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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高考改革深水区的思考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3-06 08:48:33   浏览次数:

高考作为现阶段一种比较公平、合理的选拔人才的制度,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选拔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虽然很多有识之士也在努力地推动高校招生的多元化、考试内容的多样化改革,但是以试卷作为考查的最主要的形式、以原始分数作为最主要的衡量指标,也是现阶段无法回避的事实。因此,怎样才能把整个高中教育体系从应试教育的高考指挥棒下尽快地解放出来呢?那就必须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这个突破口和切入点最为关键之处就是要科学定位高考与高中教育的关系,合理规划高考和高中教育的各自版图,既要统筹兼顾又要使其各负其责。

一、推动高考应考体制的社会化发展

在当前的教育实践中,高考机制已裹挟了整个高中教育,使高中教育产生了严重的变形。高考作为国家大考序列中的一种,有着国家的严肃性和庄严感,但是高考并不是国家大考中唯一的一种,其他严肃性国家大考还有很多,如全国研究生考试、全国律师考试、全国公务员考试等等,甚至有些考试的竞争性远远高过了高考。这些考试中只有高考被作为衡量地方政府、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师业绩的一个指标。因此,高考应考机制社会化是化解目前高中教育危机的一个前提,是解决高考改革的痛痒所在。首先,高考应考机制一旦社会化,考生的身份就不再直接隶属哪所学校,哪个县区或市区。只要在本省范围内,考生什么时候考、在哪里考,有着自己的自主权,没有必要人为地设置障碍。而人为设置的障碍往往也是造成教育不均衡的罪魁祸首。如江苏高考规定,考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同一属地的原则,这其实就是变相的利益“圈地运动”。这种“圈地运动”不仅制造了高中阶段一些所谓省市级重点学校在高中招生中通过聚拢优质生源来对县区级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掐尖”的现象,而且还人为地扩大了因“掐尖”而带来的教育机会的失衡。考生只要具有高中学历或与高中同等学力就可以参加高考,有必要根据考生高中在哪里就读就把他划归谁的势力范围吗?其次,高考应考机制一旦社会化,考生的个人信息尤其是高考分数就属于个人的隐私,任何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都无权知道,更无权依据考生的分数信息来进行所谓的衡量和奖惩。高考应考的行为是全社会具有高考资格的公民自愿参加的竞争性行为,只有考生为自己负责。当然,高考是促进全社会人才竞争性流动的一个重要渠道,全社会都应该对考生进行鼓励,但是不能“软硬兼施,苦苦相逼”。因“苦苦相逼”导致学生体质大幅度下滑的有之,导致学生精神抑郁的有之,导致学生跳楼的也屡见不鲜,还需要多少血淋淋的事实才能让我们幡然悔悟呢?高考应考机制的社会化,不是针对考试的本身,而是针对当下“教”只是在围绕“考”的畸形教育形态。这种“捆绑式”“逼迫式”的教育形态一天不变,教育的绿色生态就一天也不可能得到真正实现。

二、清晰界定高中阶段的教育任务,改变高中教育理念

2010年7月29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针对高中阶段教育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由此可知,高中阶段的教育任务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负责,是对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负责,而不是对高考负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同于具有选拔性质的高考,理论上讲,学业水平测试的试题难度系数也应低于高考试题的难度系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文化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考试,是学生是否能取得高中毕业证的条件之一。学生通过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也只是意味着取得了可以参加选拔性高考的资格之一。虽然,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可以为高校招生提供一个参照,但不是唯一的参照。当然,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高中学校应该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但不等于高中学校一定要以把学生送进大学为要务,逼着学生去上大学。因此,理清高中阶段的教育任务所在,我们才能明白高中教育的职责所在。从国家的战略高度、高考与考生三者之间的关系来看,高中教育的任务不是“应考型教育”,而是“资格型教育”。“应考型教育”以考生考上多少大学甚至以考生考上多少公办本科大学的人数为标准;而“资格型教育”是以考生能不能去参加高考为标准,以能不能为高校提供健全人格的“人”为标准。“应考型教育”强调筛选优秀人才;“资格型教育”则强调人人成为合格人才。“应考型教育”,由于受到功利主义的绑架,作为教育实践者的学校与教师,其主体性、创造性必然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压和限制,而“控制”与“独断”也成为了最实用的管理方法,学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难免淡化、异化甚至恶化。“资格型教育”只是提供参加考试的资格,因试题难度的降低和较高的通过率,其功利性必然得以大大消解,因此“对话管理”成为了权威的替代、控制的超越。当高考不再是制约学校、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瓶颈的时候,高中教育也就不会再对高考进行妥协和退让,也就不会沦为应试教育的附庸。高中教育的课程改革和多元化的评价也就自然而然地迎来了大展拳脚的舞台。

三、建立符合当下教育改革实践的考试评价体系

教学质量必须通过一定的考试来监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但考试本身没有错,错在我们没有建立一套符合目前教育改革实践的考试评价体系。高考应考机制的社会化,固然可以解除高考对高中教育的钳制。但是除了高考以外,高中还存在着学业水平测试和大大小小的期中、期末考试。比如,江苏省部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有着另一种说法,叫做“小高考”。虽然是“小高考”,同样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同样也可以变成应试教育的翻版。学业水平测试一般采用A、B、C、D四个等级(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来衡量,应该说比以前用原始分数来衡量,有着较大的进步。但由于考生等级的数据库是层层下发的,学生成绩牢牢地掌握在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手里,于是原来的分数排名变成了考多少A、考多少B的排名,应试教育的阴影依然挥之不散。有鉴于此,那种层层下发公开发布考生等级的方式必须要彻底改变。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只能知道每所学校总的过关率,即总体达C率,其它个人信息依然属于考生个人隐私,只有考生自己通过自设的密码才可以查询。这样做的好处在于,首先它实实在在地切断了地方政府、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试图通过分数或等级来钳制学校和教师的想法,同时由于学生过关率极高,学校与学校之间总体达C率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别甚至差别极小,同样迫使地方政府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另寻评价方式。这样,权力部门对学校的多元化评价机制也就会不期而至。其次,在应试教育模式中,由于竞争被激发到不恰当的程度,竞争中的失败者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帮助,造成学生学习水平的分化扩大。许多学生产生了严重的厌学情绪,自暴自弃的有之、中途辍学的有之,这就造成了人为的教育不平等。而当以总体达C率来衡量的时候,必然促使学校和教师转变视角:对于极少数学业暂时落后的学生,由原来只要不出乱子就可以“不闻不问”转向即使不出乱子也要“望、闻、问、切”;对于绝大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由原来“唯分是从”的单一呵护转向创造条件以引导“综合素质”的自主提升。这样,全面实现把学生培养成一个具有高中文化水准的健全人格的“人”的目标也就会指日可待。教育机会的均衡和公平也必将在各自可能的范围内,做出对社会发展、教育发展以及学生发展有益的变革之举。

四、以权力改革为突破,推动教育管理由“工具式”向“服务式”转变

任何改革的表象背后,都隐藏着权力和利益之争。在应试教育的大旗下,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冠冕堂皇地大规模组织各种迎考的考试。地市级可以大规模组织高三一模、二模、三模,县区级可以大规模地组织从高一到高二的期中和期末考试。有了行政部门主导的考,行政部门也就进一步强化了绝对的话语权,也就强化了威严的所在,同时也找到了利益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打着“让本地区更多的孩子上大学”名义,变本加厉地让应试教育昂首行进着;学校与教师在怀着对上级部门的“敬畏”心态中,在出于自身生存策略的考量中,让应试教育紧紧地跟随着;家长在无力改变教育不均衡的现实的焦虑和无奈心态下,为应试教育“心甘情愿”地付出着、吆喝着;学生只能躲在应试教育的角落里默默地哭泣着、忍耐着。在这种“工具式”的管理中,一切都是权力管理部门说了算,被管理者不能自由行动,其行动的最终决定权也不在自己的手中,被管理者人为地异化成了“为他人而存在”的“人”。

教育改革的红利就是为教育改革寻求“最大公约数”,这个“最大公约数”就是提高在教育战线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实事求是地讲,这里绝大多数人应包括教师、学生及家长,当然,学生和家长往往是被捆绑在一起的利益共同体。在以应试教育为主导的语境中,在这种充斥着“规训、控制、钳制和管制”的管理中,教师、学生和家长都是利益受损者。其严重的后果就是,主体性被消解、个人的潜能被扼杀、学习的成就感和幸福感被降低。

教育不仅具有激发创造精神的力量,同时也具有窒息创造精神的力量。推动教育管理由“工具式”向“服务式”转变,这不仅仅是教育实践的现实诉求,也是对“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人才观和价值观的呼唤。它不仅涉及到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也涉及到课堂改革管理的方方面面。它正站在“素质教育”的前方以冷静的眼神审视着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智慧!审视着中国教育之弊!

五、从制度上和程序上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在教育改革战车上,聚集了多个方面的利益群体。改革的每一项决策也必然面临着众口难调的困局。当高中教育不再直接服务于高考的时候,当教学思维实现了从“静态学习”到“动态学习”真正转型的时候,一部分依然坚持“等、靠、喂”守旧观念的学生必然会因不适应以强调“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新课改而带来一定的成绩落差,一部分缺乏教育内省的家长也必然会因此而牢骚满腹。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家长网上一反对,舆论一批评,政府就立刻退回不改了。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恰恰说明了政府在改革的制度上和程序上缺乏了一定的自信和底气。其实,在更多的时候,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自身不正,没有依法行政的习惯,因而在面对一些所谓舆论压力时,自然而然也就缺少了坚持原则的底气和魄力。比如,对于那些口头倡导新课改而实际上并不履行职责的学校,政府是否可以及时处治?对于那些违背教育规律对外宣讲是一套而实际做的是另一套的学校,政府是否可以严肃查办?有的高中取消了补课,但一些学校依然“涛声依旧”,政府是否可以及时整顿?倡导多元化评价学生,任何期中、期末考试都不得仅以分数来排名,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作为衡量教师业绩的唯一指标,可是有的学校却顶风而上,政府是否可以严查?政府鉴别一所学校好与差,是否可以以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是否全面执行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为标准,而不是以升学率?制度上的公正,程序上的公开,是政府可以抵制民愤绑架的最有底气的理由。而如果“理论是灰色的,原则是有弹性的”,那么任何的改革举措都必将不了了之,任何的改革举措也必将无疾而终。

目前,教育的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改革谁、谁来改,谁受益、谁受损,这正是改革的艰巨之处。这不仅需要有披荆斩棘的勇气,更需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大刀阔斧、开山劈石甚至要斧凿自身,只要敢于向利益固化的藩篱开刀,笔者相信教育必将回归其本色,迎来其自由,给予其创造,展现其光明。

【责任编辑郑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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