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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记忆,文化传承,城市更新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17 14:14:18   浏览次数:

中国工业遗产是近现代以来我国工业历程和发展成就的重要缩影,作为现代城市工业文明的记忆,在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建筑美学等各个领域都具有重要的价值,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根据城市产业布局的调整规划,众多工业遗产将面临重要抉择。如何保护利用好工业遗存,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深入推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城市文化创新活力,成了各界热议的一个话题。从这个角度讲,工业遗产又是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载体和宝贵资源。

因此,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既紧迫又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引起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广泛关注,各级政府也对此给予了关注。

去年工信部启动了首批国家工业遗产的认定工作,共评选了18家单位,今年又在认定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涵盖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而且,全国各地也涌现了若干如深圳华侨城创意文化园一样的工业遗产(遗存)保护利用和创新发展的典型案例。

但是,目前我国工业遗产的利用保护和创新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工业遗产的普查工作认识不足、支持乏力。《下塔吉尔宪章》提出“各国必须对其需要为后代保留下来的工业遗迹予以认定、记录和保护”。而我国至今还没有能力和条件开展全国性的工业遗产(工业遗存)的普查工作。标准不明、家底不清,就无法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是现行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在有关工业遗产的保护方面不够明确和完善。目前城市建设和改造“拆”字当先,大量工业遗产和遗存在没有法律法规的保护下,正在以不可逆的方向快速“人间蒸发”,或者被各方资本力量急功近利地开发和低水平利用。

三是缺乏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鉴于工业遗产保护具有的公益事业性质,往往需要通过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的激励来实现。同时,应出台有利于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还可以出台税收、财政、土地使用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工业遗产保护的经济文化政策,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四是宣传和教育力度不够。政府的重视和公众的关注和兴趣是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最可靠的保证。我们必须加强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影响力传播体系和平台的建设,加強面向高层决策机构的舆情影响力工作。这方面很有必要借鉴当年“非遗”推广模式的成功经验。

五是缺乏标杆性的工业遗产保护性再利用的典型案例。保护性再利用是赋予工业遗产新的生存环境的一种可行途径,对全国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创新发展具有极具价值的示范作用。尤其对于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性工业遗存,创新性发展是其最好的保护和传承模式,大量的一般性工业遗存可以利用改造成为专题文博馆、遗址公园、文创产业园等,但与欧美等先进国家相比,我们在这个方面还差强人意。

城市是文化的载体和容器,城市的发展是循序渐进、有机更新的过程。吴良镛先生说过:“一个城市是千百万人生活和工作的有机载体,构成城市本身组织的城市细胞总是经常不断地代谢的”。因此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和创新发展也应遵循这一理念,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工业记忆、文化传承、城市更新这三个方面的和谐共存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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