04元/吨煤;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身体健康危害和环境治理等外部成本是85.04元/吨煤,总数加起来是204.76元/吨煤。火电行业虽然宣称燃气发电成本是0.8元一度电,而超低排放发电成本只有0.4元一度电,但是算上煤炭的外部成本之后,这个优势将不复存在。

还有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是煤质。煤质指标是锅炉最重要的设计依据,煤种不同,生成污染物的量就非常悬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认为,低硫、低灰、高热值燃煤是实现超低排放的基本前提,而目前中国大部分煤炭含硫等杂质比较多,实现特别排放限值都有困难,更别说超低排放。

超低排放的改造对企业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从2004年开始,我国政策对于火电脱硫给出的排放标准经历400mg、200mg、100mg、50mg几个台阶后,控制到现在的35mg。从400mg到35mg,每一轮指标的提高意味着所有火电厂脱硫设施都要进行一次较大的升级改造,仔细算下来,要实现达标排放,一座装机百万千瓦的火电厂,仅脱硫一项就要耗费1亿元。

而且“近零排放”增加了更多的环保设备,系统阻力增大,能耗水平提高,设施整体技术可靠性降低。专家还提到,超低排放比起特别排放限值,3项污染物合计可多脱除0.47个百分点,在当前已经非常严格的排放标准下,多脱除的这部分污染物对环境质量改善作用轻微。而且在客观上和技术上,现有的烟气连续监测技术难以支撑超低排放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截至目前,我国对于20毫克以下的粉尘还没有如此精密的仪器去准确测量,” 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颜炳利说,超低排放的监测数据是不可信的。

某电力集团山东分公司环保处主管张先生就直言,超低排放的提出标志着恶性竞争大幕的拉开,不同电厂的情况千差万别,大家本身就不在同一起跑线上。过高的排放标准要求只会让企业“永远提不上裤子”。王志轩更是毫不留情地指出,企业“自我加压”的背后,实际上是一种出于保护煤电而上演的“保卫战”,是为了生存发展并避免更大损失而提出并实施的一种竞争性战术。

未来:成本要更低,技术选择要理性

鉴于超低排放存在的诸多问题,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以更加理性和科学的态度来看待它。

“治理不足和过度治理都不行,应该适度治理,也就是排放标准要符合现在的经济发展条件。”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推行超低排放必须量力而行,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也表示,超低排放固然有其积极意义,但是如何降低其对火电行业带来的新增成本,是该技术发展的关键问题。

“结合现有技术及电厂经济效益,建议对现役机组首先考虑国标方案、稳步推进清洁方案,对新建机组稳步实施清洁方案、试点超清洁方案。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示范先行的原则,在试验示范基础上推广应用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烟气超清洁排放技术。”在向更高的排放标准进发的同时,必须理性地将大多数电厂的承受能力考虑进去,这成为诸多专家的共识,“许多电厂连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都显吃力,如何实现更加升级的标准?”如果一味追求高标准排放,甚至超过企业承受能力,最终可能导致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铤而走险。

当然,排放标准将越来越严格也是未来的大趋势,对于这一点,火电行业也必须有心理准备,“必须正视并且提前做好准备,在现有条件下,为实现更低的排放标准,必须寄希望于更加低成本的、具备稳定达标能力的环保技术,这也对环保企业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业内人士说。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挑战,熊跃辉认为,超低排放固然有其发展的意义,但是在推进过程中不能依靠强制性,而是需要激励机制作为驱动力进行引导。“我觉得,可以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用税收来解决超低排放带来的不公平问题。在这方面,可以设立针对二氧化硫、烟粉尘和氮氧化物的税种,通过税收手段进行调剂,刺激燃煤电厂进行技术改造,走超低排放之路。”

熊跃辉还提到,可以借助排污权交易的手段,使企业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通过超低排放腾出总量,可以允许企业将腾出的总量转到市场上交易并变成效益,平衡投入和产出的关系,使企业有利可图,可提高企业超低排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超低排放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不仅其说法比较混乱(有趋零排放、近零排放、达到燃机排放标准等),而且技术的运用也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对此,专家指出,在超低技术路线的选择上,每项技术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也各有其适用条件,因此要因地制宜选择最合理的技术。

“我国幅员辽阔,电厂的煤种、炉型、场地条件、环境条件、地区经济条件、电力市场条件等方面差异很大,如西南的无烟煤W火焰锅炉、高硫煤、中西部大型矿区的特高灰分低热值煤,若目前也要求实现超低排放则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尤其西部大气环境容量大而缺水,电厂烟气超低排放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将值得商榷。因此超低排放的实施区域及技术路线应根据燃煤电厂的资源环境情况和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选择。”有序管理和技术应百花齐放的观点,目前已成为共识。

不管结论如何,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目前超低排放在很多地方只是作为样板工程,如果要大范围推广,确实还需要经过更加科学严谨的论证,也需要经过更长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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