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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缺陷及其重构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8-06 08:51: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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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构建存在分析过程与分析结论前后矛盾、行政管理与产业管理截然分开等等缺陷,基于已有的宏观艺术管理、中观艺术管理、微观艺术管理、渺观艺术管理等艺术管理的具体内容,从管理学视角提出基于艺术管理作用范围大小的理论框架;从艺术学视角提出基于艺术门类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分析对比两种框架的特点,将两种框架融合,最终确立了复合型艺术管理理论框架。

关键词:艺术管理;管理学;艺术学;理论框架

中图分类号:C9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1)06-0219-06

中国艺术管理的实践历史久远,艺术管理活动伴随着古代艺术组织活动而产生、发展。但我国大部分艺术院校开设艺术管理专业还是近20年的事,艺术管理学在我国还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目前艺术管理学所包含的内容是庞大的、复杂的,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学科体系,仍然处于摸索阶段。要推进艺术管理学科体系的建设,其理论框架的分析与构建是艺术管理学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性工作。

一、何为框架

对艺术管理理论框架进行分析之前,有必要弄清楚框架及其作用。框架原本是一个传播学的概念,后来运用于各个领域。框架被定义为:人们或组织对事件的主观解释与思考结构(臧国仁,1999:32)。框架一方面能够框限部分事实,使其隐藏;另一方面架构部分内容,使其突出。艺术管理理论框架建构过程牵涉艺术管理信息的选择、重组、强调。

对于艺术管理学科来说,亟需有自己的理论框架,理论框架对于一个学科来说,犹如思想信念对于一个人,没有框架的学科就没有根基。值得注意的是,艺术管理框架的建构将影响人们对艺术管理的理解,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到事实的某些方面,从而使其忽略其他方面。因此框架建构的恰当与否,将极大地影响到艺术管理今后的发展道路。好的框架能使道路笔直平坦,有助于艺术管理的发展、研究;不合适的框架,若被业界所认同,难免造成多数研究方向的不恰当。因此对现有艺术管理理论框架进行质疑,并探讨构建更趋合理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意义重大。

二、现有艺术管理理论框架

关于艺术管理理论框架,孙仪先说:“艺术管理可分为艺术经济管理和艺术行政管理两大类,都属于研究社会精神文化的管理学范畴。”对于孙仪先的表述,成乔明提出质疑。早先,成乔明认为:“艺术管理的理论框架,应该是一种在艺术行政管理、艺术中介管理的两大类别下的风铃式管理结构。”后来其认为把艺术管理分为艺术行政管理和艺术产业管理更加合适。

成乔明质疑孙仪先关于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描述是从艺术市场出发,以艺术经济管理为突破口,提出艺术经济管理有三种分类:宏观艺术经济管理(即政府对艺术市场和艺术经济活动的管理)、中观艺术经济管理(即艺术行业协会、艺术产业机构、艺术生产及销售企业等对艺术市场和艺术经济活动行业性的管理)、微观艺术经济管理(艺术传播企业即艺术中介对自身的市场和经济活动进行的企业化管理)。并进一步指出这三种分类在宏观、中观、微观视角下分别隶属于艺术行政管理、艺术产业管理、艺术中介管理。因此,成乔明认为艺术经济管理与艺术行政管理的关系息息相关,根本无法截然分开。笔者认为,成乔明关于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重构,是值得肯定和学习的,但其艺术管理理论框架仍然存在缺陷。三、现有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缺陷

(一)艺术管理理论框架分析过程与分析结论前后矛盾

成乔明从市场角度出发,按照宏观、中观、微观管理的概念——管理权限的作用范围、效应大小、事物间外在与内在的区别——来划分艺术经济管理。接着成乔明继续基于宏观、中观、微观的视角,从艺术经济管理扩展到艺术管理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分类却还是停留在宏观层面。成乔明构建出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两个类别(艺术行政管理和艺术产业管理)均属于宏观艺术管理层面,不免显得多余;另一方面,成乔明从前面分析艺术中介管理属于微观艺术经济管理,最后得出艺术中介管理属于宏观层面的艺术产业管理,在分析过程与分析结论中,艺术中介管理所属层次出现前后矛盾。

(二)艺术行政管理与艺术产业管理截然分开

成乔明将艺术行政管理从艺术产业管理中分离出来,他认为只有艺术行业管理才属于艺术产业管理的范围,艺术行政管理单独划分为一个框架分支。在笔者看来,艺术行政管理与艺术行业管理均属于宏观艺术管理。艺术行业协会和机构的艺术行业管理和政府的艺术行政管理应同属于宏观艺术产业管理。原因在于:他们之间的区别仅在于管理的主体(组织和管理者)不同、作用的法律效力程度不同,它们的作用对象、范围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对各门类盈利与非盈利艺术行业的规范,都是对艺术企业外在的规范与管理,并没有涉及艺术企业内在的自为管理。管顺丰等编著的《艺术管理》将艺术产业定义为:以‘‘美感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艺术产品的行业。由此可以证明艺术产业管理属于宏观层面;同时,该书还将艺术产业政策、艺术产业集群、艺术行业管理归属为艺术产业管理,这也说明艺术行业管理和艺术行政管理均属于宏观层面的艺术产业管理。

(三)艺术中介管理不属于微观艺术经济管理

艺术中介是指一群艺术企业,并不是指单个、单体的艺术企业。艺术中介就是在艺术市场上专门从事艺术流通和买卖的中间机构。成乔明在其硕士论文中对艺术中介进行了分类:一是传播文化型中介;二是赢利型中介;三是前两种类型兼而有之。由此可以看出艺术中介是属于类的概念,居于艺术生产方和艺术消费方之间的艺术介绍和传播机构都属于这一类。因此艺术中介管理绝不是指微观层面的管理活动,艺术中介仍然是属于行业管理的范围,可以称之为艺术中介行业管理。艺术中介管理应该与艺术生产管理、艺术消费管理并列,他们都是属于艺术产业管理。

宏观管理是指对事物间外在的关系进行管理,如艺术行政管理、艺术中介管理、艺术行业管理、艺术产业管理等,都是强调对群体性组织活动的管理。微观管理是指事物间内在的管理关系,如企业内部管理活动,强调的是单个、单体企业内部管理活动,组织内部的人和事的管理。从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差别也说明艺术中介管理绝不属于微观层面的艺术管理活动,而是属于宏观艺术管理。

(四)分类不明确

从成乔明对艺术管理理论框架构建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按照艺术管理主体的不同类别划分和按照艺术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作用不同进行划分夹杂其中。政府对艺术市场和艺术经济活动的管理、艺术行业协会等对艺术市场和艺术经济活动行业性的管理属于按照艺术管理主体的不同类别划分总结出来的,艺术中介管理则是按照艺术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作用不同进行划分并总结出来的。分类视角的不统一导致类与类之间交融性大——艺术行政管理和艺术行业管理都属于艺术产业管理的范畴,成乔明却将其

划分为两个不同的类。

四、基于横向和纵向视角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建构

(一)基于艺术管理作用范围大小的理论框架建构

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从纵向视角分析,按照艺术管理的作用范围大小划分,可将艺术管理划分为宏观艺术管理即艺术行政管理;中观艺术管理即艺术行业管理;微观艺术管理即艺术企业管理(这里企业的概念包括了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企业和非盈利性组织),艺术企业内部管理活动;渺观艺术管理即组成企业的团队、班组的管理活动,管理者既从事创作生产、又负责管理(见图1)。前面论述了艺术行政管理和艺术行业管理均属于艺术产业管理,因宏观和中观的概念差别本身就是不明显的,这样将中观艺术管理归属于宏观艺术管理也是合适的,因此并没有和这里的划分相矛盾。

这种划分突出、架构起了艺术管理的主体组织——政府部门、艺术行业部门、艺术企业、艺术团队、班组等。其优点在于可以理清不同层次的艺术管理人才,明确不同层次艺术管理人才的素质要求,如从事艺术产业管理的管理者可划分为艺术行政管理者和艺术行业管理者,艺术企业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者可划分为高层艺术管理者(总裁、董事长、经理等)、中层艺术管理者(地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底层艺术管理者(艺术部主管、各团队管理者),从各类管理者所处环境和职责出发理清各类管理者的素质要求,从而有助于按照艺术管理人才的层次进行有重点、有阶段、有秩序的培养。

(二)基于艺术门类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构建

从横向视角分析,按照艺术门类划分艺术管理,可将其分为:造型艺术管理、表演艺术管理、文学艺术管理、综合艺术管理(见图2)。但这首先必须从众多艺术门类划分方法中选择一种适合于艺术管理的艺术门类划分方法。根据不同的原则和不同的角度,艺术门类的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以艺术对时间、空间的依赖关系不同,将艺术分为时间艺术(如音乐)、空间艺术(如绘画)和时空艺术(如电影)。以主体(人)对客体(艺术)感知方式的区别分为视觉艺术(如音乐)、听觉艺术(如绘画)、视听艺术(如电影)和想象艺术(如小说)。从艺术重客观再现或是重主观表现的差异,分为再现艺术(如音乐)、表现艺术(如绘画)。以艺术语言的不同,分为造型艺术(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建筑艺术和园林艺术等)、表演艺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等)、语言艺术(文学的各种样式: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综合艺术(电影、电视剧等)。

欧美国家艺术管理理论界比较赞同把艺术分为视觉艺术和表演艺术两大类。从欧美国家艺术管理相关的专著中也可以看出这种分类的痕迹:余丁教授和哥伦比亚大学Joan Jeffri教授合著的《向艺术致敬——中美视觉艺术管理》、美国的Stein,Tobie S.和Bathurst,Jessica的著作《Performing Arts Management——AHandbook of Professional Practices》分别侧重于视觉艺术管理和表演艺术管理;丹·马丁(Dar MardirI)对艺术管理的定义就明确指出了“促进表演和视觉艺术产品”。我国艺术管理理论界还没有系统地从艺术门类划分角度论述的研究。事实上,欧美这种方法存在着以下两个问题:其一,文学语言艺术作为艺术的一个门类,并不属于视觉艺术和表演艺术的任何一类;其二,视觉艺术是从艺术欣赏、接受的方式进行描述,表演艺术是从艺术形态创造方式来描述,分类的角度不同,不能混搭。

从艺术管理的角度,笔者比较倾向于以艺术语言的不同,分为造型艺术、表演艺术、文学语言艺术和综合艺术。原因在于这种划分方法基本上囊括了所有艺术门类,一方面,有利于艺术管理者把握各大类艺术(如造型艺术)的审美特征、艺术接受、艺术创造共同的规律、符号特征,从而更好地把握艺术管理涉及的相关活动,有利于实现艺术管理的目的,即通过“替艺术活动缔造最理想的环境”来促进艺术创作和展示,平衡艺术管理活动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实现艺术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从事造型艺术管理的管理者,可根据造型艺术的主要特点促进艺术创造,同时也可根据造型艺术共同的审美特征拉近艺术消费者与艺术之间的距离,使艺术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对于艺术管理来说,其他分类方法都不能达到这种效果,如以艺术对时间、空间的依赖关系区分为时间艺术、空间艺术和时空艺术,对于艺术管理者促进艺术创造,便于艺术消费者理解、接受艺术作用不是那么明显,这种划分本身并没有多大问题,只是对艺术创造和艺术接受来说这种划分是高度提炼、过于抽象的划分。通过与其他分类方式的对比,可以发现,以艺术语言为依据的划分方法更有利于实现艺术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利用各大类艺术的共通性,有利于实现艺术企业人力资源、物质资源高效使用。如在造型艺术各个具体的不同门类之间存在着艺术生产硬件设施、材料资源的部分互换互用性,如绘画创作中的部分材料是雕刻艺术创作中也需要的,从而在造型艺术管理中提高物质资源的有效利用。各大类艺术在创作、欣赏、接受等方面存在共通性,也有利于艺术管理者在各个不同具体艺术门类都能发挥作用,可以使一名艺术管理者兼顾造型艺术中各具体艺术门类的管理,节省人力资源。

根据以上分析和划分,下面将列出每一类管理主体组织的具体内容:

1.造型艺术管理

造型艺术包括建筑、雕塑、绘画、设计、书法、篆刻等艺术门类。造型艺术管理主体组织可划分为造型艺术创作(生产)组织、造型艺术中介组织、造型艺术服务组织,所谓艺术生产组织是指主要从事艺术生产、创作的组织、机构,艺术中介组织指充当艺术传播、流通者的中介组织,艺术服务组织主要是从事艺术研究,艺术行业、产业、企业规范,服务于艺术生产、流通、消费企业的组织,培育各类艺术人才,使艺术创作组织、艺术中介组织更加有序地进行各自的活动。具体内容包括:造型艺术创作(生产)组织,含各省级画院、各类设计院、艺术区等。造型艺术中介组织,有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拍卖行、画廊等。造型艺术服务组织,有造型艺术相关政府机构、艺术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设计产业协会)、学会(中国油画学会)、教育机构(中央美术学院)、研究机构(国家画院)等。

2.表演艺术管理

表演艺术通常包括舞蹈,音乐,曲艺,杂技,魔术等。同样,表演艺术管理主体组织可划分为表演艺术创作(生产)组织、表演艺术中介组织、表演艺术服务组织。表演艺术创作(生产)组织:杂技团、唱片公司等各类艺术生产企业等。表演艺术中介组织:音乐会、剧院等。表演艺术服务组织:广播影视部等政府机构、表演艺术相关协会和学会、教育机构、研究机构等。

3.语言艺术管理

语言艺术是指借助语言、文字等手段塑造典型的

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式,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语言艺术有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等。语言艺术管理主体组织包括:语言艺术创作(生产)组织:文化传播企业、影视剧本创作企业等各类文学语言艺术生产企业。语言艺术中介组织:出版社、杂志社,报社、图书馆等。语言艺术服务组织:新闻出版总署等政府机构、展览机构、文学语言艺术相关协会和学会、教育机构、研究机构等。

4.综合艺术管理

综合艺术包括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艺术门类。综合艺术主体组织涉及的内容包括了造型艺术、表演艺术、文学语言艺术中至少两项内容或者艺术形式为多种艺术的综合,同样可分为三种类型的组织主体:综合艺术创作(生产)组织,即综合文化事业单位、戏剧、戏曲、电影、电视艺术的生产企业等。综合艺术中介组织,即电影院、电视台、遍布各省、市、县、村镇的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综合艺术服务组织,即文化部等政府机构、展览机构(江苏省展览馆)、综合艺术相关协会(中国艺术家协会)和学会、教育机构、研究机构等。

这种框架突出、架构起了对艺术知识领域的导向,其优点前面已经从艺术门类的宏观层面进行了论述,另外,这样的划分符合艺术管理专业不同学生的艺术学知识背景,有利于明确各艺术门类学生确定艺术管理学习、研究的方向。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自身学科优势、特点设置课程,如美术学院开设艺术管理专业可偏重于造型艺术管理,音乐学院可开设表演艺术管理等。

(三)两种框架的对比分析与融合重构

以上两种划分方法的出发点是不同的。基于艺术管理的作用范围大小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出发点是艺术管理的主体组织——政府部门、艺术行业部门、艺术企业、艺术团队、班组等;基于艺术门类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出发点是各个艺术门类——造型艺术、表演艺术、文学语言艺术、综合艺术。因此,两种框架下分支的关键词也会不同,关注点也会有差异,基于艺术管理的作用范围大小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各分支则更加注重艺术法律、法规,艺术行业、行规的制定与修正,要求从宏观上把握艺术的发展动态,追求艺术产业化,注重经济效益——将艺术产业作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基于艺术门类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各分支注重的是各门艺术的审美特征、艺术创造、艺术接受等,更加注重追求艺术品的品质,满足受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两种框架中,前者使艺术管理更加偏向于管理学,后者更加偏向于艺术学。那么哪种划分方法更加适合我国的艺术管理专业教育呢?艺术管理发展较好的美国,大部分院校将艺术管理专业设在了艺术学院或教育学院,如纽约大学(NewYork University)视觉艺术管理专业、耶鲁大学戏剧学院(Yale University)艺术管理专业等,少部分院校将艺术管理专业设在商学院或公共管理学院。如卡耐基梅隆大学(Camegie Mellon University)、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我国大陆则不同,基本上将艺术管理专业设在了艺术院校,因此我国艺术管理界更多学者认为艺术管理应该属于艺术学而非管理学。就我国艺术管理专业的设置和两种框架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基于艺术门类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更加适合我国多数艺术院校艺术管理专业教育。但是随着艺术管理研究的深入,并不能排除我国在管理学下开设艺术管理专业的可能;另一方面,我国艺术管理专业教育刚起步,并不完善,需要多视角地学习和研究,因此基于艺术管理作用范围大小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也是有用武之地的。

实际上,两种框架对于艺术管理的工作内容和主体组织也会产生不同的导向。基于艺术管理作用范围大小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指明了管理的主体组织,如艺术行政管理的主体组织是政府行政部门机构,具体的工作内容是宏观规划管理,其不足之处在于没有具体指明服务的艺术领域。基于艺术门类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是对艺术知识领域的导向,如造型艺术管理主要针对造型艺术领域,具体的服务艺术对象是造型艺术,其不足之处在于工作内容没有明确。由此可以看出两种框架各有优缺点,因此可以将两种框架融合重构,吸收各自的长处,得出复合型艺术管理的理论框架(见图3)。

复合型艺术管理理论框架能够帮助人们了解更加全面的艺术管理,而不至于其重心偏向管理学或艺术学的任何一方,能够很好地体现艺术管理这门交叉学科的特点,将管理学的原理运用于艺术学领域。

五、结语

艺术管理专业教育在我国刚刚起步,对艺术管理的描述往往是庞杂的,“艺术管理是一门将文化政策、文化社会学、文化经济学、博物馆学和艺术史与管理学相结合的操作性学问”。出现如此复杂描述的原因在于没有将艺术管理进行理论框架的分类与构建,仅仅将艺术管理所涉及的内容逐一罗列出来,这也造成艺术管理专业人才在培养上的复杂,培养目标的不明确。试想一下,要培养精于商学、财经、经济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艺术管理专业学生,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不仅如此,在学术研究上也造成很大的困惑。笔者认为没有哪一本艺术管理学的著作能做到以上的描述,以至于各位研究者大多不敢贸然将其论著称为艺术管理学,顶多取名为艺术管理或艺术管理概论或其他名称。笔者认为根据艺术理论框架寻找各类别的共性与个性,用各类的共性进行描述,对艺术管理内容的描述将不会这么庞杂,艺术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将更加明确,艺术行业发展道路更加清晰。本文从对现有艺术管理理论框架的分析与质疑中,从管理学角度提出基于艺术管理的作用范围大小的理论框架;然后另辟蹊径,从艺术学视角提出基于艺术门类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两种框架各有优缺点,且两种框架的优缺点能够互补,融合两种框架,得出更加完善的艺术管理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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