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秘网    > 买卖合同

设计思维方式在环境设计中的应用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8-06 08:51:00   浏览次数:

摘要:设计思维受到主观环境和客观环境的影响,只有认识环境、了解环境,才能真正的去适应环境;改变环境和利用环境,从而变不利环境为有利环境,提高设计能力,拓展设计思维。设计作品在促进受众的审美认识过程中,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对实践作品的认识和理解会影响设计师对作品的重新定义和思考。本文从不同的思维角度对设计作品进行渗透性研究,重新定义创作的思维方式。

关键词:设计思维;环境设计;导向性

环境艺术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作为环境艺术专业的特性具备该专业的设计思维方式是独特匠心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环境需求的日益增强对本专业的设计思维方式会有很大要求的提高。对设计者设计语言的需求会有大幅度攀升,环境艺术设计思维方式的探索是笔者多年来对环艺专业中经常会用到的一些设计方式进行整理与归纳。可以用类似的设计思维方式创作出自己所需要的艺术形体。

设计思维方式之一:交通流线到使用空间

交通流线和使用空间基本上代表了一切建筑中动态的和静态的两个组成部分。交通流线决定一个人如何去体验一个建筑,所以可以利用它来认识建筑的某些内容,比如结构、自然光、单元的含义、重复的和独特的要素、几何关系、均衡和等级关系等等。交通流线可以限定在一个单纯只为运动用的空间中,或者可以隐含在一个使用空间之内。因此,它可以从使用空间中隔离出来,或穿过使用空间.或者位于使用空间的尽端;交通流线还可以确定建筑的入口、中心、终端和重要部位的位置。使用空间可以是隐含的,作为一个自由或敞开平面的局部或全部。它也可以是单独隔开的,如一间房间。在这里所表示的是主要使用空间的联系模式。这些模式有以下几种:中心式的、带状式的,或者集合式的。交通流线和使用空间的关系也可以确定建筑中何处是私密性的,何处是交往性的。运用交通流线和使用空间的分析作为一种手段的基本问题是,要正确理解:交通流线和使用空间这两者形体的确定.直接影响着它们彼此之间是以什么方式相联系的。

设计思维方式之二:对称和均衡

从有环境艺术设计之初,对称和均衡的概念就被广泛运用了。艺术学中所指的均衡,是利用空间的或形体的元素进行组合的基本方式。均衡是直觉或感念上的等量状态.对称是均衡的特殊形式,艺术组合的均衡按照等量概念来说,与重量的均衡非常相似的。可以说,许多“A”单元和不同数量的“B”单元是可以相等的。均衡是把这两者联系起来,并定出一个无形的均衡轴线。两个单体之间要建立均衡,必须首先确定它们关系的性质。就是说,建筑中某个元素与建筑的另一部分必须是在一种可以感知的方面相互等量。等量概念是由对各部分的确定属性的感觉来决定的。概念上的均衡常常是产生于当一个组成元素由于单个或成组地布置而被赋予某种价值或意义之时。例如一个较小的神庙可以与一个大得多的辅助性的或次要的空间相均衡。

对称和均衡都可以存在于整个艺术创作之中,由于这些不同层次的变化就会产生整体的和局部的对称或均衡的区别。运用均衡或对称作为一种形体构思,必须考虑到尺寸,朝向,位置,连接,形状和价值等多方面的问题。均衡和对称对所有其他分析项目都有很大影响。

设计思维方式之三:加法和减法

加法和减法的形体构思,是指在相加、集合和分割建筑形式的过程中发展而构成一个建筑。不论加法还是减法都需要直觉地去认识建筑。采取加法手法去组织建筑形体时,是把建筑的局部看作首要的,而整个建筑是把一定的单元或局部加在一起。若以减法方法做设计时,它做出的建筑是以整体作为主导的.建筑是在一个明确的整体中删去了一些片断。一般说,加法和减法都是形体思维,所以得到的也是空间性的结果。加法与减法构思的基本点是:在加法式的设计中,局部是明显地起主导作用的,而在减法式的设计中,整体起着明显的主导作用。采用加法式做设计时,设计人的想象中,建筑是所有确定的单元的聚合。而在采取减法方式时,把它当做设计元素首先理解为一个明确的整体。然后从中把一些局部删掉。在装饰元素符号的设计之中可以同时兼有这两种想象,但要看哪一种是主要的,才能确定是加法还是减法式。一般说来,这两种构思在考虑建筑形体时有极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体量关系问题。当然,像一切形体问题一样,在这种构思范畴中也可以构成空间。虽然说加法或减法作为形体构思一般是运用在元素整体的尺度上的,但它也适用于其他尺度的设计。如像建筑的局部和房间之类。如果同时运用这两种构思去做设计时.可以创造出丰富多样的设计形体。比如,可以把单元加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然后再从中删去些片斷;也可以先从一个整体中删去一些片断,然后再把这些片断加上去。加法和减法与其他的概念不同,它们是设计构思中最通用的惯例。当这两个构思在设计中同时使用时,可以做出多种方案,设计丰富多彩的潜力由于这两种构思的配合运用而充分发挥了。配合运用的方法和顺序多种多样,例如,在整体中先删掉一些局部做出一个形体,然后在增添一部分做出第二个整体,在可以删减一部分。在这种形体构思中,每一次增减步骤中所形成的一定数量的形象,逐步形成的感觉中的主导因素,以及循序的方法等等,提供了多种方案的选择余地。

设计思维方式之四:等级关系

等级关系在环境艺术设计中是某一种属性或一些属性的地位次序的具体表现。这个概念包含的意思是对某一个范围特性赋予相应不同的价值这个含义可以理解为,对一个选定的属性来说,在逐步演变过程中的价值变化时可以用一定的方式表示出来的。等级关系就是表示由一种状况到另外一种状况所出现的地位次序变化。经常采用的不同状况包括由大到小,由敞开到封闭,由简单到复杂,由公共性到私密性,由神圣到世俗,由主体到辅助,以及单个到组团等等。在这些变化范围内,等级地位的次序就从形体的,空间的,或者既有形体又有空间形象上变现出来了。在分析这部分中,等级关系是根据艺术之中具有主导性和重要性的因素,通过对模式,尺度,形状,几何关系和连接方式等各方面的考查来确定的,质量,丰富性,细部,装饰物,和特殊材料也常被用作重要性的标志。等级关系作为一种设计构思,与这部分中其他任何一项都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设计思维与方法的学习不仅仅只是局限于笔者所提及的四种方式,在环境艺术设计的过程中设计者需要不断的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加强对设计思维方式与方法的学习与研究。设计的精神便在于此。

参考文献:

[1]<英>E.H.贡布里希著《秩序感——装饰艺术的心理学研究》,浙江摄影出版社(1987.1).

推荐访问:环境设计 思维方式 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