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秘网    > 求职宝典

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路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3-09 08:46:48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落实到教育领域就是要依法治教。十六大以来,云南省教育厅加快推进地方教育法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地方教育法制体系不断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实施《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5部地方性教育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了《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云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2部教育规章,对《云南省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办法》《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云南省扫除文盲工作实施办法》3部教育规章进行了修订,废止了《云南省基础教育分级管理暂行规定》。教育法制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长期坚持。凡涉及全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事项,省教育厅均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意见。2009年以来,共举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等8次重大决策听证会。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通知》(云教政〔2004〕19号),建立实施行政许可的“集中受理与送达制度”“告知承诺制度”“审查制度”“听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电子政务制度”等 7项配套工作制度。坚持简政放权,不断清理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003年以来,省级教育行政审批项目共取消25项,改变管理方式7项,合并2项,下放1项。

(三)规范性文件制备程序不断健全。为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制备关,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云教办〔2004〕19号),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范围、程序、要求和责任。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方法的意见》,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登记、公告、备案的各项法定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备工作合法、有效。

(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完善。为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教育行政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教育厅制定了《云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云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效开展。2013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整理10件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案卷报省政府法制办评查,评查结果为7件优秀,3件合格,受到省政府法制办评查组肯定。2014年,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报送2013年已结案行政许可案卷目录。

(六)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坚持。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法律咨询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室的决定》(云教政〔2004〕13号),建立法律咨询制度,设立云南省教育厅法律顾问室,与政策法规处合署办公。自2007起,坚持聘请高校法律专家或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或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为教育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对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等,有效推动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七)法治工作队伍全面加强。2005年,省教育厅

机关60人经培训考试合格申领到行政执法证。2011年,180名在职在编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2014年,举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骨干专题培训班,全省各州(市)、县(市、区)共264名教育法制工作骨干参加培训。

三、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

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普法对象,突出“保护”和“发展”两条主线,依托教职工、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四支队伍,省教育厅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扎实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期间,省教育厅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举办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班,培训各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1 200余名。会同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组织200多万中小学生参加“法律在我心中”知识竞赛活动和“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读书征文活动。“六五”普法以来,在《云南教育》杂志开设教育法制专栏,面向广大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各中小学校参加云南省首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共20多万名中小学生及教师、家长参加;组织参加教育部开展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省教育厅获杰出组织奖,曲靖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10篇作品获二等奖,7篇作品获三等奖,56篇作品获优秀奖。

四、依法治校稳步推进

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2005年,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第一中学、曲靖市第二中学、建水建民中学、思茅市普洱县直属小学等5所学校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2007年,文山州实验小学等12所小学、楚雄师范学院附中等17所中学、昆明市财经贸易学校等6所中等专业学校、玉溪师范学院等8所高等学校,共43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评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2014年,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高校章程核准工作方案、工作规程和核准委员会评议办法,成立了云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及其专家咨询组,召开了第一次核准委员会会议。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取得良好开局。云南大学等第一批7所高校的章程已完成学校和省教育厅核准程序,经省政府同意核准并制发了核准书;昆明医科大学等第二批13所高校已完成校内程序以及核准委员会专家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相关部处室审核,将提请核准委员会评议。

推荐访问:治理 之路 现代化 提升 体系


[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路]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