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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学科消亡论”质疑》的质疑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8-08 08:50:39   浏览次数:

文章编号:1003-9104(2008)05-0023-05

(注:作者简介:郭勇健(1973- ),男,汉,福建福清人,东南大学艺术学博士,厦门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艺术学,艺术原理。)

摘 要:徐习文的《“艺术学科消亡论”质疑——兼及艺术学研究范式的转型》,是针对拙文《艺术学的学科性质与发展前景》的质疑。然而,徐文将“艺术学科消亡论”强加给作者,对拙文的质疑与反驳,多半是在外部进行,徒然罗列了许多史料,其实并未真正进入内在的学理,有时引用拙文的言论,常常曲解作者的原意,是“不成功的质疑”。笔者试图借这个对话机会,从逻辑、概念、学理三方面澄清对拙文的误解,并进一步阐释对于艺术学的学科性质和发展方向的认识。

关键词:艺术学;美学;“一般的艺术”;逻辑;概念;学科;学理;质疑

中图分类号:J02

文献标识码:A

The Response and Query to

《Questioning the Argument of “Art Discipline Extinction”》

-Discussing with Dr.XU Xi-wen

GUO Yong-jian

《艺术百家》2008年第3期刊出的徐习文博士的大作《“艺术学科消亡论”质疑——兼及艺术学研究范式的转型》(以下简称“徐文”),是对拙文《艺术学的学科性质与发展前景》(《中山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的一篇反驳文章。认真拜读之后,发现总的来看,徐文“学术争论”的性质并不明显,“意气之争”的因素倒是时有显露。徐文先是将所谓“艺术学科消亡论”强加于拙文,随之展开的质疑与反驳,多半是在外部进行,徒然罗列了许多史料,其实并未真正进入内在的学理,有时引用拙文的言论,却几乎每次引用都对原意有所误解,且概念使用多有不当之处,逻辑多有混乱之处,因而显得颇为无力。因此,我所期待的真正的学术对话,并没有形成。我之所以还要写一篇文章回应徐文的“不成功的质疑”,进行一次“对质疑的质疑”,主要是试图借这个对话的机会,从逻辑、概念、学理三方面澄清对拙文的误解,并进一步阐释对于艺术学的学科性质和发展方向的认识。

一、逻辑

展开对徐文的质疑,有必要循序渐进,先对徐文中“意气之争”的因素略作辨析,以便为真正的对话腾出地盘。徐文中“意气之争”的因素是明显的。譬如,徐文说:“郭勇健先生却提出‘艺术学科消亡论’,特别有意思的是此人竟毕业于国内首家艺术学博士点获得单位——东南大学,在三年的博士学习后,似大彻悟说……”[1](P85)这句话显然与任何学术探讨或学术争鸣都毫无关系,而且显得莫名其妙,只能视为急于捍卫“艺术学”的一种意气之争。

首先,我在那篇文章中根本就没有提出什么“艺术学科消亡论”,即便是“艺术学学科消亡论”我也不曾提出过,更何况这个说法不怎么准确的所谓“艺术学科消亡论”了。不错,我曾经说过:“艺术学与美学并无实质性区别,必将消失于美学之中或重新成为美学的一个部门。……因为归根到底,艺术学和美学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而在将重点转向研究艺术作品的意义上,艺术学与现代美学更是大同小异。既然如此,专门设计出一门艺术学来与美学并列,不是显得多此一举么?”然而,我这句话的本意是很清楚的。我是说,专门设计出一门“与美学并列”的“艺术学”是没有必要的,但我却并没有说,艺术学这门学科是根本不存在的;同时,我也没有说过,艺术学这门学科在拙文发表之后就凭空消失了——按照徐先生的理解,好像我的论文不是在做理论性的学理探讨,而是在表演语言魔术,好像仅凭着我的一句话就可以把一门学科给取消了,如同一口吹灭一盏灯。我确实说过,艺术学必将“消失于美学之中或重新成为美学的一个部门”,但这是一种经过历史爬梳与学理探讨所得出的结论,即,我认为,美学的研究领域包括美、美感和艺术三大块——这曾经是西方美学发展史的三大阶段;从逻辑上说,艺术学和美学的关系,乃是从属关系,而非并列关系;艺术学的发展应当回到当初作为美学的一个部门的本来位置。此时,艺术学将与美学合而为一,或回到美学的怀抱,继续作为美学的一个部门而存在(这两种说法,说的几乎是一回事),但并没有如徐文所说,艺术学就此凭空“消亡”了。这并不是在无谓地“咬文嚼字”,而只是在做一番粗浅的逻辑分析罢了。任何学术争论,一个起码的前提就是,所发言论必须合乎逻辑,必须针对对方的本意,而徐文则不然。因此,严格说来,徐文的所谓“艺术学科消亡论”,不过是自说自话。打个比方,好比先给我扣上一顶帽子,然后指点着说这帽子如何如何难看。可惜,徐先生专门为我特制的这顶帽子,且不说本身就是一件不合格的产品,而且根本不适合于安在我的头上。

其次,我确实曾在东南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并获得博士学位,但仅凭这个前提,无论如何都无法推出一个结论:艺术学博士不能对“艺术学”这门学科进行批判。“特别有意思的是”,徐文恰好这么认为了,或至少这么暗示了。孤证不立,那便再举一例:徐文后面还说:“郭氏首先应该弄明白,他的博士学位是怎样获得的”[1](P86)。我很明白,我的博士学位是如何获得的,可我实在是弄不明白:我获得了艺术学博士学位,和我此后撰文批判艺术学或反思艺术学,这两件事情到底如何不兼容了?两个陈述句之间毫无逻辑关系嘛!前句既不能推出后句,也无法否定后句。其实,众所周知,批判乃是学者的一项基本职能,而且学术研究往往在批判中得到发展。康德写了一部《纯粹理性批判》,认为科学理性只能作用于现象界,不能作用于本体界,科学理性一旦僭越,必会产生“二律背反”,这是限制知识或悬置知识,但难道康德的批判哲学不是建设性的理论?不曾大大推进了西方哲学的发展?前几年哲学界热衷于讨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莫非一位中国哲学专业的学者,仅仅是由于他所从事的专业,就不能参与这样的学术讨论?莫非提出这样的问题、经过这样的讨论,中国哲学专业以及该专业的学者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必须起而反击甚至把辩论对手讽刺一番?早在出版于1835年的《美学》中,黑格尔就发表了“艺术终结”论,然而此后艺术仍旧在不断地发展,光是绘画领域就产生了印象主义、表现主义、立体主义等丰富无比的派别。早在20世纪上半叶,西方许多学者就曾呼吁“文学的终结”,可是直到现在,作家们仍在继续创作,并且每年都有作家拿诺贝尔文学奖。

以上列举说明,徐文陷入主观的意气之争,导致忽略了应有的逻辑辨析程序和合理的逻辑推演过程,而且无视于两个基本的逻辑前提:一、正如批判文学的理论仍然是一种文学理论,一篇批判艺术学的论文也是属于艺术学性质的论文;二、批判可以推进学术发展,举例来说,设若黑格尔不曾发表“艺术终结”的言论,从此留下“黑格尔的艺术难题”,那就根本不可能产生接过这一难题继续思索并试图给予回答的海德格尔的《艺术作品的本源》。此处还可以顺便问一问徐博士:主张“哲学终结”的海德格尔哲学,难道就不是对哲学的反思,难道就不是一种哲学了吗?不仅如此,徐文显然也不曾达到如下的认识:学术探讨,特别是理论研究乃是一种可能性探索,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卢梭的《爱弥儿》,因此,理论恰好是一种不囿于现实的、乃至超越现实的东西——尽管理论的形成必须依赖于大量事实材料(注:比如,我对艺术学发展前景的“预测”,不仅是逻辑的分析和推演,而且依据欧洲艺术学发展的史实。),而一种形成了的理论也必须能够解释其视域中的全部事实——正因为是一种可能性探索,正因为不囿于现实乃至超越于现实,所以理论才能够具有前瞻性,有一定的预测功能。徐文说,艺术学“尽管还不成熟却充满生机活力,对于它的未来走向和发展前景的预测应该建立在现实的成长过程中,而不是主观臆断。”[1](P85)这句话只是在特定的意义上才是正确的,因为第一,如果对现成的既定事实盲目服从,不思进取,不欲变革,那又谈何“预测”、何必预测?第二,对所谓“现实”和“现实的成长过程”,内在于不同的学说、沿着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理解,例如,对于清初的那一段历史,“康乾盛世”是一种理解,“外强中干”又是一种理解。然而,光凭一口意气就说我的“预测”是一种“主观臆断”,却不曾对我的观点从逻辑、概念、学理三方面做出真正站得住脚的批判,这本身就是一种“主观臆断”——下面还要继续说明这一点。

二、概念

逻辑问题和概念问题本是密切相关的,比如徐文所谓“艺术学科消亡论”,可视为一个命题,也可视为一个“大概念”,本来就是因对拙文的相关语句缺乏逻辑分析而得出的。不过我想在这里着重分析的是两组概念:一、“一般的艺术”和“一般艺术学”,这是拙文和徐文都使用的一组概念;二、“书斋”研究和“田野”研究。后者是徐文自创的一组概念。当然,“书斋”和“田野”这两个词语大家都在使用,并不是徐博士发明的,但徐文用这对概念分别对应美学的研究方法与艺术学的研究方法,比较特别。在语用层面上,不妨说这一对概念是他发明的。徐文声称:“所谓‘书斋’研究就是美学研究采取的文本的、摇椅上的冥想、抽象思辨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黑格尔《美学》(三卷本)成为其代表。所谓‘田野’是与‘书斋’不同的实地调查、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1](P88)

先说第一组概念。我以为徐文完全误解了“一般的艺术”这个概念,并且因而完全误解了这组概念的关系。徐文说:“如果像‘郭文’所称,‘只有门类艺术,没有一般的艺术,一般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也是门类艺术,因此,研究对象的相同,只是研究方法不同。’那将会陷入名实之辨的困境中,比如顺着郭氏的逻辑,只有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等,没有一般的文学,因此文艺学也就没有独立的研究对象,这就非常荒唐。如果一般艺术学没有独立的研究对象,这个学科是人为设计出来的子虚乌有,那将是教育资源的莫大浪费。”[1](P87)这段话显得理直气壮,铿锵有力,其实问题多多,谬误百出。

首先,我们知道,语言是不能脱离语境的,无视于上下文、前后句,脱离了语境单独抽取某些句子来“断章取义”,这是完完全全的“主观臆断”。我在什么语境下使用“一般的艺术”这个概念的?我的原话如下:

当我们想起“艺术”时,脑中出现的总是一件件具体的艺术作品,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是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等特殊的艺术形式,而并没有一种叫做“一般的艺术”的东西。既然作为研究对象的“一般的艺术”实际上并不存在,那么所谓“一般艺术学”岂非子虚乌有、空中楼阁?其实不然。我们知道,语言只是一种符号性的存在,而不是物理性的存在,词语并不与物理实在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譬如“灵魂”就是一个无法实体化的词。正如英国语言分析学家赖尔笔下的“大学”是个集合名称,“艺术”也是一个集合名称。艺术并不是一个与音乐或美术并列或对立的范畴,但凡绘画、雕塑、工艺、装饰、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诗……,这一切艺术作品都是艺术活动的产物,因而都是一般艺术学的研究对象。可见,一般艺术学与特殊艺术学的区别主要不在于研究对象,而在于研究方法。[2](P19)

我以为这段话的意思再清楚明白不过了,本来应当不存在任何歧义才是,遗憾的是,徐博士居然看不懂!无奈之下,我只好亡羊补牢,再打一个简单的比方,以助理解。我想说的是,正如世上仅有苹果、梨子、波萝、荔枝之类的东西,而并没有“一般的水果”,世上也仅有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之类的东西,而没有“一般的艺术”。我们指着一个苹果,称之为“水果”,这是因为水果是比苹果更大的类。世上水果形形色色,难以尽数,不可能一一列举,人类发明了“水果”这个词,就可以一举囊括它们,这无非是为了言说和交流的方便,但这决不意味着,离开了苹果、梨子、波萝、荔枝之类的事物另有一种名为“水果”的实在。“艺术”和绘画、雕塑、建筑等的关系,“文学”和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等的关系,也都是如此。这个观点难道有问题吗?然而在徐博士这里却成了问题。按照徐博士对我的质疑的思路,他显然认定,世上当真存在“一般的艺术”。我很能理解徐博士为艺术学“护法”的急切心情,他以为惟有肯定“一般的艺术”存在,才能使“一般艺术学”拥有“独立的研究对象”,也才能证明“一般艺术学”的合法地位。然而在学术讨论中,主观的心情决不能取代客观的说理,甚至常常有碍于客观的说理。其实,在我看来,“一般艺术学”这个概念,只能是针对研究方法、研究途径、研究角度的,即要求对艺术现象进行“一般性研究”;而不是着眼于研究对象的,即并不是说存在着“一般的艺术”这种东西。我们充其量只能说,“一般艺术学”的研究领域要比“特殊艺术学”来得广。但这无非是说,“一般艺术学”比“特殊艺术学”视野开阔,因而这个说法所表达的仍不是研究对象的问题,而只是观察角度和研究方法的问题。

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后面的牌便随之而俱倒。由于徐博士对“一般的艺术”理解出现了明显的错误,所以他以此概念为前提的全部推论,也就根本不能成立。他自以为那一番推论是“顺着郭氏的逻辑”,殊不知完全是随顺着自己的古怪逻辑而天马行空。我确实说过,“一般艺术学与特殊艺术学的主要区别不在于研究对象”,但是,我说过一般艺术学没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了么?说过文艺学没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了么?我说过艺术学这个学科是“子虚乌有”(注:我的原文是一个问答,先设问:艺术学莫非是“子虚乌有”?后回答:“其实不然”。)了么?说过它是“教育资源的莫大浪费”了么?徐博士的所有这些说法,都明显地具有强加于对方的性质,其“道德义愤”溢于言表,作为情绪性的“声讨”是可以的,作为学术性的“对话”,我以为是很不妥当的。

再说“书斋”和“田野”这组概念。这组概念的问题,出在使用方式。我以为,徐博士使用这组概念实在是太草率了。他把“书斋”和美学研究方法对应,把“田野”和艺术学研究方法对应。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书斋”和“田野”、阅读文本和实地考察,仅有经验性的区别,并没有逻辑性和必然性的区别,而美学和艺术学的主要区别,却不在于经验性领域(在经验领域,它们多有交叉,乃至在某个历史阶段曾经重叠),而在于逻辑区别——即使我们要论证艺术学和美学“没有实质性区别”,也都必须出之以逻辑的必然的方式,否则只是一种主观任意的“意见”罢了。在柏拉图那里,“知识”和“意见”是大不相同的。

我很想“质疑”一下徐博士:在书斋里、摇椅上“冥想”、阅读文本就一定是思辨的美学方法么?那些整天呆在书房或图书馆里搞考证、校勘的学者,他们的研究方法是思辨的还是实证的?假如不曾在书斋里、摇椅上“苦思冥想”,哪一个经验主义者可以写出有价值的著作来?同样地,到田野去实地考察,难道就不能为思辨美学家所使用么?就说那被公认为思辨美学之代表的黑格尔吧,难道就没有去“实地考察”艺术?以下是从古留加的《黑格尔传》中信手摘抄的几句话:“黑格尔一到不伦瑞克,便漫步市区,参观了一座博物馆,晚上还观看了一场拙劣的喜剧。”“哲学家花了六个小时参观了一个私人的藏画。他以鉴赏家的眼光看出,有一幅荷兰画同他从前在波瓦塞雷教授那儿看到的另一幅画在笔法上十分近似。”“路程经过德累斯顿,哲学家在这里停留了一下,为了再次鉴赏一番世界著名的美术馆的名画。”“黑格尔从清晨一直到傍晚在城区闲逛,观赏了古老的教堂、宫殿和美术馆。”“他看过麦尔卡丹特、罗西尼、斯波蒂尼、莫扎特的歌剧,有时甚至看过多次,意大利的独唱家使他心荡神移。”“埃斯特哈齐的美术馆,黑格尔接连逛了三次。”……[3]由此看来,徐先生对“书斋”和“田野”这对概念的使用,是何等的经不起推敲。而徐文对“思辨”的理解,以及作为建设性主张提出的“学理”,即建立在“田野实地考察”基础上的所谓“艺术学研究范式的转型”,又是何等的粗疏和“肤浅”。

三、学理

“肤浅”这个词来自徐文。徐文说:“‘郭文’所说的艺术学与美学无差别论,进而要求取消艺术学的观点也就显得很肤浅。”又说:“‘郭文’认为:实验方法显得肤浅,通过民意测验的方式来检验艺术价值的做法可笑。实际上是对学术史的无知,艺术走向科学就是要通过实验的方法……”[1](P88)诚然,在学术争论中,有时难免措词激烈。诸如“肤浅”、“无知”、“荒唐”、“可笑”这些词语,尽管带有居高临下的藐视的语气,但如确实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倒也并非不能使用,对方也未必不能接受。关键是要讲出道理,拿出证据,否则只能是一种主观性、情绪性的词语。徐博士显然太主观也太情绪化了。比如,断定我“对学术史无知”,却不知依据何在?仅仅是由于我说过“实验方法显得肤浅”吗?但在拙文的语境中,这是把心理学美学“与哲学美学相比”的结果,这种说法是有根据的。如果徐先生因此认为我“无知”,那他就要论证“与哲学美学相比”,心理学的实验方法并不肤浅,如此才能服人。可惜,根本没有这种进入拙文之理路的反驳,根本没有论证,就径直说我“对学术史无知”了,如此独断,岂是进行学术对话?

再比如,徐博士说,“艺术走向科学就是要通过实验的方法”,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以为,要是加上一个字,改为:“艺术学走向科学就是要通过实验的方法”,就显得通顺多了。顺便指出,文句不通之处,在徐文中决非偶然,也决非只是“笔误”,比如这一段文字:“从艺术学科的发展脉络看,艺术学对艺术不是为了‘美’而存在的。艺术家之美在艺术美中并非大多数,大多数优秀之作往往是作者饱含生活之辛酸,一泄为之,心胸臆气空荡,似一种解脱的轻快。艺术学一方面探索此种轻快的根源、心理过程等;另一方面是对作品震撼人心之良知过程的探求,也就是艺术家生活的深层体悟。”[1](P87)这段话的几个句子,竟然无一句不是病句!篇幅所限,我就不一一分析了。这不是一味挑刺。我只是想借此表达一个建议:一篇论文,至少总要争取做到文从句顺,说理清楚、准确、到位,才能保证其应有的学术品质,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学理探讨”、“学术对话”。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表面看,徐文确实是一篇像模像样的论文,洋洋洒洒,引经据典,试图说明艺术学成立的必要性、艺术学独立于美学的合理性。然后说:“郭氏的观点实质上是对学术界几代人的研究成果视而不见甚至全盘否定”[1](P85)。我的那篇论文,尽管可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至少不像徐先生所说,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视而不见”、“全盘否定”。拙文约有一半的篇幅,都是在尽可能地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反思性考察和批判性分析。返观徐文,兴致勃勃地旁征博引,对艺术学前辈学者的言论几乎全盘接受,几乎视为天经地义。然而徐博士又没有意识到,光靠如此这般的大量引用史料,并不能构成对拙文的“质疑”。要知我的许多言论本来就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一种反思和质疑,既然如此,你要反过来质疑我,那就惟有利用自己的思考、通过自己的方式为前人辩护,重新为前人的观点做论证,而不能只顾在那里寻章摘句,而且根本不管有些引文所代表的观点已被拙文反驳过了。当然,我并没有对前人的观点“全盘否定”。然而退一步说,纵然我当真“全盘否定”了,至少在求学态度上,也总比毫无批判精神和反思能力的“全盘肯定”来得可取,因为肯定止于信,否定源于疑,怀疑会带来进一步的思考。朱熹曾经强调:“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张载则说:“于不疑处有疑,方是进矣。”

因此,我在本文开头就说:“徐文对拙文的质疑与反驳,多半是在外部进行,徒然罗列了许多陈旧的史料,其实既无创见,亦未真正进入内在的学理……”现在不妨举例说明。徐文说道:“在西方美学史上,艺术与美学的关系曾被视为某种从属性关系,即美学包含了艺术哲学,对后者成为美学的一个有机部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从属关系今天已名存实亡。”[1](P87-88)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问题,可谓我们争论的要害所在,因此拙文曾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追溯美学与艺术学的关系,可谓全力以赴。本来,真正的“对话”要求首先进入我的理路,在我的理路之中思索却想得比我更深,并以更强的思维能力反驳我的观点,然而徐文对我的论述完全“视而不见”,更不必说展开对质了。其实,要真正从内在的学理质疑拙文的观点,未必不可能。我甚至可以提供一个角度。比如,在海德格尔看来,美学乃是近代认识论的产物,奠基于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之上,如能借鉴海德格尔,论证艺术之思可以摆脱美学所预设的思维模式,可以逃离美学的桎梏,那么艺术学独立的可能性就能够给出。不过徐习文博士的文章表明,他并不具备这样的学术眼光和学术能力。

既然他进入不了我的理路,那我就尝试进入他的理路。令我感到极为吃惊的是,徐文关于“艺术学与美学的从属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之重要断言的全部论证,竟然只是引用了朱狄先生《当代西方艺术哲学》的一段话,就打发了事了。朱狄先生说:“美学和艺术哲学的趋同是种单向趋同而不是双向趋同,它主要表现在美学向艺术哲学的靠拢,而不是相反……不向艺术哲学靠拢,它将无事可作。于是在相当一部分美学家看来,美学和艺术哲学的区别仅仅是种术语学上的区别而已。”[1](P88)不可否认,所谓“美学向艺术哲学靠拢”,确实是20世纪西方美学史令人瞩目的一个重大事件,但这能说明什么呢?

第一,徐博士一看到“美学向艺术哲学靠拢”的说法,顿时喜出望外,以为这就是美学向着“艺术学”靠拢了(注:我不否认,美学曾经向艺术学靠拢,但我以为这不过是美学发展的一个短暂的阶段,这个阶段早已被超越了。在《艺术学的学科性质与发展前景》中已有论证,此处不赘。)。殊不知,一字之差,两个概念;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徐文对艺术学有个界定:“是实证学科,是形而下的经验层面的学科”[1](P88),这样一来,我实在不明白徐博士究竟是如何把“艺术学”置换成“艺术哲学”的,或者,究竟是如何用“艺术学”把“艺术哲学”给包括进去的。恕我孤陋寡闻,我从未听说,世上竟存在一种“实证的、形而下经验层面”的“艺术哲学”。但在拙文的语境中,朱狄的言论恰好说明,由于艺术学本来就是美学的一个部门,且由于20世纪初期和中期的西方美学着重研究艺术,导致两者一度趋于同一;同一的理论前提有二:既在于研究领域的重叠,更在于艺术学的研究方式不可以完全实证化、完全“走向科学”,艺术学就是“广义的艺术哲学”。所以,徐氏的这段引文,不多不少,恰好是自己反驳了自己,同时为拙文的观点做论证。

第二,这里斗胆猜测一下,徐博士大概“望文生义”了:朱狄的书名既是《西方当代艺术哲学》,则其中所言,理所当然地代表着当前的最新思潮了。其实朱狄所指出的西方美学的状况,大致属于20世纪中期前后,已过去数十年之久了。朱狄的相关引文,多半来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出版物。从注释看,时间最为晚近的引文,乃是比厄斯利的一句话,出处是1975年版的《美学,从古希腊到现在》(高建平先生的中译本为《西方美学简史》),其实此书在六十年代便已出版了。然而此后数十年美学的发展,已经突破了“美学和艺术哲学的区别仅仅是种术语学上的区别而已”的状态。德国当代美学家沃尔夫冈·韦尔施的以下言论,可以代表美学发展的当前趋势:

现实一次又一次证明,其构成不是“现实的”,而是“审美的”。迄至今日,这见解几乎是无处不在,影响所及,使美学丧失了它作为一门特殊学科、专同艺术结盟的特征,而成为理解现实的一个更广泛、也更普遍的媒介。这导致审美思维在今天变得举足轻重起来,美学这门学科的结构,便也亟待改变,以使它成为一门超越传统美学的美学,将“美学”方方面面全部囊括进来,诸如日常生活、科学、政治、艺术、伦理学等等。[4]

最后,众所周知,在美学和文艺学中有所谓“内部的研究”与“外部的研究”之分。在韦勒克和沃伦的名著《文学理论》中,“文学的外部研究”包括:文学和传记,文学和心理学,文学和社会,文学和思想,文学和其他艺术;“文学的内部研究”则包括: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谐音、节奏和格律,文体和文体学,意象、隐喻、象征、神话,等等。“文学的外部研究”,就其领域言,大致相当于徐文所说艺术社会学、艺术心理学、艺术体系学;就其方法言,则大致相当于徐文所说的艺术学的实证的、经验性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当然也有存在的必要,拙文也承认:“在艺术研究领域,也可以使用诸如观察、比较、调查、统计等自然科学的方法来寻求艺术的规律。然而,正如胡塞尔所说:‘真正的方法所追随的是被探究的实事的本性’,因此在美学与艺术学的领域中,这种自然科学的方法的使用必然是有限度的。”[2](P23)显然,这种实证方法的“限度”在于,只能触及艺术的外部、外层,因而远远不够用,若奉为至高无上的方法,有可能把艺术最根本的东西给丢掉了。这最根本的东西,就是艺术价值。其实,严格说来,艺术学的研究对象并不是空泛的“艺术”,而是“艺术价值”。试问:艺术价值可以全凭观察、比较、调查、统计来决定么?用民意测验的方式研究艺术价值,不可笑么?徐文所着力强调的“实地考察”,且不说古已有之,根本不足以构成所谓“艺术学研究范式的转型”,而且毫不夸张地说,那完全可能沦为一种无视于艺术价值的“关于艺术的研究”、“涉及艺术的研究”,可能只是一种以艺术作品为题材的历史学、考古学、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神话学等等。

这样看来,徐习文博士把艺术学和美学一刀切,严格区分开来,片面强调实证的、经验性的研究方法,其实是疏离了艺术价值,因而其实是疏离了艺术学本身,乃至有可能“取消”艺术学。相反,我重提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这一问题,呼吁把艺术学重新掷回美学的下属部门的位置之上,反对艺术学研究方法的完全实证化,坚持把眼光盯在艺术价值之上,其实是真正成就了艺术学,或者说,其实是指出了艺术学发展的一个合理方向。考察一种观点,不能只看其字面意思,更不能为其外在姿态所迷惑,而要把握其思想实质才好。那么,究竟是谁在“捍卫”艺术学?未必人人都能够真正了解自己的观点。(责任编辑:陈娟娟)

参考文献:

[1]徐习文.“艺术学科消亡论”质疑——兼及艺术学研究范式的转型[J].艺术百家,2008,(3).

[2]郭勇健.艺术学的学科性质与发展前景[J].中山大学学报,2007,(2).

[3] [苏联]阿尔森·古留加著,刘半九、伯幼译.黑格尔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70-177.

[4] [德]沃尔夫冈·韦尔施著,陆扬、张岩冰译.重构美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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