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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6-27 20:12:36   浏览次数:

[摘要]吉林省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油页岩等新能源具有储量丰富等优势,并且在某些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利用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开发利用水平低、综合利用差等问题。文章认为,在国家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并给予强有力支持的背景下,新能源产业只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吉林省应通过推广能源技术装备研发平台、科技产业园和制造研发基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节能技术等措施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新能源;新能源产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油页岩

所谓新能源是指与长期广泛使用、技术上较为成熟的传统能源(也称常规能源,如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等)比较而言,以新技术为基础,已经开发但尚未大规模使用,或正在研究试验尚需进一步开发的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生物能源、海洋能、地热能和氢能等。2009年6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能源发展规划发布会,对新能源进行了界定,除了上述普遍达成共识的新能源之外,还将“对传统能源进行技术变革所形成的新的能源”纳入新能源的范畴,包括煤炭的清洁高效使用、车用新型燃料以及智能电网等。这是我国首次将煤化工、新能源汽车以及智能电网列入新能源领域。

新能源产业是指包括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科研、实验、推广、应用及其生产、经营活动等,它是将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传统能源实现产业化的一种高新技术产业。简单概括地说,新能源产业就是指包括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在内的,一切与新能源有关的技术及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能源和环境是全球备受关注的问题,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复苏的重要举措。

吉林省能源资源种类较多,如煤、石油和天然气等,但能源供给能力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因此,吉林省必须寻求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产业道路。

一、吉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现状

吉林省是能源相对匮乏的省份,一次能源自给率只有50%。截至目前,电力装机容量不到1400万千瓦,人均不到1000千瓦;在电力结构中,火电装机容量占64%左右。能源不足成为了制约吉林省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近年来,吉林省结合本省资源情况,加大了能源结构调整的力度,把新能源作为解决能源问题的突破口,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一)风力资源的开发利用

风力资源是吉林省发展新能源产业的优势资源,吉林省西部地区处于中国风能资源密集的“三北”地区。据统

计,全省风能有效蕴藏量为6920亿千瓦时/年,风能密度为60—70瓦/平方米。经过10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坚实的风力发电产业基础。截至2010年2月,吉林省投运风电场达17座,总装机容量达140.9万千瓦,占吉林省直调装机容量的12%。吉林省已开发的风电场主要集中在白城、松原以及四平等西部地区,这一区域地势平坦、开阔,场地以退化草场和盐碱地为主,风电可利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适合风电大规模连片开发。

小型风力发电技术具有一次性投资、维修简单和受益时间长等特点。在吉林省西部地区,农牧民利用离网型风力发电机组提供电力,解决了生产、生活及通讯等方面的用电需求,其研究开发的小型风电提水等技术已经成熟并在部分地区推广。风力发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吉林省继火电之后的第二大电源,对优化吉林省能源产业结构起到了很大作用。

(二)太阳能的开发利用

吉林省属于太阳能资源可利用地区,全年日照时数为2200-3000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0%左右。太阳能资源分布大致由东向西递增:东部山区的抚松、靖宇一带日照时数为2000~2400小时,日照百分率为50%~55%;中部的长春、四平一带日照时数为2600—2700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0%~65%;西部的通榆、大安以西日照时数在2900小时以上,日照百分率为65%以上,是吉林省光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

目前。吉林省利用太阳能主要有三种形式。(1)被动式太阳能保温房。用于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节省冬季采暖耗能。(2)太阳能热水器。主要为生活提供热水和热能。(3)太阳灶。主要是用于烧水和做饭。近年来,吉林省在示范推广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房、太阳能热水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深受农户的欢迎,已经形成良好的辐射发展态势。尤其是对农村而言,太阳能利用的成本不高,经济效益较显著。仅“十五”期间,吉林省就推广被动式太阳能保温房16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1.81万台和太阳灶574台,每年节约标准煤约3.21万吨。

2009年7月,位于吉林市昌邑区的总装机容量为1500千瓦的太阳能发电站并网发电,年发电量达到320万千瓦时,填补了吉林省在太阳能发电领域的空白,标志着吉林省在太阳能利用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生物质能的利用

生物质能利用包括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气化和液化燃料、沼气利用以及城市垃圾焚烧发电,被喻为可利用的绿色煤炭,将成为未来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吉林省是粮食大省,玉米秸秆每年有3000多万吨,但其有效利用率尚不到20%,多数堆放在田间地头任其腐烂,既增加了村庄的火灾风险,又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利用农作物秸秆的生物质能,无论是对调整能源结构、保证能源供应,还是对提高农民收入、保护环境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甚至是实现生态省的建设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吉林省虽是矿质能源缺乏的省份,但拥有大量的生物质能源。作为农业大省,具有发展生物质能源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1.生物质能蕴藏量丰富。吉林省拥有大量的农业副产品、剩余物和废弃物等可以用于能源开发。吉林省是玉米主产区,每年的玉米秸秆产量有2000多万吨。

2.具备开发能源农业的科学技术。目前,吉林省已经掌握了农作物秸秆转化为可燃气的技术,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技术开发取得了显著进展,吉林省在燃料乙醇推广使用方面位居国内前列。

2007年,利用玉米秸秆生产酒精(乙醇)的高技术项目在吉林省白城市奠基。该项目每年可转化玉米秸秆23万吨、生产燃料乙醇3万吨和秸秆饲料6万吨,并通过燃烧秸秆废料生产蒸汽64万吨、发电4800万千瓦时,实现年,销售收入1.78亿元,利润8200万元,带动当地农民年增加收人2700多万元。这个项目不但填补了国内利用秸秆生产燃料乙醇的空白,而且还合理利用了农业废弃资源,起到了节能、环保和助农等作用。

2007年吉林省首个生物质发电工程——国能辽源生物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发电后该项目每天消耗秸秆600吨,在收储范围内给农民创造了5000多万元

的收入;向国家电网提供1.7亿千瓦时的发电量(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0万吨),价值超过7000万元。两项合计,在生物发电项目的带动下,创造的经济价值达1.2亿元,同时还减少了有害物质的排放(二氧化碳排放仅为燃煤机组排放量的千分之一),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环境质量。

3.对生物质能已实现初步利用。截至2008年底,吉林省农村已经完成8万个沼气池的建设,这些沼气池的使用,为全省农村节约了1620吨标准煤。沼气利用是吉林省发展生物质能利用的重要成果。

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等新能源技术在农村的推广使用,弥补了吉林省传统能源的不足,对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在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方面,吉林省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很大成绩。2004年9月,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一期工程正式投产,这是国内第一个设备完全国产化的垃圾产业项目,同时也是东北第一家具有规模的垃圾发电厂,日焚烧垃圾最多可达到520吨,约占长春市生活垃圾的1/4左右:年发电3900万千瓦时。自投入运行以来,累计处理垃圾60多万吨,发电量2.3亿千瓦时。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改善了长春市民的生活环境,减少了填埋垃圾对土地的占用和对地下水的污染,走出了一条从垃圾成灾到垃圾元害化处理再到资源化利用的环保新路,为再生能源的充分利用、变废为宝开创了新的途径,为吉林省的“节能、减排”起到了示范作用。2007年5月,吉林市投资2.98亿元,建设吉林省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电站。该电站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全年发电2.2亿千瓦时。该项目的焚烧炉选用的是循环流化床锅炉,可以保证生活垃圾在炉内完全燃烧。同时,电站配备了先进的除尘设施和尾气处理系统,并对燃烧后的残渣实施综合利用,防止在电站运行中产生二次污染。

(四)地热能的开发利用

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包括发电和直接利用两个方面。世界各国利用地热能的经验表明:高温地热能(>150℃)主要用于发电,发电后排出的热水可经过逐级多次利用;中低温(<150℃)的地热能则以直接利用为主,多用于采暖、农副业、地源热泵和医疗保健等。

近年来。国外对地热能的直接利用十分重视,因为进行地热发电,热效率一般只有6.4%~18.6%,大部分的热量被白白地消耗掉;对地下热水或蒸汽的温度要求,一般都要在150℃以上,否则,将严重地影响其经济性。而地热能的直接利用,不但能量的损耗要小得多,并且对地下热水的温度要求也低很多,在15%~180℃的温度范围内均可利用。另外,地热能的直接利用,技术要求较低,所需设备也较为简单。因此,地热能的直接利用发展十分迅速。

随着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可采储量的减少及价格的上涨,世界各国加大了对地热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力度。特别是在地热能的直接利用方面,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利用地热能不仅可以减少温室效应,而且地热能具有蕴藏量丰富及可持续开采等特点,其在未来几十年的能源生产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据国土资源部透露,2008年我国通过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987万吨。

吉林省深部地热资源勘查始于20世纪70年代,根据地质构造情况和现有的资料分析,吉林省深部地热资源预测总资源量相当于每年26亿吨标准煤,但分布不均,其主要分布在三个地区。(1)东部地热田。主要包括长白山天池温泉群、抚松县仙人桥镇地热田和临江市花山镇温泉群等。据推算,其地热资源量相当于0.45亿吨标准煤。(2)中部地热田。主要分布在吉林市西部和长春市,包括公主岭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和伊舒断陷盆地。据推算,其地热资源量相当于4.94亿吨标准煤。(3)西部地热田。主要分布在长岭、乾安、通榆和扶余等地,是松辽盆地的主体,面积约6万平方公里,属大型沉积盆地型地热田,成矿条件好,但地质工作程度更低。据推算,其地热能相当于26.9亿吨标准煤。

目前,吉林省的多数地热田尚未进行专门性的地质勘查工作,资源条件不清,限制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现开发利用的地热资源总量约2000m3/d,且多为季节性的、粗放式开发,缺少科学性,综合利用程度也较差,主要为温泉洗浴和医疗保健等初级利用项目。近年来,吉林省在一些市县开始尝试采用地下水源热泵技术,利用浅层地能进行供热,如大安市已有10万多平方米的住宅建筑利用这一技术供暖。

(五)油页岩的开发利用

吉林省是我国油页岩储量最丰富的地区,油页岩储量居全国之首,预测资源总量接近3000亿吨,已探明储量为174亿吨,约占全国油页岩探明总量的55.5%。其含油率最高可达22%,平均为5%~6%,按平均含油率5%计算,可提炼石油8.7亿吨。

吉林省虽是油页岩的资源大省,但开发利用水平较低,主要是零打碎敲的小规模开发,综合利用差。从2005年起,吉林省在加强油页岩资源勘查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油页岩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力度,引进国外先进的专利技术,解决了制约油页岩大规模开发的成本和环保问题。目前,在吉林省已经有三处油页岩采矿、炼油点,分别为延边的汪清、长春附近的农安以及桦甸市。

2005年,吉林省政府与壳牌集团签订合作开发“油页岩资源”协议,计划采用壳牌公司独有的油页岩开采核心技术——“地下转化工艺技术(ICP)”及其它现有技术。在建立一个商业上可行的合作公司的基础上,最终实现油页岩资源的商业开发。采用ICP技术不需破土开矿,非常适合吉林省农安地区油页岩大部分埋藏于平原耕地之下的实际,符合吉林省建设“生态省”的要求。

二、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展望

吉林省“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建设国家风电基地,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支持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推动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和农村废弃物发电;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积极推动太阳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

在风电开发利用方面。作为全国六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之一,吉林省拟投资1500亿元,建设国家级风电基地,努力打造吉林省的“风电三峡”。按照规划,到2010年吉林省风电装机将达到350万千瓦,2015年达到900万千瓦,到2020年突破1500万千瓦。风能产业正发展为吉林省最具活力、最富前景的新兴产业。

在太阳能利用方面,吉林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吉林省西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除推广本文前述的三种利用形式外,将把太阳能开发利用技术从生活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大力培育和扶持太阳能发电产业,使太阳能开发利用向深层次、高水平发展。

利用生物质能技术发电,不仅可以缓解煤炭能源紧缺的状况,而且为广大农村剩余秸秆找到了出路。利用剩余秸秆发电,既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又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还可以避免因焚烧秸秆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对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吉林省将加大勘查、开发力度。在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方面,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在城市供热中的应用,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

在油页岩开发利用方面,吉林省“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油页岩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吉林省丰富的油页岩资源优势,统筹规划,重视环境保护,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加强与英荷壳牌公司合作,应用油页岩地下转换国际先进技术,建成油页岩工业示范项目;建设桦甸、汪清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

2007年开工建设的吉林桦甸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达5.7亿元,预计在2012年全部建成。项目达产后可年产油页岩600万吨、页岩油50万吨。该项目集采矿、干馏炼油、发电和建材生产四位一体,具有循环经济业态,被称为是一个“吃干榨净”的综合工程,该项目的多项技术和设备及环保工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以实现年销售收入50亿元,上缴税收7.6亿元,利润10亿元,安排1万名劳动力就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汽车工业是吉林省的支柱性产业,新能源汽车代表了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为整合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多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发展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2009年吉林省组成了由23家高校、科研和生产单位组成的“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政府在政策、税收、补贴和购买等方面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扶持。“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以企业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前提,以提升吉林省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为宗旨。该联盟的组建使产、学、研相结合,形成联盟成员之间紧密协作、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和共创市场的发展格局,将极大地促进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对把吉林省建成我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具有重大意义。

为落实“十一32”规划,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2009年10月,吉林省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签署了《新能源产业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计划从2010年起5年内累计投资不低于120亿元,在长春高新区建设长春新能源产业网,着力打造三大产业基地:风电设备产业基地、光伏产业基地和智能输变电设备产业基地。该项目是吉林省目前最大的新能源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大提高吉林省在新能源市场中的地位,并为全省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据估算,三大新能源产业基地建成投产后,每年至少可以为吉林省带来6亿~7亿元的财政纯收入。该项目除了对吉林省的经济发展产生推动作用外,还将成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一个重要支撑,有利于加快“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建设。与此同时,吉林明阳大通风机、吉林吴字核电主管道等一批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也正在快速起步。

2010年,吉林省不断推进能源装备的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大力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其实施的主要举措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引导和组织省内外科技力量,对制约吉林省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关键工艺和关键设备进行联合攻关,促进向主创新。

2.推进能源技术装备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吉林省能源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设立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3.加快建设以风机、太阳能电池组件和输变电设备制造为重点的新能源科技装备产业园。

4.在吉林、四平和白城等地区建设风机整机及配套零部件制造基地;在吉林市建设核电管道制造及研发基地;在西部太阳能源较好的地区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积极发展以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为重点的新能源汽车产业。

5.支持重点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和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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