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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务实,,推动山东港航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4-01 09:05:18   浏览次数:

积极作为 稳中求进

2012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明显放缓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山东港航系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科学务实、积极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规划建设强力推进。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引领建设发展,沿海港口总体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的修编衔接工作基本完成,《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经交通运输部、省政府联合批准实施,岸线资源使用和港口布局更趋合理。全年完成投资135.6亿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完成110.1亿元,同比增长15.8%,投资规模创历年之最。投融资实现多元化,年内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3亿元,省补助资金7.1亿元,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世界500强、大型央企等20多家参与山东省港口开发建设,利用外部资金40.7亿元,为山东省港航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港航生产持续稳步增长。全省港口吞吐量突破11亿吨,沿海港口吞吐量突破10亿吨,达到10.6亿吨,同比增长11%,总量居全国第二,增量居全国第一。

运输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组织协调,优化运力调配,圆满完成了春运、“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的旅客运输任务。加强疏港和缓解煤炭压港,确保了国家能源、资源等重点物资运输。

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行业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山东省籍船舶、港口作业没有发生人员伤亡责任事故。

海事船检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强化船员管理,加强船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打造“山东检”品牌形象,船检业务连续8年实现零过错。

行业管理得到加强。四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两保两树”活动扎实开展,行业形象得到提升。

软硬件并举,快速、安全发展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2013年山东省港航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16亿元。沿海新开工建设项目14个,新增泊位16个,其中深水泊位14个,新增吞吐能力3900万吨。全省港口吞吐量突破12亿吨,集装箱、石油及天然气、内河港口吞吐量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保持渤海湾客滚运力和运输量的领先优势。全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围绕上述目标,突出抓好建设、运输、安全和管理四项重点工作。

1、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

这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任务。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于“蓝黄”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鲁西南新的经济隆起带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强力推进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结构,提高港口、航道通过能力,提升竞争实力。

沿海要加快推进“三区一群”建设,即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日照港岚山港区、烟台港西港区和黄河三角洲港口群的开发建设。

内河要按计划有序推进“三河一线”工程,即完成小清河、新万福河、郓城新河航道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南水北调东线输水与航运结合工程完成航道开挖、船闸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要下大力气解决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进展慢、融资难等问题。努力形成“研究一批、储备一批、在建一批、完工一批”的良性循环格局;搭建良好的融资平台,多方寻求社会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到位,确保建设进度,确保不出现烂尾工程。

2、提升运输服务保障水平

必须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运输需求为目标,突出抓好运输装备、运输组织和经营结构调整,提升港航运输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抓好内河航道、船闸的维护管理,确保航道维护水深;科学合理安排船闸岁修、中修和大修计划,尽量减少对通航的影响。结合京杭运河主航道“三改二”工程的实施,不断改善干支航道通航条件。加强跨临河建筑物审批管理,确保满足内河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是加强运输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水路运输管理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了解运输动态,发布市场信息,服务行业发展。严密监测京杭运河枯水期、洪水期、调水期水位水流情况,加强与水利部门协调配合,科学调度管控船舶航行,力争不发生重大堵航现象。

三是提升水运发展质量。积极培育大型骨干水路运输企业,支持发展大型化、专业化船舶,快速壮大实力,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运输服务能力。积极汇报,争取部支持,协调有关省市,尽快开通黄河三角洲港口到东北地区的海上物流通道。加快老旧船舶淘汰更新,改善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状况和标准化程度。

四是强化优质高效服务。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构建港航管理、港航政务、港航商务三大系统。从今年开始,着手建设覆盖重点水域、重要航段、港口危化品罐区、船闸等设施与区域,“四客一危”等运输船舶的动态监控体系,提升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及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

3、保障港航安全发展

各级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努力争创“零死亡”辖区,继续保持全省港航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法定职责,强化各级港航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能力。严格按照规划、规范,合理布局危险品港区、泊位以及客运码头。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和落实重点防范措施,强化“四客一危”船舶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七级风客滚船不开航、港口危险货物不作业规定。

三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港航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梳理识别涉及港航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积极协调各级财政支持,保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经费提取使用规定,确保安全生产资金需求。

四是加强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省港航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实现重点业务领域应急监管全覆盖。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依托大型港口企业,抓好环渤海危险化学品港口应急物资储备库示范项目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快建立多部门协作参与、高效运转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及救援机制。组织应急救助、抢险打捞等专题培训和救助、抢通、消防、反恐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4、强化行业管理与服务

牢固树立“三个服务”的理念,严格管理,优化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一批新法规和配套制度规范的贯彻实施。着力构建山东省新的水路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启动《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出台省政府规章《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办法》和省厅规范性文件《浮桥管理办法》;制定《内河船舶垃圾及油污水回收处理办法》、《内河水上巡航实施办法》、《内河船员实操考试管理办法》、《内河水域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细则》等配套制度。

二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的动态监管,定期开展水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整治资质条件保持不够、违规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行为。加大对事故船舶和企业的整改力度。制定完善港口经营、水路运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管理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港航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制定行为准则和诚信公约,研究出台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处理措施。

三是促进海事船检规范化建设。加强“四型海事”建设,开展“船检诚信年”活动,健全队伍管理机制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强海事人员执法业务培训考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专项督查工作,全面提升海事船检服务水平。突出抓好源头管理,继续做好航行船舶吨位丈量工作。推进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基层单位标准化、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强化县级海事现场监管职能,调整优化基层海事站点布局。

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行业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形成具有港航特色的行业文化和廉政建设新格局。

一是加强港航文化建设,逐步形成具有山东港航特色的行业精神、共同愿景和价值理念,形成团结奋斗、和谐文明的文化纽带。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完善对工程项目、行政许可、水上执法等关键环节,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措施,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公开透明,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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