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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弱势群体,关注农村留守老人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24 08:39:47   浏览次数:

【摘 要】 我国经过多年快速发展,经济、社会、人文等诸多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 尤其在农村地区,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方式, 子女是主要的家庭养老的承担者。但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 伴随着我国快速的城镇化进程, 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大规模的城乡迁移,使得农村养老体系面临严峻挑战。农村留守老人问题, 特别是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 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回顾和总结以往国内外学者针对劳动力迁移引发的留守老人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 本文将在此基础上进行更多评述。

【关键词】 农村留守老人 子女 家庭养老

农村留守老人作为典型的中国弱势群体,理应得到国家、社会的广泛关注。农村留守老人的定义随着国内外学者研究得深入,定义的内容也在不断完善。发展到现在,国内大多数学者普遍达成共识,认为农村留守老人的定义应该定义为“那些因为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或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留守在户籍地村的60岁及以上的老人”。

一、中国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现状

1.生活经济压力大

通过对 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发现,城市、乡镇和农村老人收入差距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令人担忧。农村留守老人的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是用于看病。即使这样,大部分的留守老人普遍有生病不及时就医的想法。而那些常年在外务工的子女,对留守老人的资助却普遍较少,还远远达不到留守老人的生活需求。

2.缺少精神慰藉

随着子女的外出务工,留守老人的精神生活缺乏慰藉成为必然。子女外出务工时间短则半年,长则一年,甚至几年不回家,农村留守老人也就平均一年能见一次自己的儿女,而作为城镇的务工人员,回家一次只能短暂停留几天,根本没时间好好关心照看自己的老人。又因为我国二元户籍制度的差别,很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很难真正地融入城镇,很多人无法将父母和孩子接到身边照料,只能通过电话联系,而这远远不能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完善,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次,但是“精神需求”的不具体性使这条法律只能成为空文。

3.体力劳动大,过度劳累

农村青壮年的外出务工使得农村大量土地无人管理。很多农村留守老人不得不亲自耕种,由于缺乏人力、物力的支持,绝大多数老人都是采用传统的耕作方式,不仅效率低,劳动量大,而且还得不到很好的收益。繁重的体力劳动加重了留守老人的身体状况,而老人有病不医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有的留守老人不仅要照顾自己而且还要帮子女照看孩子,饮食起居全靠老人支持。而存在这种现象的老人并不在少数,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一同被留在农村老家的情况事实上更加重了农村留守老人的负担。在农村,我们能够经常看到一些七八十岁的老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干活,“安享晚年”对于农村留守老人来说还有一定差距。

二、针对留守老人问题的看法和建议

国内已有许多学者对留守老人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此不再赘叙。本文将着重从政府和子女两个方面在留守老人的问题上给出自己的观点,从大家忽视的角度给出自己的看法。政府和子女是跟留守老人利益最为息息相关的两个主体,当然其他主体的责任和作用也不应忽视,但在此不做过多阐述。

1.依靠政策,增加政府资助

在当前的城镇化大形势下,无论是专家还是社会人员,大家普遍认为目前我国农村的养老模式主要是传统的家庭养老。的确,这是实情,关于这一问题,本文在上面的叙述中也已经阐明。但正是由于这种共识,大部分的人似乎都把农村留守老人的各种困境出现归结于外出务工的子女,理所当然,大家认为既然是“家庭养老”,要解决留守老人的问题必须并且主要应该从子女方面寻找解决途径。这种普遍的认为是我们忽视了一个问题,当我们在审视外出务工子女的各种不应该的养老行为时,我们却忘记了其他主体也应承担的责任,而这部分责任并不少于子女。

在留守老人问题上,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应首当其冲。作为中国合法公民,留守老人奉献的一生不仅仅只是给了子女,同样也是奉献给了国家,各种税收的上交是最直接的说明。当然,国家在对于留守老人的问题上倡导加强关爱,但并没有实质性的物质补助,政府方面的补助主要是各自当地政府自行决定,而这部分资金对于大部分的留守家庭也是杯水车薪。

针对政府方面,本文认为,国家应该从上而下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利益。针对全国31个省市农村的具体实际情况,要求各省市单位根据自己省份的情况上报目前留守老人的补贴情况,对于偏远地区的省市,国家应适当补贴,不应全靠当地政府的财政支出。从上而下把关注农村留守老人的问题落实到政策上,而不只是空谈。

2.依靠子女,实现“养儿防老”

从古代开始,中国人就有“养儿防老”的思想,由于这种落后思想的存在产生了重男轻女等一系列的封建思想。而历史发展至今,“养儿防老”的“儿”已经不单单指儿子,而是更广泛地指所有子女。这种思想的转变是历史的进步,所以我国目前的留守老人抚养的问题是所有被扶养的子女的问题。对于子女对老人的抚养问题,最直接的体现是经济上的扶持。在这方面,“清官难断家务事”,政府很难直接干预,这就主要依靠社会宣传、教育及道德约束。有的学者认为应该让外出务工的子女上交名义为“赡养费”的钱交到村委,然后由村委再分发给留守老人,从而达到强制子女“赡养”留守老人。这也许是一个办法,但并不是一个好办法。治标不治本。这个方法实施起来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即使费用能够收齐,不愿赡养老人的子女再以其他名义和方式向老人索要,这会对老人造成更大伤害。

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可以说跟外出务工的子女的生活息息相关。关注留守老人的生活也就不可避免的要关注外出务工的子女,而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关于留守老人的研究仅仅局限于对老人本身的分析,几乎没有联系到在外务工的子女的研究身上。目前有的单独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研究表明农村进城务工的人员大部分从事的都是体力繁重,机械的基层工作,而工资却并不匹配他们所付出的劳动。有的还会出现被拖欠工资、不付工资的情况使得务工人员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近几年随着网络媒体的曝光,国家政府的关注才使得这种现象有所减少。保障这些务工人员的利益也是间接维护了留守老人的利益。有些情况并不是子女不愿给或者不愿多给老人赡养费,而是他们的实际情况不允许。子女自己都没有任何经济保障的情况下当然是不能保障自己的老人的。

当然,这种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经济利益的做法也不是能保障所有留守老人利益的完美做法。对于有些自私自利的没有正当理由不赡养老人的子女,社会、政府就应当利用法律武器帮助这些不懂利用法律保障自己权益的留守老人争取自己的利益。作为典型的弱势群体,政府、社会不应忽视他们的存在。

【参考文献】

[1] 孙鹃娟.成年子女外出状况及对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影响.人口学刊,2010(1):28~33.

[2] 陈敏.农村留守老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学,2009.

[3] 胡强强.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村“留守老人”照料[J].南京人口干部学院学报,2006.

[4] 杜鹏,丁志宏等.农村子女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的影响[ J] .人口研究, 2004, (6):44-52.

[5] 周福林.我国留守老人状况研究[ J] .西北人口,2006, (1):46-49.

[6] 孙鹃娟.劳动力迁移过程中的农村留守老人照料问题研究[ J] .人口学刊, 2006, (4):14-18.

[7] 贺聪志,叶敬忠.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生活照料的影响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10(3):46~53.

[8] 何安明,惠秋平.农村留守老人自我和谐的状况及其与感恩、情绪智力的相关性.中国老年学杂志,2013(5):1131~1133.

[9] 寧泽逵,王征兵.农村老人农业劳动参与、福利影响及其政策启示.统计与决策,2012(18):86 ~88.

[10] 钱文荣,卢海阳.农民工人力资本与工资关系的性别差异及户籍地差异.中国农村经济,2012(8):1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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