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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通信电源产品的标准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6-29 08:44:20   浏览次数:

通信电源产品种类繁多,只有在统一的标准体系下,标准化工作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立既符合WTO规则,又能有效、合理保护我国产业与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是十分重要的。通信电源标准体系分为三大组成部分:通用标准、系统标准、产品标准。

通信电源技术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及协会的领导与各成员单位的努力下,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标准的研究,完成了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顺应了通信电源的发展趋势并逐步满足电源生产与应用的需要。

一、我国已颁布通信电源产品的标准

★ 通用标准

YD/T 282-2000《通信设备可靠性通用试验方法》规定了通信设备进行可靠性试验的一般原则、程序和试验方法。

YD/T 638.3-1998《通信电源设备型号命名方法》规定了通信电源设备的型号组成、型号组成内容的代号及意义,适用于通信电源设备的型号命名。

YD/T 944-1998《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正在修订)规定了与电力网相接的通信电源设备有关防雷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YD/T 983-1998《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了通信电源设备(不包括发电机和电池)生产的电磁骚扰的限值和通信电源设备对抗扰性的要求,同时规定了电磁骚扰及抗扰性的测量方法。

★ 系统标准

(1)YD/T 1051-2000《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规定了各种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的最主要、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作为通信电源工程设计,设备引进、研制、生产、安装和维护的技术依据。进入通信局(站)的各种通信设备对交流和直流电源的要求也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YD/T 1058-2000《通信用高频开关组合电源》(正在修订)适用于直流输出电压为48V(24V),直流输出电流不大于1000A的通信用高频开关组合电源,可作电源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及质量检验的依据。

YD/T 1073-2000《通信用太阳能供电组合电源》适用于以太阳能光伏电池作主供电源,由交流配电单元、直流配电单元、整流器、监控器和太阳能光伏电池电压稳定装置等构成的向通信设备供电的组合电源设备。

YD/T 501-2000《微波无人值守电源技术要求》规定了微波无人值守站电源系统及设备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无人值守站电源系统设计、设备选型等。

YD/T 1184-2002《接入网电源技术要求》规定了接入网电源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接入网用户端网络单元及以下的交换和业务终端设备的电源设备和系统,提出了一体化型电源设备选型和配置的主要技术要求,要求采用N+1配置方案以提高可靠性。

(2)监控系统

YDN 023-1996《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暂行规定) 》 (正在修订)规定了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的系统组成、网络结构、监控内容、系统管理、通信协议等。用于各类通信局(站)单独设置的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及监控系统网络。

YD/T 1104-2001《通信用开关电源系统监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规定了通信用开关电源系统监控模块的监控内容、技术要求、通信协议、试验方法等。

★ 产品标准

(1)发电设备

YD/T 502-2000《通信专用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要求》(正在修订)规定了通信专用柴油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功率为12~3150kW的柴油发电机组。

YD/T 1269—2003《通信用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规定了通信用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做为通信备用电源的功率为500kW~5 000kW以燃气轮机为原动机的发电机组。

(2)交流设备

YD/T 731-2002《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规定了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贮运。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本标准是对94版的修订,根据高频开关整流器的特点以及技术发展情况,增加了对高频开关整流器在电磁兼容方面的要求;增加了对地漏电流安全指标的要求;增加了可靠性指标的试验方法;调整了直流输出电压可调节范围、效率与功率因数、宽频杂音电压、稳压精度等指标及遥测、遥信、遥控性能的规定。

YD/T 733-94《通信用直流-直流模块电源》及YD/T 732-94《通信用直流-直流变换器检验方法》适用于非独立使用、板上安装的通信用直流―直流模块电源。

YD/T 637-93《通信用直流-直流变换设备》(正在修订)规定了通信用直流-直流变换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向通信设备供电的书页式或柜式直流—直流变换设备。

YD/T 777-1999《通信用逆变器设备》(正在修订)规定了通信用直流-交流正弦波逆变设备为适应通信设备的特殊要求所必须具备的技术条件、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YD/T 1095-2000《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规定了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的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通信用静止型不间断电源。

YD/T 1074-2000《通信用交流稳压器》规定了通信用交流稳压器的要求、试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由补偿变压器和接触调压器以及低压电器和电子器件组成的向通信设备供电的干式交流稳压器。

YD/T 1270-2003《无触点补偿式交流稳压器》规定了无触点补偿式交流稳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

YD/T1325-2004《无触点感应式交流稳压器》本标准规定了无触点感应式交流稳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

YD/T 1271-2003《通信设备用铃流信号发生器》规定了通信用模块式铃流信号发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

(3)储能设备

YD/T 799-2002《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电池》规定了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的检验。本标准是对96版的修订,增加了6V、12V系列产品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增加了蓄电池的重量要求、高温加速浮充寿命试验及阻燃性能试验,规定了电池均衡性的动态指标。

YD 1268-2003《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锂电池及充电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规定了移动通信手持机锂电池及充电器的安全性能要求,包括正常使用及可能发生误操作时的安全性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YD/T 998-1999《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锂离子电源及充电器》规定了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锂离子电源及充电器的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锂离子电源及充电器,用于其它用途的锂离子电源及充电器也可参考使用。

YD/T 856-1996《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源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规定了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源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镍镉密封碱性蓄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密封碱性蓄电池组成的手持机电源。

(4)其他设备

YD/T 585-1999《通信用配电设备》在通信用配电设备的电压和电流等级、防雷、监控及可靠性等方面对92版作了修订。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用配电设备的技术条件。

YD/T 939-1997《传输设备用直流电源分配列柜》(正在修订)规定了传输设备用直流电源分配列柜的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与有线传输设备配套使用的直流电源分配列柜。与其他设备配套使用的直流电源分配列柜也可参照使用。

YD/T 1173-2001《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规定了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要求、试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通信局(站)及高层建筑等电源的输、配电系统中使用的阻燃耐火软电缆。

二、我国正在制、修订的通信电源产品标准

★ 通用标准

2003H43《通信电源设备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对YD/T944-1998进行修订,为通信电源设备防雷的设计、生产、检验、选择和应用提供技术依据。

★ 系统标准

(1)电源系统

2004H46《室外型通信电源系统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规定了室外型通信电源系统的技术要求、结构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等。

2005H3《通信用高频开关组合电源》对YD/T1058-2000进行修订。

2005H5《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系统》将规范利用局端的直流电源变换后经U口线或其他电缆传输到远端的电源系统。

(2)监控系统

2002H4《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对YDN023-1996进行修订,今年已完成报批。该标准分为四个部分:a、系统技术要求:规定监控系统的基本建设原则和所有应具备的系统功能和性能指标等;b、互联协议:规定系统技术要求中的不同网络层次之间的通信协议;c、前端智能设备协议:特别针对电源设备供应商较多的特点而对智能设备制定了详细的设备接入协议;d、测试方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对监控系统检查、判断其功能和性能标准的方法。

2004H44《通信局(站)图象集中监控管理系统》规定通信局(站)图像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和实施通信局(站)图像监控系统的技术依据。

2004H45《通信局(站)门禁集中监控管理系统》规范各类通信局(站)单独设置的门禁监控系统以及以此为基础构成的不同规模的门禁集中监控系统网络。

★ 产品标准

(1)发电设备

2005H4《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对YD/T502-2000进行修订。

(2)交流设备

2003H75《通信用直流-直流模块电源》对YD/T732-94和YD/T733-94进行修订,代替这两个标准,规定了通信用直流―直流模块电源(以下简称模块电源)的要求、试验方法等。

2003H49《通信用直流-直流变换设备》对YD/T637-1993进行修订。

2003H76《通信用逆变设备》对YD/T777-1999进行修订。

(3)储能设备

2003H50《通信用阀控密封胶体蓄电池》适用于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本标准中编写了2V和12V胶体蓄电池在完全充电状态下的内阻值要求和相关的检测方法,并根据用户及运营商的需要,编制了上述产品不同规格和型号的具体参数值列表。

(4)其他设备

2003H77《传输设备用电源分配列柜》对YD/T939-1997进行修订,增加了监控功能和交流电源分配列柜部分。

三、我国即将立项的通信电源产品标准

★ 通用标准

电信事业的飞速发展对通信机房的供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供电安全与通信机房环境条件紧密相关。目前国内外对通信机房环境及安全管理的研究尚不够重视,只有少数电信运营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规定了有关的技术条件,而没有统一、完善的标准指导通信机房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各大运营商强烈要求尽快规范《通信机房环境条件及安全要求》,在理论上深入研究,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切合实际的标准要求。另外,全世界普遍存在能源危机的问题,而我国更是能源消耗大国,该标准力图科学地规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的节电措施以顺应节能的潮流,以保障通信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及节约能源。

★ 系统标准

为解决无电或缺电地区通信设备电源问题,离网型风/光互补供电系统逐步推广应用,制定《离网型通信用风/光互补供电系统》的目的是为该系统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以保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提供质量认证和鉴定的依据。随着各国不断推出新能源鼓励政策,国际上正在制定或完善并网型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国际标准,我国也正在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相关国家标准。该标准可作为通信行业未来发展技术的标准。

《数据通信用基础电源技术要求》对数据通信用基础电源进行规定,并提出电信机房数据通信设备的电源选用和设计原则,旨在解决当前数据通信供电混乱问题,达到规范数据通信供电、提高通信可靠性、保障机房和设备安全、节约能源等目的。

小结

现在,标准对电源产业的作用已越来越被重视,标准化可以缩短产品推向市场的周期,降低成本,标准化是进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的纽带,是国际贸易的调节工具,为了推动通信电源的技术进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迎接“入世”的挑战,生产企业、运营单位及管理部门均应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适应规模生产和国际市场竞争的标准化体系,加强生产和经营的标准化管理工作,积极跟踪各先进国家生产技术发展和标准化科学管理的经验,将促进通信电源产业更加蓬勃地向前发展。

相关链接:通信电源技术工作委员会的活动和主要任务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原则组织开展通信标准化研究活动。协会采用单位会员制,广泛吸收通信运营、制造、科研、设计等关心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参加。协会进行标准的协调、把关,把高技术、高水平、高质量的标准推荐给政府,把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推向世界,通过研究通信标准、开展技术业务咨询等工作,支撑我国的通信产业,为世界通信作出贡献。

协会设置九个技术工作委员会,通信电源技术工作委员会是其中之一,是由原通信电源标准研究组平滑过渡而来,主要研究范围包括通信设备电源、通信局站电源。目前委员会有成员共37家:科研单位2家,设计部门5家,运营企业2家,制造企业28家。

电源产品是通信网的动力源泉,对保障全程全网的可靠安全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通信事业的飞速发展,通信电源产品在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方面都有较大的进步,每一种产品的研制开发、规范化、产业化及推广应用都离不开标准化工作的大力协助。

通信电源技术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向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对通信标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促进主管部门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2.开展通信电源产品标准体系研究和技术调查,提出制、修订通信标准项目建议;组织会员参与标准草案的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审查、标准符合性试验和互连互通试验等标准研究活动;

3.组织开展通信电源产品标准的宣贯及培训,推动通信标准的实施;

4.组织国内外通信电源技术研讨、合作与交流活动,搜集、整理国内外通信标准和标准信息资料,支撑通信标准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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