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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值链中企业的核心—外围关系探析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18 08:45:42   浏览次数:

摘 要:在市场不确定性较强的情况下,原来垂直一体化企业会垂直分离进行专业化分工生产,之后产品价值链中的企业之间构成一个紧密的联系体。这个联系体中企业间关系是不平等的核心—外围关系,核心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从而也可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外围企业的利益则受制于核心企业。

关键词:垂直分离;核心—外围;产品价值链

CorePeriphery Relationship in Product Value Chain

MA Guangqiu

(School of Economics,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With market uncertainty, formerly vertically integrated companies would become vertically disintegrated, producing according to division of labor on the basis of specialization. Thereafter firms within the product value chain form a close connection. There is an unequal coreperipher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 core companies are more competitive, thus gaining more economic benefits while companies on the periphery are under their control.

Key words:vertical disintegration; coreperiphery; product value chain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联系是千丝万缕的,尤其是提供相同或者相近产品的企业之间。在形成统一产品价值链的企业之间,要么是上下游企业之间具有互补作用的纵向关系,要么是产品价值链上重叠部分之间具有替代作用的横向关系。从市场契约来看是一种平等交易关系,而实质上不同企业在产品价值链中的地位并不平等。总有掌控某些环节的企业居于垄断地位,其行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其他企业,并且其利润要高于其他环节。

一、企业间不平等的结构关系

从历史的演化进程来看,企业间联系经历了一个弱化—强化的过程。

(一)企业联系在一体化过程中逐渐减弱

生产最初的两种方式是家族制和工场手工业行会制,这两种方式对应的是有限的生产规模和狭小的市场规模。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叶,是工场手工业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按照马克思的划分,手工工场有两种基本形式,其一是混成的工场手工业,即制品是“由各个独立的局部产品纯粹机械地组合而成”[1],即不同的独立的手工业工人被集中于同一个工场,然后将不同的工作结果进行组合;其二是有机的工厂手工业,即制品要“依次经过一系列互相关联的过程和操作而取得完成形态”[1]。即包含了现代机器生产的分工协作在其中,已经与现代企业机器生产的方式相同,是“工场手工工业的完成形式”。[1]手工工场生产是基于分工基础上的协作生产,最初是自发形成的,但是经过发展却成为了一种“有意识的、有计划的和系统的”[1]生产组织方式。有组织的手工工场生产方式,已经孕育了工厂制度的萌芽。

18世纪后期,第一次技术革命的核心技术——蒸汽动力带来了生产成本的降低和市场的扩大,促进了生产的机械化,确立了工厂制度。

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发生的第二次技术革命以电气的广泛应用为特点,把人类从蒸汽时代带入了电气时代,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企业的规模逐渐扩大,很多企业都采取了一体化的生产方式。“前所未有的生产和流通速度,促成了几个单位一体化于一家企业之内”。[2]钱德勒所指的“现代工业企业”便是指“把大量生产过程和大量分配过程结合于一个单一公司之内”而形成的垂直一体化的企业,即生产和销售的结合。这样,“管理指导的有形的手”就取代了“市场力量的无形的手”。[3]钱德勒认为是第二次技术革命带来了工业的一体化和聚集,带来了资本密集型的企业,也带来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19世纪后20年和20世纪,工业企业以相同的特性聚集,大规模生产出现。电力的出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企业是资本密集型的,新技术挖掘出了企业潜在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使得生产更有效率。”[4]

在这个时期,企业取代了市场的很多功能,企业间联系逐渐在减少。

(二)企业联系在不确定性的市场中被强化

垂直一体化的企业因为机构臃肿缺少灵活性而渴望精简机构,保持持续的竞争力,这就需要将一些部门分离出去。这就意味着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会加强,因为分离之后的单个企业不可能独自完成向最终消费者输送产品的过程。但是合作并不意味着平等。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角度而言,这实质就形成了纵向限制或者说垂直限制(vertically restriction)。纵向限制的研究属于产业组织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上下游企业之间产品交易的一种契约关系。它是指一个或多个拥有市场势力的厂商所采取的对其下游厂商或上游厂商进行限制的策略行为。包括价格和其他条款,这种契约限制称为纵向限制(vertically restriction)。

从理论上讲,在一体化企业垂直分离后,企业之间需要相互合作进行生产活动,垂直限制就成为垂直一体化的替代形式。所不同的是,垂直一体化是一种永久所有权的一体化,而垂直限制是一种契约形式的一体化,也可以称为是“半垂直一体化”。横向限制一般是经济实力相当的企业之间签订协议的行为方式,与横向限制不同,垂直限制往往是以一个或者几个具有实力的企业为中心而签订契约的行为方式。一体化的企业分离后,原来同一企业内的不同生产环节变成由不同的企业来进行,而“一个产业不论其平均获利高或低,总有部分环节比其他环节更赚钱。”[4]拥有这种生产环节的企业在合作中通常是处于核心地位的,在合作中就形成了核心—外围企业的模式。核心企业既能在分离之后保持其生产的灵活性,又能通过少量资源控制更多的外围企业,追求相关企业合作中的核心企业地位是企业垂直分离的主观动因。

第三次技术革命从信息、产品等各方面的多样性突破增强了消费者需求的不确定性,并且当市场逐渐趋于饱和时,竞争增强,市场的需求空间变得很小,利润空间也被压缩,利润更多的是依赖于消费者的选择和企业的即时适应,即时适应需要的是灵活性的生产方式,企业的垂直分离与合作则成为应对市场需求不确定性的灵活生产模式。早期的一些文章中已经考虑到了需求的不确定性对企业行为和产业结构的影响,Baron(1971)[5]等人认为,当市场的需求不确定时,企业必须调整价格和产量。Carlton(1979)[6]指出,当卖者不能按照买者数目调整价格时,垂直一体化永远不会奏效,因为实行垂直一体化时,当买者从市场上退出时,市场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强。比较经典的例子是戴尔公司的运作模式。戴尔公司的特色并不是技术方面的先进,而是在商业运作方面的特有模式,就是向客户直销,绕过了分销商这个中间环节,消费者一般从网上或者通过电话提交订单,公司根据消费者需求购买配件组装电脑,所以从本质而言戴尔电脑公司不需要车间和设备生产配件,也不需要在研发上投入资金,通过不同于其他企业的商业运作模式就可以赚取高额利润,如果通过垂直一体化的生产方式,所有的组合部件都是自给自足,那么消费者众多的、变化不断的个性化需求就很难被满足。

所以对于大型企业尤其是垂直一体化程度很高的企业,在市场发展成熟、趋于饱和时,因为市场空间的缩小和竞争的压力,很多生产环节是利润薄弱的环节甚至可能是亏损的环节。企业如果继续将精力放置于原有市场条件下的所有环节中,业绩都将是平平。为了应对日趋饱和的市场和变化很快的消费者,高度垂直一体化的企业要进行垂直分离,使企业集中于核心环节的生产创新,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同时以其核心地位支配更多的外围环节生产企业,相关企业间联系因此而被强化。但他们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平等的,而是一种核心—外围的结构关系。

二、核心企业竞争力与核心企业

(一)核心企业与竞争优势

企业的核心能力是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哈默(Gary Hamel)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中提出的一个概念,他们认为能够长期决定企业竞争力的是造就和增强企业的核心能力,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是一种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哈默(Gary Hamel)认为企业的核心能力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于企业的核心能力。[7]Quinn和Hilmer(1994)认为企业应该将不具核心竞争力的业务进行外包,对核心业务进行主要投资。[7]当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实现了产权的分离时,就形成了核心企业和非核心企业的区别。

核心企业竞争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概念的出现是管理学和经济学理论研究交叉的一个结果,但核心企业竞争力与企业的核心经竞争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核心企业是源于相互关联企业的一个概念,指某个产品生产中掌握核心环节的企业。核心企业是针对于多个相关企业而言,指的是在整个产品生产的相关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的企业,一般是因为其掌握的某项产品的核心技术而形成的,可以控制其他相关企业的生产。而企业的核心能力只是针对某个特定企业的竞争力而言,重点仍在于强调企业能力的独特性与难以模仿性。核心企业一般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否则很难在产品生产中占据核心地位。当然,对于不同企业的生产过程,核心环节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依据企业所拥有的资源产生的比较优势来确定的,如有的企业的强势在于研发,可以通过研发来控制生产和销售,而有的企业的优势在于产品集成与销售,则可通过产品集成与销售来控制生产等。

Gomes-Casseres和Benjamin(1994)[8]提出的知识集中化创新作用是一致的,即企业将非核心的部门剥离出去,专注于核心部门生产,这样企业可以将精力集中投入到某一个专业中进行创新,而不是将知识分散化,从而只能产生多环节的微小效应,但前提条件还是Stefano Brusoni(2001)[9]等人提出的生产技术上的可分解性。企业的垂直分离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生产资源的有限性,一个企业很难在所有的生产环节上都保持最有效率的状态,企业需要分离形成独立生产的企业,根据比较优势将不同的环节塑造成有效率的企业。另一方面是企业适应能力的有限性,在市场情形瞬息万变的条件下,企业很难依靠自身的能力快速适应市场与环境的变化,需要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然而正如我们前面说过,一体化分离的企业合作关系很难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尤其是在同一产品生产的相互合作中。一项产品的不同生产环节的附加值是不同的,在新经济形势下,知识、技术等无形产品的重要性超过了商品本身的作用,有的企业会因为拥有的特殊能力和资源而掌握附加值高的核心生产环节,而另外一些企业因为资源的限制,只能承担外围的生产活动。实行垂直分离的原企业一般会将附加值高的核心环节保留下来,于是,企业的垂直分离造就了企业合作中的非平等关系——核心—外围企业之间的关系。

(二)核心企业竞争力的构建

独特性和难以模仿性一直是企业能力理论强调的重点,这两点同样也会提高核心企业的竞争力。同传统的企业理论所强调的一样,核心企业的竞争力也可以在“干中学”积累,也可以依靠自身的资源来构建。不同于传统企业理论的是,现代的核心企业竞争力可以依靠外部网络来构建。

核心企业竞争力可以在“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构建。既然企业的核心能力是一种积累性的知识,那么构建核心企业的竞争力也可以是在企业的实践中逐渐从自身、从外围环境中造就。一般企业的竞争力可以从其他企业的知识外溢性获益,也可以依靠自身积累知识所得,核心企业不同的一点是其自身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其从外围企业的外溢性学习的效应可能不大,主要依靠自身在经济活动中所获知识的积累,这是其优势同时也是其劣势。所以,外围企业也具有后发型的学习优势,如果能够抓住时机,也有可能变为核心企业。

核心企业的竞争力可以借助于内部资源构建。这是传统的核心竞争力理论强调的主要方式,企业专注于自身的资源,来建立符合自身优势的竞争力。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彭罗斯的能力理论所言,企业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质分子,而是异质资源的集合,那么企业就根据自己所拥有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组织资源等各种资源来建立别的企业难以模仿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资金流、企业文化、品牌等,同别的企业进行非价格竞争。核心企业之所以为核心企业,一般是因为原本就掌握了其他企业所不具备的技术资源(技术型人力资源的独特性其最终也会体现在技术方面),但这并不意味着核心企业可以坐拥竞争力,技术的更新速度在加快,核心企业要保持其核心地位也要时时更新其技术。并且,竞争力也绝不是单一要素的结果,而是一簇独特要素的集合结果,核心企业在组织、资金运作等各方面都要强调效率和独特性。

核心企业的竞争力也要借助于外部网络构建。前两种竞争力的构建方式是传统经济学在企业作为研究主体时经常分析的问题,而在企业垂直分离合作的条件下,我们着重要分析的是核心企业借助于外部网络来构建的竞争力。企业的垂直分离,使得最终产品的完成不可能依靠单个企业的生产,相互合作生产为企业构建了一个合作网络,企业的活动就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活动,还会影响到网络的生产,如果企业的活动符合网络的需要,就会被纳入到网络生产体系中,如果不符合需要,就会被生产网络所抛弃。核心企业同样如此,因为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通常也会存在竞争,核心企业的竞争力要考虑到外部网络的资源和需求,例如,核心企业的技术如果与外围企业不相匹配,则只能回归到一体化的生产模式。

企业的能力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活动,近期的很多基于能力的企业理论都集中于企业的资源和能力如何影响其活动,如Godfrey 和Hill(1995); Barnett, Greve和Park(1994);Henderson和Cockburn(1994)。[10]企业垂直分离之后,核心企业所拥有的特质能力不仅仅会影响其自身的经济活动,也会影响到合作网络的行为。

(三)核心企业与外围企业的小核心、大协作

在垂直一体化的企业中,生产各个环节处于同一个产权企业之内,利润最终是整个企业的利润。企业垂直分离后,生产的各个环节是在不同产权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也会在不同的产权企业之间进行分配。而不同生产环节的获利程度是不同的,有的生产环节是处于整件产品的核心位置,一般也会是整个生产过程的高利环节,拥有这个生产环节的核心企业往往可以利用其核心地位控制整个产品的生产过程。

这种合作是核心企业和外围企业之间的合作。从一个产业的角度而言,核心企业只是少数几个,而外围企业很多。核心企业的合作选择往往是非单点的集合,即对应着前向后向的多个外围企业,而外围企业往往是处于被选择地位,一般只对应某一个核心企业,形成了小核心、大协作的格局。从契约的角度而言,所有企业之间的关系都是平等的,合作是建立在自愿合作基础上的。但是从实质生产过程和利润方面来看,这种合作却是非平等的。核心企业是横向价值链中不可缺少的企业,处于中心地位,权力较大,可以掌控其他企业,其获利程度相对较高,在合作关系中处于一种垄断的地位。形成核心企业的原因可能是对特殊性自然资源以及专利的占有等,现实中的核心企业一般是拥有高新技术的企业或者是拥有特殊资源的企业,后者因为特殊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一般不占主流,前者是形成核心企业的重要原因,这就突出了技术知识的重要性。

垂直分离形成的小核心、大协作的格局,实际上是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联合体组织格局。这种具有共同利益的联合体的企业之间不是企业之内的行政等级命令关系,而是一种基于产品组合需要的对应关系。这种组合的企业组织的生产不是依靠行政命令的强制来完成,而是依靠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协调来完成。马狮百货公司是英国最大的零售企业,马狮所有出售商品的品牌都是“圣米高”,而所有的“圣米高”商品都不是不是马狮公司自己生产的,马狮公司只是对商品提出品种、规格、质量的要求,直接向制造商订货,被称为世界最大的“没有工厂的制造商”。马狮百货公司把所有供应商纳入自己的管理系统,整合的基础是契约关系而不是拥有股权。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精心模仿这种模式,带来了成本上的优势。这种模式的基础仍是经济权力,相关企业之间并不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是基于供应商对核心企业的依赖。

垂直一体化分离之后的企业合作一般不可能产生出平等的协作关系,因为同一产品不同生产环节的技术重要性和利润的多少是不同的。平等的合作关系只会发生在技术水平、经济实力相当的经济主体的活动中,很难发生在差异性较大的经济主体间或者经济活动中。

三、市场竞争与核心企业垄断的效应分析

(一)市场竞争与核心企业垄断的同时提升

从哈佛学派的SCP范式的角度来分析,由于市场结构的垄断竞争程度不同,企业行为也是不同的,从而绩效也不同,即市场结构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后来的产业组织理论发展认为,这种关系也具有反馈效应,即市场结构可以决定企业行为,企业行为反过来也影响了市场的垄断竞争程度。所以,从反向作用的关系而言,企业在产业链相关生产环节的不同生产行为导致了企业地位的不同,核心企业以其拥有产品价值链中的核心技术而提升了自己的垄断地位。

从核心企业在产品价值链的垄断地位来看,核心企业拥有的不仅仅是核心技术,而是拥有通过对核心技术的掌握而带来的一系列的能力。企业拥有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力资源,他们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使得企业总是处于技术领先的地位。企业也可以通过掌握的核心技术来确定企业的发展战略,设计企业需要开发的市场和需要合作的对象,在全球范围内有效整合资源,所以核心企业在相关企业的联合体中相对处于一种主导和垄断的地位。对于市场的影响来说,企业垂直分离、核心企业的存在使得市场垄断相对于传统的市场而言程度有所降低,市场竞争相对于传统的市场而言程度有所提高。

从理论上而言,完全竞争是符合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可以使社会资源达到最优的配置状态。也就是说,一个竞争性越强的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越高,竞争性市场的必要条件是相对于整个行业较小的规模的企业。而企业的垂直一体化导致了近乎垄断的非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垄断程度的增加与对消费者福利的掠夺是同时发生的。企业垂直分离之后,由于核心企业的作用,合作企业内部的垄断程度是在增加的,市场的竞争程度也是在增加的。

一方面,企业垂直分离使得企业的组合灵活性提高,相对于一体化的企业而言,较小的规模和柔性的生产方式增强了市场的竞争性;另一方面,由于核心企业的存在,相互合作的企业其实存在于一个垄断性的环境中。企业垂直分离的过程实质是合作企业内部的垄断性和外部市场的竞争性同时提升的一个过程,市场竞争性的增强可以将更多的消费者剩余留给消费者,合作企业内部的垄断性加强则将企业之间的生产者剩余在不同企业之间作了不平等的分配。传统的竞争性市场或者是垄断性市场都是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之间的相互转换,或者说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对福利的一种争夺,而企业垂直分离造就的这种外部竞争与内部垄断同时提升的过程则将福利的竞争转移到了企业之间。由于核心企业在中间产品市场上的垄断,使得核心企业可以前向压低中间产品价格,后向提高本企业产品的价格。核心企业的利润,一部分是本企业的利润,一部分是来自于企业合作剩余,还有一部分可能是来自外围企业的利润。

(二)核心企业跨国经营的经济效应

采取垂直分离生产模式的企业很多是在全球范围内安排生产的,这种生产难免会涉及国家利益。

一是不发达国家的比较优势陷阱效应。垂直分离产生的核心—外围企业模式更多的是依据资源的比较优势来安排的,一般是发达国家将一些生产环节分离出去,而分离出去的生产环节从利益角度看一定是获取利润较少的环节。从国际分工的角度来看,这种分离一般是充分利用各国的比较优势,如自然资源禀赋、劳动力、资本、文化历史传统、社会经济制度、容量大和购买力强的市场等,然后组合成一种非常具有竞争力的组织经营方式。如中国素有“世界加工厂”之称,从事的加工业一般是产品生产环节中花费劳动力较多且创造价值很低的生产,然后进行产品组合(可能在国内也可能在国外),最后又返回中国市场销售,充分利用了中国劳动力便宜和市场广阔的优势,从中夺取了巨额利润。在这种分工中,不发达国家的很多企业处于分工并不理想的环节上,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比较优势陷阱,即这些外围企业只能依靠这些外围的生产环节来生存,不仅是企业本身如此,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存在这种依赖性。

比较优势不是静止不变的,原有的优势可能会失去,新的优势可能会被制造出来,不发达的企业不能总是以被动接受条件者的身份出现,而是要在这种调整中寻找机会提升自己。

二是外围企业国家的产业畸形化效应。核心企业发展的范围不仅仅是局限于某一个地区、某一个国家,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而核心企业的成就是源于技术知识资源的多少,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因为拥有的知识技术资源较为丰富。利益的驱使会使得这些知识技术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搜寻高利产业,造成这些国家产业结构的不完整。

三是可持续发展中的环境污染与能源消耗效应。一体化企业分离出去的很多是污染重的环节,一些企业在将非核心的业务分离到不发达国家的时候也往往将污染分离到了不发达国家。

四、核心—外围企业结构关系模型

生产关系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不同生产方式形成的生产关系的重点是不同的。垂直一体化的生产方式使得完整产品的生产几乎都是在一个企业内完成的,所以企业内部生产关系的研究是主要的。而企业垂直分离之后,企业内部各生产环节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的垂直分离使得产品不可能在一个企业内完成从起始生产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过程,这其中需要相关企业之间的合作。尽管相关企业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同于传统市场中的对抗性竞争关系,因为相互的需要已经形成了一种信任合作关系,但是这种信任合作关系并不能掩盖企业间的利益不平等关系。因为原来企业内部生产环节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不同,分离之后掌握不同生产环节的企业的地位自然也不同。

(一)模型[11]

模型中存在两类企业,企业1代表典型的外围企业,企业2代表核心企业,需求函数为p=f(q, r),q、r分别是企业1和企业2的产出,c1(q)、c2(r) 分别是1和2的成本函数,π1、π2分别看作企业1和企业2的利润函数。企业1和企业2在不同时期的跨期利润函数为

我们考虑一下1和2合作的情形会发生在哪种情况下。每个主体都是倾向于利润最大化的,自身效用的最大化。V1、V2分别表示企业1和企业2的效用函数。假设存在常数γ,企业1的效用函数为:

在(0<γ<1)时,企业1愿意和企业2合作,合作产生的效用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身的利润状况,并且和其自身利润是正相关的。但是当我们突破常数γ<1的界限,将γ定义为超过1的情况,这样的合作是企业1所不愿意采取的行为,因为其效用要依赖于企业2的利润函数,这将使外围企业不得不依存于核心企业的发展,不得不受制于核心企业,这种合作是一种非平等的合作关系。

同理,我们可分析δ的取值区域结果。在现实中,企业合作的博弈正如上述模型所示,在前几个阶段,0<γ<1,双方合作,而在几年之后合约到期,则会出现γ超过1的情况。企业1以短期利益换取了长期的牺牲。企业2则以短期的牺牲换取了长期的利益。

(二)分析与结论

中心—外围理论本来是指国际关系中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地位,是“第三世界经济学家提出的国际经济关系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普雷维什、辛格、米达尔、刘易斯等。该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处于一种依赖或依附的经济地位关系,即当今的国际经济体制是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作为中心,控制着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外围地带。”[12]但后来应用范围扩大,不仅仅指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指地区间、组织间的各种关系。

从实证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或许仅仅是一个企业的生产性行为。但是,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在现实的经济中是难以截然分开的。正如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缪尔达尔所指出的,经济学的每个命题都包含着价值判断,实证经济学离不开规范经济学,两者不能割裂或对立起来。[13]核心企业和外围企业格局的存在意义也绝非简单的经济含义就可以涵括的。经济的发展从来就是一种非平衡的发展,这不是指发展的结果,而是指发展的过程。新古典的经济增长模型(索洛模型)认为贫国和富国最后的经济增长会出现趋同态势,经济增长取决于人口增长率这个外生变量。但是这个结论的得出是建立在以下假设条件上的:技术进步希克斯中性,即技术进步不体现在模型的内生变量劳动或者资本上,而是一个外生变量;规模报酬不变;完全竞争的市场。事实否定了这个趋同结论,以阿罗、罗默、卢卡斯等为代表人物的新经济增长理论随之出现,他们在非完全竞争的框架下进行分析,将技术进步内化为模型的内生变量,探讨了边干边学中出现的递增收益现象,认为经济增长在不同的国家是有差别的。陈平以资本主义的兴起分析了经济中发展的不平衡现象,认为“资本主义的兴起不是一国孤立的现象,而是世界上几个文明中心互相冲突的结果。不存在什么平等竞争的神话,而是处在中心的地区剥削边缘地区。用物理学的语言来说,新古典经济学是一个扩散模型,只讲科学技术从西方往四周传播,最后一切差别消失,达到均衡。布罗代尔、沃勒斯坦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是一个反映扩散模型,几个文明的冲突与融合,产生新的文明,重心不断转移,是非均衡多样化的发展。”[14]

核心企业和外围企业的合作同样不是平等合作与技术扩散的关系,所以专业化生产未必会带来高收益,这取决于企业在产品价值链中的地位。通过各种方式构筑产品价值链的核心企业,无疑是每一个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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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萧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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