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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里的中和之美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8-21 09:44:24   浏览次数:

zoޛ)j馟_zӖ论文和作品刊登于《美术大观》《书画艺术》《国画家》《书法报》《书法》等专业报刊,出版有《李啸东作品集》。

“中和”是中国特有的传统美学范畴和审美形态,它涉及到各个艺术领域。《礼记·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法尔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书法理所当然地吸收了“中和”的思想,并发展成为最重要的创作原则。它要求书法家在创作时要“志气和平,不激不厉”。唐代书法家孙过庭在《书谱》中说:“数画并布,各异其形,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乍显乍晦,若行若藏。”“各异其形”追求的是对立统一,“众点齐列”犯的是罗列之忌。因之,书法创作要在迟疾、燥润、浓枯、显晦、行藏的对立双方之间做到调和对立,不使任何一方过于突出。这是书法创作在用笔用墨上追求的“中和”之美。

最高贵的艺术莫过于单纯,最伟大的作品莫过于平和。单纯需要“真”,平和需要“静”。书法创作是性之所至,是真性情的自然流露;所以,书法要崇尚自然,追求本真,更是为人、为艺的高度统一。书法作品的高下,取决于书家个人才情、修养的高下。书家只有以健康的心态和高雅的格调、名利的平淡和运笔的冲和、胸怀的宽广和作品的大度,以及外世的豁达、心灵的沉静,才能达到让作品的韵味与书家的人格和风格的融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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