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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先锋编辑部采编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8-18 12:14:27   浏览次数:

 大鹏先锋编辑部采编工作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大鹏先锋规范化管理,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稿件要求 1. 政治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体现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政治倾向,弘扬社会主旋律和正能量。

 2. 格式要求:一是稿件文字应按照公文要求排版,图片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顺序标注图片说明。稿件字数原则上应控制在500-1500字之间,图片3-5张。

 二是稿件图片像素不低于2MB。来稿视频时长原则上应当小于 30 分钟并使用常见在线流媒体格式(如 mp4、f1v、f4v、webm)。

 三是稿件末尾处应注明撰稿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3. 内容要求:一是稿件应确保文字通顺、事实清楚、条理清晰、总结精炼。

 二是稿件应重点反映基层党建、党员教育管理、基层治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人事、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三是凡是涉及上级调研、考察等政务活动稿件,原则上不作宣传。若确有需求,应在其他媒体发布后由承办单位(科室)在 1 个工作日内,将链接报送至大鹏先锋转载。

 4. 报送要求:为保证稿件的时效性,新闻类稿件应在事件发生后 2 个工作日内投稿。报送邮箱:dpxf@dpxq.gov.cn。

 二、稿件编辑 建立“校对编审”小组,每组负责一周。“校对编审”小组每日 12 点前对所收稿件进行集中独立选稿,从中挑选 2-4 篇优秀稿件进行修改、编辑、校对,确保稿件质量。

 组别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校对&编审 林鹏华 张光华 姜君 余军卫 孙梦真 罗雪晴 朱照 邱梦婷 编辑 黄家乐 注:人员安排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调整 三、稿件审核与发布 1.各科、中心来稿应严格按照稿件审核流程,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送大鹏先锋编辑部。

 2.大鹏先锋编辑部将稿件编辑成文后经新区组织人事局综合科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3. 其他部门和办事处来稿要做到文责自负,确保真实有效、严禁抄袭、侵权等,稿件一旦发布,不得随意修改、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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