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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的发展对地方教育事业的促进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3-05 08:44:46   浏览次数:

[摘要]书院是既不同于官学又有别于私学的独特的文化教育机构。书院在不同地域内的发展,深刻地影响了地方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古代书院重视人才的培养教育,把人才培养作为自己的核心功能。千余年中,书院以其独特的教育理念、方式及内容培养造就了大批人才,提高了当地士人的文化素质,并逐渐成为地方人才培养的主导力量。此外,书院还通过引进不同地域的山长、教师主持教席,为地方教育注入了新的资源,促进了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书院;人才培养;地方文化;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9.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0)02-0074-05

书院是既不同于官学又有别于私学的独特的文化教育机构,在中国文化史、教育史上有着重要地位。作为一种绵延千年而又分布广泛的文化教育机构,书院在不同地域内的发展,无疑会与地方文化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对地方的文化教育事业产生深刻影响。本文从书院与地方教育关系的视角,探讨书院在地方教育格局中所担负的角色以及对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一、人才培养是历代书院的核心功能

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组织部分,书院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包括培养人才、开发民智、文化积累、学术研究、社会教化,等等。但其中人才培养、开发民智无疑是最为核心、最为根本的功能。纵观书院发展历史,绝大多数的书院尽管在地域、等级、类型方面各有不同,办学的主体有别,办学宗旨、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有异,但在重视人才的培养教育方面则是一以贯之的。从总体上说,在唐代,书院的人才培养功能就开始显现。到宋初以后,聚徒讲学、培养人才就成为书院的基本职能,贯穿当时书院发展。

早在八世纪末、九世纪初,从事教学活动、具有学校性质的书院就已出现。如四川遂宁的张九宗书院、江西高安桂岩书院、湖南衡阳石鼓书院等。此后,聚徒讲学、教授生徒已成为书院发展最为显著的功能。许多学者都谈到当时书院人才培养的情况。如徐铉称洪州胡氏书堂建成后,“子弟及远方之士从学者数千人,岁时讨论,讲习无绝”。王禹偁也谈到洪州华林书斋“大设厨廪以延生徒”。岳麓书院创建后,“广延生徒”。应天府书院建成后,“博延生徒,讲习甚盛”。一些学者往往将当时书院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认为在兵戈扰攘之际,学校废坏,而书院的出现,则取代学校以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前代庠序之教不修,士病无所于学,往往相与择胜地,立精舍,以为群居讲习之所。”而宋初统治者对书院的提倡、鼓励与支持,一个重要的原因乃是他们认为书院可以培养人才,满足百废待兴的时代对于人才的大量需求。甚至在一些士人看来,书院与学校没有区别,州郡的学校与书院应当合而为一。如南宋学者洪迈说:“庆历中,诏诸路州郡皆立学,设官教授,则所谓书院者当合而为一”,否则就是“一邦而两学”,“于义为不然”。这一说法,也主要是从人才培养角度而言的。

南宋时期,书院与理学密切结合,许多书院成为理学研究、传播的中心。但在书院学术研究功能得到强化的同时,书院人才培养方面的职能却并未削弱。实际上,在朱熹、张拭、吕祖谦等书院教育大师那里,这二者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吕祖谦的《丽泽书院学规》,对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学者学习内容、为学之序、修身、处事、接物之要等作出了详细的阐述与规定。张拭也明确提出了书院教育“成就人才,以传斯道而济斯民”的宗旨。可见,尽管当时书院的各项功能都有所发展,但书院的核心事业仍然是讲学以培养人才。

元代,受书院官学化的影响,更出现了书院学校化趋势。一些学者指出,元代书院作为研究机构的性质淡化,而作为教学机构的性质突出。当时,书院已被看成是处于各级政府控制下的一级教育机关,与各级各类学校并无区别。在这种情况下,培养人才无疑已是书院最为主要的任务。所以,尽管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元代的书院在当时全国教育机构中所占比例较小,加上不少书院兴废不常,书院在整个教育结构中的地位降低,但书院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仍是不可忽视的。

明代中后期,书院发展呈繁荣景象。当时书院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书院讲会的兴盛,这一点在前文已经论及。书院讲会的对象往往不局限于书院生徒,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士人大众都可以参加讲会。这使得当时的书院在促进儒学的社会传播、开发民智、教化民众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兴学育材的目的仍然很明确。从当时人们撰写的书院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书院的定位:“学者藏修息游不于学校则于书院。”“今学有恒制,师有定员,第玩常偈,久不能无望乎什之外,如书院者。故士或起于乡塾,则于此为培养之地,或籍于郡学,则借游息以广见闻。”可以看出,在他们看来,书院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即使是大力提倡讲会的心学学者所创建的作为讲会活动主要场所的安徽泾县水西书院,也仍将人才培养作为基本任务,“群六邑之士于中,即督教之。”王守仁在嘉靖四年(公元1525年)《万松书院记》中也提到当时万松书院增修后,主要目的在于人才培养:“揭白鹿之规,抡彦选俊,肄习其间,以倡列郡之士”。王阳明强调以明伦之学作为教育的基本内容乃“诸君缉书院以兴多士之盛心”。

清代,书院的学校化程度又进一步加深,书院在人才培养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对于建立书院以兴贤育才的目的,雍正十一年(公元1734年)雍正帝在谕令各省督抚于省会设立书院时说得很明确:“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乾隆帝也下谕称:“书院之制,所以导进人材,广学校所不及。”最高统治者的这种定位与期许,成为此后众多书院创办者的共识。如作于乾隆年间的《东娄书院记》中称:“书院之设,延名师,严考课,其义专以培士人,为国家养育人才,所以广学校之所不及也。”光绪十九年(公元1893年)杨金铠《玉屏书院记》称:“书院者,所以辅学校之不及而为国家培养人才者也”。显然,清代书院的人才培养功能已被置于非常突出的位置。尽管清代一些由著名学者主教的书院在学术研究方面颇有成就,但这类书院在清代的数千所书院中终究所占比例甚小。就大多数情况而言,书院往往被定位于培养人才的场所。一些学者指出,清代中后期,各府州县学已经蜕变为教育管理机构,除担负考课之责外,几乎没有教学活动。书院则几乎承担了培养人才的全部任务。

二、书院是地方人才培养的主要力量

在千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书院以其独特的教育方针、教育方式及内容培养造就了大批人才,提高了当地士人的文化素质,为地方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在历史上许多时期的教育格局中,既不同于官学又不同于私学而独具特色的书院具有重要地位。

一方面,各地官学教育机构往往数量有限,各府、州、县行政机构只有一所官学,而且招生人数较少。如明初虽然官学发达,号称“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学校之盛为唐宋以来所不及,但招生人数却少得可怜。在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的府州县“生员之数,府学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这种状态,自然不可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另一方面,一些私学机构如社学、义塾等,又往往因为规模小、层次较低而难以在人材培养过程中担当重要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的书院就成为人才培养的主要力量。

从书院分布及数量上看,以书院发展趋于鼎盛的清代为例,四千余所书院遍布全国城乡,自通都大邑到偏远乡镇,都有书院的存在。从书院生徒的规模看,虽然不同等级的书院差别很大,但在各种史料中我们常常可以见到书院从学人数达到数百乃至上千的记载。如南宋绍兴年间,江西丰城的龙山书院建成后,“四方来学者三百余人”。元代陕西三原的学古书院,在学者程悦古主讲其中时,“远近从游者百余人”。又如乾隆年间,在著名学者钱大昕担任院长的十六年中,苏州紫阳书院“贤士受业于门下者,不下二千人”。而道光年间,苏州紫阳、正谊二书院生徒“多至一千三四百人”。另据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一书的有关统计,乾隆二十年,广州粤秀书院招收各类生徒共100名,嘉庆十四年,招生总额150名;肇庆端溪书院在嘉庆十六年招生总数达320人;乾隆四十二年,揭阳榕江书院有学额共310名。而当时广东各府、州、县儒学的学额,府学最高学额为36人,廪生、增生各40人,县学最高学额为20人,廪生、增生各为20人。刘伯骥先生据此指出,“这可知书院学额,占当时儒学学额之重要数量,同时也可推证书院教育与当时士类相关的密切了。”

书院对于人才培养的促进,我们可以通过考察不同地域的情况而加以具体了解。以湖南地区为例,从书院发展数量、规模及影响而言,南宋时期与清代分别是湖南书院发展史上的两个高峰时期。据白新良先生的研究统计,南宋时期,湖南新建书院总数居当时全国第四位。岳麓书院在乾道三年(公元1167年)朱张会讲之后,其影响又进一步扩大。在清雍正间诏令设立并由朝廷给予资助的二十三所省城书院中,湖南有岳麓、城南两所,是当时拥有两所省城书院的四个省份之一。而南宋与清代也正是湖湘地区人才辈出之时。在南宋时期,以岳麓、碧泉、城南等为代表的湖南书院,培养了大批的士人。当时在学术界盛极一时的湖湘学派理学家群体,如彭龟年、游九言、胡大时等,都是岳麓等书院培养的人才。甚至理学大师张栻本人也有在碧泉书堂问学胡宏的经历。黄宗羲、全祖望在《宋元学案》中还专门设有《岳麓诸儒学案》,列张拭在岳麓书院门人共33人,并以之与朱熹弟子进行比较,感慨道:“谁谓张氏之后弱于朱乎!”清中叶以后,湖南地区更是人才蔚起,涌现出一批以陶澍、魏源、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郭嵩焘为代表的人才群体,将湖湘文化发扬光大,对中国社会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同治年间有所谓“中兴将相,什九湖湘”之说。这些人才,绝大多数都与岳麓书院有关。撰于清嘉庆年问而至今仍悬挂于岳麓书院正门两侧的“惟楚有材,于斯为盛”的联语正是关于清代岳麓书院对人才培养造就之功的最好评价。又如清代广东地区,新建书院482所,居全国各省之冠。这一数量约占广东历代新建书院总数719所中的67%。而清代尤其是嘉庆、道光以后也是广东人才蔚起的时期,出现了宣统《南海县志》卷十九所谓“一时经师词宗联翩蔚起”的情形,其它各方面的人才也层出不穷。李绪朴先生研究清代广东朴学时说到,清后期广东涌现出了大批著名学者,形成了一个可观的学者群体,其中像曾钊、陈澧、李文四、侯康、吴荣光、谭莹、邹伯奇、梁廷楠诸人,皆卓然成家,堪称当时全国一流学者,跻身清代朴学大师之列而毫无愧色。这种情形的出现,与嘉道间阮元督粤开学海堂课士有着直接关联。咸同间长于考证、“集乾嘉经师之大成”的学术大师、东塾学派开创者陈澧就是学海堂的首届专课肄业生。此外,清末著名学者梁启超也曾肄业学海堂。可以说,以学海堂、菊坡精舍、广雅书院为代表的广东书院是清代后期广东文化群体求学肄业、从事学术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

对于书院在当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书院的建设者也多有论述。如乾隆年间山西太谷县吕崇谧建凤山书院,武一韩在《新建凤山书院碑记》中曾就书院盛衰与当地人才培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尝考书院莫盛于宋,鹿洞、鹅湖皆讲学之所,故一时多经明行修之儒。稽之明初,谷邑建有凤山书院,鼓舞振作,人才蔚起,如白君翊、刘君观、刘君升,数科中发解者三,文风甲一郡,何其盛也。明之后叶,渐多忌讳,书院废而人文不逮于前。迨闯寇兵燹后,地方凋敝,士子之登贤书、成进士者寥寥也。”稍后孟生蕙《凤山书院碑记》也谈到:“太谷蕞尔小邑,比年取科第者他邑莫能过,咸以为书院之效使于是。”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马绳武在《建立会文书院碑记》一文中就天津书院对当地人才兴盛的影响说:“数十年来,科第之胜,甲于他邦,大抵得力于书院居多。”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谢云在《募修义江书院奎星阁桑山塔序》中也谈到,义江书院建立后,当地“科甲连绵,人才炳焕,乡人士至今荣之”。虽然这些论述在强调书院对人才培养的作用时,将书院作为当地人才蔚起的主要原因,从而忽视了某一地区人才兴盛状况与当地文化传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相关的事实,同时,对人才的考察也主要局限于登科取第者,因而其论断不无偏颇之处。但是,也应当看到,在科举盛行的时代,几乎所有的士人学者都梦想参加科举考试,而相对于各地参加科举考试的总人数而言,取胜科场获得功名者往往是居于金字塔顶端的极少数,因此,各地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功名的人数,往往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当地接受教育者的总数,反映当地文化教育的水平。而书院由于分布广、数量多,能容纳大量士人学子就学其中,在当地教育格局中,书院占据着重要地位。如果考虑到这些因素,则强调书院教育对当地人才兴盛的促进作用自有其道理。

人才是文化创造、传播的主体,人才的繁盛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文化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该地区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书院通过人才培养,提高了地方士人的文化水平,在地方造就了一批文化精英,从而为地方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推动力量。

三、书院引进外地著名学者主持教席,促进了地方教育的发展

书院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教育组织,山长、教师的声望、品德、学养以及教育理念决定着书院教育的成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方向,其意义可谓重大。因此,各书院对于山长、教师的选择,都非常重视,往往有种种具体的规定。从地域方面看,有一些书院对山长、主教的资格从地域上加以限制,将选聘范围局限于本邑之内。如清光绪年间湖北孝感西湖书院

规定:“书院掌教由首事绅衿访择本邑品学兼优之举人、进士,公举聘请,住院训迪,其非举人、进士,毋得延膺讲席,如文品不符公论及各衙门荐非本邑之人,许绅士呈明辞退。”道光年间云南广南府《广南绅士公议书院条规》规定:“书院山长既议定延请本地科甲出身之人,若有品望不孚众论者不得延请”。然而,就历代大多数书院而言,书院开放程度甚高,在山长、教师的地域来源问题上并无特别限制。这一点,在宋明时代表现得非常明显。如南宋乾道初年应邀主教岳麓书院的张栻,就是四川绵竹人,淳韦占十年(公元1250年)担任岳麓书院副山长的著名学者欧阳守道为江西吉州人。朱熹兴复白鹿洞书院时,曾亲自兼任洞主,而后又拟聘合肥吴某担任白鹿洞职事。在与朱熹同时讲学于白鹿洞的,还有其弟子福建古田人林用中,福建闽县人黄榦等。后来,其门徒福建古田人林夔孙、莆田人陈宓等都在白鹿洞书院任教讲学。可见,其他地域学者不仅有短期内在书院会讲、交流的,也有较长时间主教书院、担任教职的。在当时人们的普遍观念中,选聘书院山长、教师似乎没有地域限制。

到清代,虽然有一些书院选聘山长、教师时有地域限制,但就大多数书院而言,书院对山长、教师的选聘所考虑的是人品、学术、出身等问题,而对地域问题并不关注。如乾隆元年,乾隆帝就各省立书院山长选聘之事谕令各省督抚学政:“凡书院之长,必选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嘉庆年间湖南凤凰敬修书院也规定:“馆师由本道敦聘品醇学优之士,不得徇私滥延”。嘉庆年间广东惠州《丰湖书院章程》也规定:“掌院老师须择两榜品学兼优者,听绅士公议,禀本府出名聘请。”光绪年间湖北宜昌墨池书院规定:“山长应延品学兼优之儒,以资教迪。”显然,上述各书院对山长、教师的要求完全是从人品、学识、是否科甲出身等方面考虑的,并未提及地域问题。一些书院甚至明确规定山长的选聘不考虑地域因素。如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胡林翼《箴言书院规制》中说:“山长一人,掌教诸生,品文艺以道化人,而不与公事焉。不拘科第、年齿、本乡、外县,务访品行端正,经学淹通,有名于时,无玷于躬者,监院,掌管及众士绅公论之,论定而后请之。”事实上,当时学者主教于不同地域的书院的情形相当普遍。如岳麓书院,在康熙年间就有湖北黄冈人陈际鼎、湖北麻城人李中素担任山长。另据白新良先生的梳理,在乾隆时期,许多书院纷纷聘请一些经史研究有成的学者担任主讲,其中著名的有:桑调元主讲于河南开封大梁书院、江西九江濂溪书院,山东济南泺源书院;杭世骏主讲于广州粤秀书院、江苏扬州安定书院;全祖望主讲于绍兴蕺山书院、广东肇庆端溪书院;沈廷芳主讲于福建福州鳌峰书院、江苏仪征乐仪书院;戴震主讲于浙江金华书院、山西寿阳书院;姚鼐主讲于江苏江宁钟山书院、苏州紫阳书院,等等。显然,这些学者主讲于书院,大部分都是跨地域进行的。书院教师在地域来源上的广泛性,由此可见一斑。

在书院的教育体制中,山长、教师是书院教学与学术研究活动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书院的教学、研究活动的特色与发展方向,从而对当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影响。书院聘任的教师都是德高望重、学术上颇有成就的学者。聘请这些来自不同地域的名师宿儒到书院主持教席,实际上是人才引进的重要方式。著名学者的引入,为地方教育注入了新的资源,促进了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 李震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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