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秘网    > 入团申请书

开创湖南水运发展新局面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4-04 08:39:35   浏览次数:

2012年湖南水运发展成就

2012年是实施湖南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十分重要的一年,全省完成投资30.7亿元,创历史新高,为年计划30亿元的102.3%,同比增长46%。重点建设28个水运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湘江2000吨级航道建设一期工程(株洲-城陵矶)、株洲港铜塘湾港区一期工程、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等10个续建项目工程进度稳步推进;岳阳港湘阴港区漕溪作业区二期工程、湘潭港易俗河港区千吨级码头工程等7个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实现蓄水和船闸通航,长沙船舶厂新厂造船滑道和舾装码头工程、湘潭港铁牛埠港区寒鸡港作业区(顺达)散货码头工程、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油品及化工品码头工程、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水运煤码头工程等4个港口项目完工投产。全省新增千吨级泊位4个,液、散货吞吐能力354万吨。

水运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大力发展标准化、大型化船舶,运力结构继续优化。2012年底,全省船舶总运力达到342万总吨(其中集装箱5848标准箱位),同比增长11.2%;全省内河机动货船平均吨位413总吨,同比增长8.7%。扶持引导港航企业集约化经营,企业结构趋于优化。目前全省共有水路运输企业162家,其中省际运输企业132家,水路运输服务企业108家。2012年,全省水路货运量及其货物周转量分别为1.87亿吨、562.26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4.2%、33.8%;主要港口货物及其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2.19亿吨、29.57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3.8%、26.99%。水运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占全社会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的比重分别为10%、14%。岳阳港成为全省首个亿吨大港。

2013年湖南水运重点工作

2013年湖南省水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加快水运发展为中心,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渡口改造等民生工程为保障,以严格落实水上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加快“四型”海事建设,履行职责、负重前行,全面推进湖南水运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为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水路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推进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水运相关规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做好全省“十二五”水运建设规划的中期调整,积极争取更多重点项目新增列入部“十二五”调整规划,积极支持和督促市县做好港口总体规划。继续加大水运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建设工程、澧水澧县至茅草街航道工程等年内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洞庭湖岳阳综合枢纽、涟水复航等重大水运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年水运建设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加快推进26个水运重点项目。继续加快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湘江2000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株洲-城陵矶)、岳阳港湘阴港区漕溪作业区二期工程、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等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尽早开工建设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工程、澧水澧县至茅草街航道工程、南茅运河航道整治工程等10个重点项目,并力争湘江2000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衡阳-株洲)、长沙港铜官港区码头工程、岳阳港云溪(道仁矶)码头工程等8个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力争新增3000吨级泊位2个、1000吨级泊位7个、500吨级泊位7个。

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渡口改造、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和全省锚地等民生工程建设,力争全省水运安全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对渡口进行整合,对桥梁上下游5公里范围内的渡口进行调整优化,改造491道有船渡口;全面推广应用抗沉性、操作性好的10客位、30客位标准船型,完成1273艘客(渡)船标准化改造,提高船舶安全系数;建成紧急避险锚地23处,加快解决船舶安全停靠和紧急避险问题。

2、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全面、全覆盖监管体系,做到“五个无”:水域安全责任覆盖无缝衔接、船舶登记无遗漏、船员培训无空白、制度衔接无空缺、现场监管无盲点。责任体系建设涵盖所有管理和监管对象,包括全水域、所有船舶、全部水上设施、各个港口码头、船舶修造企业、水上从业人员和执法队伍等,不留管理真空,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无缝化监管目标。坚持“签单发航”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开展乡镇非运输船舶、农村公路汽车渡口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执行水域安全管理巡航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海事系统巡航工作制度(试行)》。三级及以上航道每星期巡航不少于一次,四级航道每半个月巡航不少于一次,五级以下航道及重点库区每月巡航不少于一次;渡口、码头、客运集散地、重点水域实施分片责任到人,在节假日、赶集日等客流高峰时段,定时、定人现场值守;加强对运砂船的动态管理;加强对船舶通航密集区域、渡口渡船、库区、封闭水域的监控,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省局将检查市、县两级海事机构巡航情况,检查巡航记录和违法违章行为处罚记录;对县级海事机构巡航工作抽查面全年不少于30%。

认真抓好水上交通从业人员及监管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海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海事管理制度的领会贯彻,完成500名以上海事执法人员培训。对客(渡)船船员安排不少于4小时的培训时间,以提高船员的专业素质与临危处置能力。突出加强乡镇政府分管水上交通安全负责人培训,增强县乡一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加快推进科技兴安战略。继续推进全省渡口客船港区泊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30客位以上客船视频监控功能得到实现;继续推广船载AIS、GPS、VHF终端的应用;推广应用船舶“一卡通”工程,实现全省所有的县级海事机构全部启用船舶电子签证和安检系统;建立省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尽快开通12395水上交通安全接警处警电话。

全面强化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追究。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问责。

3、着力强化水运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航道管理。重点加强省管湘、资、沅、澧四水及洞庭湖500吨级以上高等级航道维护管理,省管干线航道要实行精细化管理,航标维护正常率超过部颁标准,航道安全畅通,确保主要通航航道上不出现大面积船舶滞留现象;科学制定地方航道养护标准,合理确定养护规模;加强航道养护投入,确保转移支付的航道养护费按国家规定用于航道养护;强化行政许可,全面实行先论证后专家审查再办理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程序,有效保护航道资源;严厉打击破坏航道、航道设施及恶化通航条件的行为;加强枢纽、桥梁、码头、取排水口、过江管道等重要涉航建筑物航段和采挖密集航段及重点控制浅滩、航段的常态化执法巡查,严格执法,及时处理各类危害及破坏航道的违法行为;各直属航道管理局航标艇巡标时,发现超载船舶、非客船载客行为要立即向辖区内海事机构通报并上报当地市局,海事机构要立即进行处置;加快《湖南省航道养护定额》编制;积极推进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完成137公里文明样板航道创建目标。

全面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在全省水运行业大力开展宣贯和培训。加强经营资质监管,建立和完善水运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水运市场监测机制,建立重点水运企业联系制度,完善客运船舶责任保险。

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充分利用国家经济、技术政策和行政手段,鼓励现有企业与大型货主联合经营,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地区、跨行业大型企业;鼓励现有企业间内部组织结构优化,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

切实推进船型标准化。推进以提高安全性能为重点的短途客船、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全面公布实施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推进以提高通航效率为重点的货运船舶的标准化改造。支持和鼓励水路经营者采用清洁能源(LNG、电力驱动)等节能减排设备和技术,积极推广应用示范船型。

加强港口信息化和港口岸线管理。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提高港口信息化监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港口”创建活动。加强港口岸线资源保护,妥善协调港口岸线利用与城市建设、城市中心区港口码头岸线利用与城市景观建设的关系,严格港口岸线管理。

加强规费征收管理。研究和完善规费征收政策,做好试点开征船舶通行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协调沟通,争取省财政支持,解决好取消航标设置维护费等五项收费后省级分成抵扣基数调整问题;进一步加大稽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实征率。

4、扎实开展“四型海事”创建活动

贯彻落实国家海事局《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指导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湖南海事系统“四型海事”创建活动。突出以学习强素质、以责任促平安、以服务树形象、以创新谋发展等四个方面,注重构建海事核心价值体系,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5、大力增强行业发展软实力

加强法制建设。配合省人大调研、起草《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加强科技创新。组织开展2013年交通科技进步与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依托岳阳城陵矶综合枢纽、主要水系运河沟通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搞好科研工作。加强机制创新,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素质教育培训。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推荐访问:湖南 水运 小康社会 新局面 开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