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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作为人文学科的人文意义和人文价值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8-08 08:48:35   浏览次数:

摘 要:艺术学是一门以整个艺术世界和与艺术有关的活动为对象,研究艺术的本质、原理与现象,探讨艺术实践、艺术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的人文学科。作为一门人文学科,艺术学始终以人为中心,以追问艺术对于人的意义、价值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人文学科意义上的艺术学长期以来是依附于其他人文学科,如哲学、美学等而获得缓慢的生长的。本文梳理了中外美学美育史上关于人文主义、关于艺术的人文性的理论思想,在人文学科的定位上,论述了艺术学除了具有一般人文学科都具备的社会认识、社会改造等功能外,还独具审美教育和审美娱乐等美育功能,即人文价值的独特意义。

关键词: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美学;美育;人文学科;人文意义;人文价值

中图分类号:J0-02文献标识码:A

一、艺术学:含义与历程

艺术学是一门以整个艺术世界和与艺术有关的活动为对象,研究艺术的本质、原理与现象,探讨艺术实践、艺术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的人文学科。

作为一门人文学科,艺术学始终以人为中心,以追问艺术对于人的意义、价值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艺术学应该站在本体论的高度,把艺术视作人类把握世界的方式,人自身主体性的对象化结果,乃至人的本体的存在方式和精神的家园。虽然,艺术的创生几乎与人类的历史相始终,人类对艺术的认识和探究也源远流长,硕果累累,但作为系统、独立的人文学科,它的形成是19世纪中叶以来的事情。

艺术的历史虽然源远流长,而且古往今来也不乏对各个艺术门类的极其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但人文学科意义上的艺术学却是远较晚于人类的艺术史的。可以说,有关艺术的研究探讨的理论和思想,长期以来是依附于其他人文学科,如哲学、美学等而获得缓慢的生长的。

艺术学成为一门具有独立意义的人文学科经历了几个必经阶段。

首先是美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

哲学是最古老的人文学科之一,而且,因为它面对的人类最根本的关于生存、存在、物质与意识、主体与客体、现象与本质、时间与空间等的本体论问题,它几乎是无所不包的“元学科”。可以说,大部分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从早期哲学中分化出来的,如伦理学、社会学、美学、逻辑学、历史学、心理学等。从古希腊、古罗马的众多哲学家和中国古代的如孔子、老子、庄子、荀子、墨子等哲学家来说,他们的哲学著作都包含了丰富的美学思想。而以西方的几个博大精深的,建立了自己的哲学体系的大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斯多德、黑格尔、康德等来说, 美学都是其浩繁系统而谨严的哲学体系的有机构成。

其次是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出来。

一般认为,艺术或艺术学原先是从属于美学的。如朱狄认为:“在西方美学史上,艺术与美学的关系曾被看成是种从属关系,即美学包括了艺术哲学,艺术哲学是从属于美学的,是美学的一个构成部分。”①叶朗认为:“无论哪个时代,美学总是把艺术放在中心的位置加以研究。这样,就逐渐形成了美学的一个分支,即审美艺术学。”②事实上,美学与艺术是息息相关的,而重视艺术研究的传统则早已有之。而今天的科学的艺术学体系,除了仍应给诸如对艺术的本质等问题作形而上探讨的“艺术哲学”的内容保留地盘外,更应该凸现诸如艺术的分类,作为一种总体的艺术活动的艺术规律及各个具体艺术门类的特点及美学规律等问题的探讨。因此,美学向艺术哲学、艺术理论研究的重心转移是一种普遍的趋势。

19世纪德国艺术理论家费德勒(1841-1895)被公认为“艺术学之父”,他虽然并没有明确提出“艺术学”的概念。但他首次在理论形态上提出“美学的问题与艺术哲学的问题根本上不同”,“美与艺术根本不同,故艺术决不能以美作为目标。”从而对独立的艺术学学科的建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06年,德国的艺术理论家玛克斯·德索(也有译为狄索瓦、狄索等)第一次确立了艺术学的独立的学科性质。他最先提出的“一般艺术学”或”一般艺术科学”的概念基本上就可以看作今天我们所说的艺术学。

与德索大致同时的另一个德国艺术理论家乌提兹也为艺术学的最后确立作出了重要贡献。乌提兹也认为美的价值与艺术的价值不同,主张把美与艺术分开。因而设想一门以艺术学本身为目标的“一般艺术学”。

这样,经过费德勒、德索、乌提兹等人的努力,适应于日新月异、不断发展的现代艺术实践,以及由此带来的审美观念、艺术观念的不断调整、更新,艺术的疆域不断扩大等现实,艺术学也逐渐确立起其基本独立的学科性质和学术地位。

在中国,与中国古典美学形态相似,也可以说并不存在一个艺术学学科体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就缺乏艺术思想和艺术理论。相反,中国是一个门类艺术实践多姿多彩,取得相当成就的艺术大国。与此相应,某些具体艺术门类的理论相当发达,如诗论、画论、乐论、小说美学等。另外,丰富的中国古典美学思想中也蕴含了大量的艺术思想。这些实践及理论资源也为我们今天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当然我们不能不承认的是,我们并没有产生出类似于德索、乌提兹等艺术理论家那样的对艺术学作学科建设性质的思考,也缺少从个别上升到整体,把所有的具体艺术门类整合起来加以综合性研究的研究。无庸讳言,现代意义上的艺术一词的使用以及对艺术学进行学科意义上的思考都是20世纪以来的事。从这个角度说,艺术、艺术学都是来自西方的他者的话语。因此,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观念恐怕还是应该从中西外化发生大规模的碰撞,国门打开,并接受了西方外来的大量影响之后的本世纪初说起。

艺术学从依附或混杂于哲学、美学等其它学科到逐渐走上自足、自立的体系化,经过了漫漫之途。而它的最终成型并在人类文明、文化的系统结构中占据了一个有机的而且相当重要的地位,则无疑是艺术自身发展,人文学科建设,文明发展需求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早就对艺术作过精湛、深入的沉思和探究的先人,已经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取之不尽的真知灼见,在此基础上,艺术学的先驱们的努力,更是顺应知识的发展、学理的脉络而功绩不凡。无疑,这一具有真正独立意义的学科的创建和独立,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人类文明的完善程度和人文精神的深化趋向。

在中国,2011年是艺术学学科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将艺术学科独立为“艺术学门类”的决议,原属“文学门类”的艺术学科告别和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并列为一级学科的历史,成为新的第13个学科门类。在艺术学门类之下,则设置了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美术学、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等五个一级学科。这里面显然有向设计学科的倾斜,把戏剧与影视、音乐与舞蹈放在一起也还存在问题,但总的说来,艺术学升门及新的一级学科设置是有利于艺术学各个学科的发展的。这是国家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个必将产生历史意义的重要举措。不夸张地说,更是艺术学学科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原本就门类众多,随着时代日新月异发展还不断增添新兴艺术类别的艺术学科终于告别了长期依附于文学门类的窘境。无疑,艺术学学科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学科,艺术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对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德、智、体、美的教育方针,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文化传承创新”这一指示有重要意义。

二、艺术学作为人文学科

虽然阿伦·布洛克在论及西方人文主义传统时指出,英语的人文主义(Humanism)一词来源于拉丁文humanitas。而这一词本身又是“一个更古老的希腊观念的罗马翻版”。这一观念即是关于“教育”的观念:“古代希腊人除了创造了哲学、史学、戏剧(对于这些,我们至今还用希腊文的词汇来称呼)以外,还创造了教育,至少是在西方世界中的教育……以padiatrics这个名词出现的教育,在公元前五世纪和四世纪的雅典逐渐系统化时,已是很古老的了。它有四个特点。

它在七门文科学科中对人类的知识作了统一的有系统的记述。这四门是语法、修辞逻辑即论辩(又称三学科)和算术、几何、天文音乐(又称四学科),它们在好几个世纪以后终于在中世纪为大学教育定下了最初的规模。

它提供了在一个没有书本的世界中进行教授和论辩的技巧,以语言的掌握、思想的精确、论辩的熟练为基础。

它奠定了西方文明的一个伟大的假设,即可以用教育来塑造人的个性的发展。”③从以上引言可知,早在古代希腊时期,艺术就是人文学科中的一种或几种。艺术是可以通过教育来发挥其培养人的良好修养、塑造人的健康个性的作用的。

瑞士著名的心理学家让·皮亚杰在论及“人文科学在科学体系中的地位”时,谈到了“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区别”的问题④。他指出,有许多人坚持这一区分(即区分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他们倾向于把先天的东西同在物质环境下或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所获得的东西对立起来。这样,‘人性’就全部建立在遗传特性上了。”皮亚杰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在人们通常所称的‘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不可能作出任何本质的区别,因为显而易见,社会现象取决于人的一切特征,其中包括心理生理过程。反过来说,人文科学在这方面或那方面也都是社会性的。只有当人们能够在人的身上分辨出那些是属于他生活的特定社会的东西,那些是构成普遍人性的东西时,这种区分才有意义。”而事实上这种区分是很难的。这就说明,即使作为著名的提出“发生认识论”的心理学家,皮亚杰也强调人的个性、修养、素质的后天生成的社会性特征。在他看来,人的先天性的心理结构,只是提供了交流和“发生认识”的“功能的可能性”,“并没有什么现成结构的遗传(同本能的情况正好相反,它有很大一部分是被遗传编码的)”。这无疑也是肯定了作为人文学科的艺术和艺术学的教育意义和功能。

德国美学家伽达默尔在其《艺术与真理》⑤中论及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的意义时,按照其拒斥自然科学方法的需要,考察了四个“人文主义的基本概念”:“教化”、“共通感”、“判断力”、“趣味”,并从艺术与真理的角度作了逐一的考察。他认为教化描述了一种深刻的精神转变,这个转变的具体内涵就是由个别性上升到普遍性。教化使人能和异己者融为一体,使人能在其中见出自身;教化的过程就是对“共通感”的培养和教化;共通感即在是一种在具体情形中达到共同性的感觉;判断力的活动就是在个别中见出一般的活动;趣味则不是依据某个普遍准则,而是内在地以反思判断力的方式完成的……

从伽达默尔的论述我们可以概括出两点重要思想:首先,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的重要精神就是“教化”,就是人的可教育性和必须教育性。这教育的重要内容就是对类的、共同的感觉、普遍能力、“判断力”、“趣味”的培养。而人的人文精神培养的重要途径则是审美,是对艺术作品的经验和“理解”。因为,艺术经验中的欣赏和理解活动与自然科学的方法不一样,它不是依据某个抽象概念进行的,而是在对单个事物的感觉中,在具体的情形中发生的。也就是说,艺术经验活动如同美学的鼻祖鲍姆嘉登把审美学界定为“感觉学”一样,也始终是一种充溢主体性精神的、感性的、具体的、活生生的生命精神活动。“艺术的万神庙并不是一个向纯粹审美意识呈现出来的永恒的现在,而是某个历史地积累和会聚着的精神活动”,而且,“无论如何我们不是从审美意识出发,而只是在人文科学这个更广泛的范围内,才能正确对待艺术问题”⑥。这或许是伽达默尔作为一个哲学家和美学家尤重艺术问题的真正用心所在。正如论者指出:“无论是对人文主义传统的阐述,还是对康德及其后继者的美学思想的分析,伽达默尔最深层的目的就是要揭示,感性的具体的艺术经验活动的重要性。”⑦

三、艺术的人文意义:

中西美育和艺术教育思想的考察

寻求艺术学的人文意义,这在艺术学理论史上具体表现为关于美育与艺术教育的思想,这在中西方都源远流长。

在西方,作为“正常的儿童”,“人类美丽的童年”(马克思语)的古希腊人,其人性、体格之完美风范,其文明、文化之丰富灿烂,总是让人向往不已,叹为观止的。德国作家与美学家席勒曾经高度地赞美古希腊人:“希腊人的本性把艺术的一切魅力和智慧的全部尊严结合在一起”,“他们既有丰富的形式,又有丰富的内容,既能从事哲学思考,又能创作艺术,既温柔又充满力量。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想象的青年性和理性的成年性结合成的一种完美的人性。”⑧我们也不难发现,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非常重视美育与艺术教育。无疑,古希腊时期的美育和艺术教育在塑造古希腊人的“完美的人性”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柏拉图曾经描写过雅典城邦的美育情况:“音乐教师所念念不忘的,是他们的年轻的学生能养成自制和摈除一切过失的习惯。他教学生奏竖琴,跟他们引起研究抒情诗人的作品,并且把这些作品谱入音乐,使孩子们跟和声和节奏相应,服从于和谐与节奏,习惯于温顺和柔美,从而进一步跟言语和行动相适应,因为人的生活在它的整个表现上都是需要和谐和节奏的。”⑨也许,这种对美育和艺术教育的普遍的重视与希腊人令后人想往不已,叹为观止的伟大、完美、智慧、尊严可以说是体用不可二分的。也就是说,是先有希腊人的伟大、智慧、人性的完美,还是先有希腊人对美育和艺术教育的重视,就像那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永恒难题一样无法索解。

柏拉图以驱逐诗人出“理想国”而不得不承受轻视并歪曲艺术与艺术家的批评。而其实,柏拉图并非不懂得艺术的社会作用和教育作用。勿宁说,他正是因为深知艺术具有强大的感染人、教育人、影响人的作用而极力反对那些在他看来会“培养发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摧残理性的部分”,因为这些艺术放纵情欲、亵渎神明、伤风败俗,不利于培养未来“理想国”的统治者和公民。柏拉图明确主张文艺必须起到培养优良品德的作用。像“表现勇敢”、“表现聪慧”,或使人“在战场和在一切危难境遇都英勇坚定”,或能使人“谨慎从事,成功不矜,失败也还是处之泰然”的乐调,就都应该保留下来。而只要诗“能找到理由,证明她在一个政治修明的国家里有合法地位,我们还是很乐意欢迎她回来,因为我们也很感觉到她的魔力”。⑩他要求诗人证明,“诗不仅能引起快感,而且对于国家和人生有效用,诗不但是愉快的,而且是有益的”。这无疑是对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的强调。只是他出于狭隘的政治功用目的而把文艺的标准限得太窄、太死了。柏拉图尤其肯定音乐的教育作用。他曾指出:“音乐教育比起其他教育都重要得多……。节奏与乐调有最强烈的力量浸入心灵的最深处,如果教育的方式适合,它们就会拿美来浸润心灵,使它也因而美化:如果没有这种合适的教育,心灵也就因而丑化。其次,受过这种良好的音乐教育的人可以很敏捷地看出一切艺术作品和自然界的丑陋,很正确地加以厌恶:但是一看到没的东西,他就会赞赏它们。很快乐地把它们吸收到心灵里,作为滋养,因此自己也变成高尚优美。他从理智还没有发达的幼年时期,对于美丑就有这样正确的毫无,到了理智发达之后,他就亲密地接近理智,把她当作一个老朋友看待,因为他的过去音乐教育已经让他和她很熟悉了。”在这里,柏拉图把音乐教育所起到的对人的良好的情操、教养、素质等的培养的美育作用,讲得异常细致透彻,也非常符合美育和艺术教育的原理和规律。

亚里斯多德关于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的美育思想在柏拉图的基础上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他不但肯定艺术的认识作用,而且肯定了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他认为艺术具有卡塔西斯“即陶冶、净化、宣泄、升华等作用。”悲剧正是通过对“人物的动作的模仿”,“借以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达到净化”。而学习音乐,在他看来也不是为了一个目的,而是好几个目的,那就是:其一,教育;其二心灵的净化;其三,精神的享受也就是紧张劳动过后精神的松弛和修养。因此,“各种和谐的乐调虽然各有各的用处,但是特殊的目的,宜用特殊的乐调。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应该选用伦理的乐调:但是在集会中听旁人演奏时,我们就宜听行动的乐调和激昂的乐调。因为像哀怜和恐惧或是狂热之类情绪虽然只在一部分心里是很强烈的,一般人也多少有一些。有些人受宗教狂热支配是,一听到宗教的乐调,就卷入迷狂状态,随后就安静下来,仿佛受到了一种治疗和净化。这种情形当然也适用于受哀怜恐惧以及其它类似情绪影响的人。某些人特别容易受某种情绪的影响,他们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音乐的激动,受到净化,因而心里感到一种轻松舒畅的快感。因此,具有净化作用的歌曲可以产生一种无害的快感。”正是在艺术欣赏中所引起的这种“无害的快感”,能使情感净化、陶冶性情、使人在艺术欣赏中,在情感共鸣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提高道德水准,从而为社会培养具有一定道德品质的人。

朱光潜先生在论及亚里斯多德的美学思想时认为,亚里斯多德之所谓“‘净化’的要义在于通过音乐或其他艺术,使某种过分强烈的情绪因宣泄而达到平静,因此恢复和保持住心理的健康。”显然,亚里斯多德极大地肯定艺术的审美愉悦价值,强调艺术的“卡塔西斯”作用,从而把艺术的美育功能提高到了空前的地位,这对其师柏拉图是一个批判性的超越。亚里斯多德还特别强调艺术发挥其教育功能的独特方式。他以愉悦教育为例指出:“音乐学习适合于少年时期,因为年轻的人们将不会忍受——如果他们能避开的话——任何不含有乐趣而使其感到甜美的事情的,而音乐是具有一种自然的甜美的。”无疑,艺术发挥教育作用的过程应自始自终伴随着审美的愉悦和极大的精神上的享受,也正因为艺术教育的这一特点,使得艺术教育以情感人、以潜移默化、“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发挥作用而功效则强大而持久。

古罗马的贺拉斯很重视艺术的教育作用,他在《诗艺》中认为诗人教导人们“放弃野蛮的生活”,“划分公私,划分敬渎,禁止淫乱,制定夫妇礼法,建立邦国,铭法于木”。诗可以传达神的旨意,可以指示人生的道路,可以激励将士奔赴战场,可以给劳累的人们带来欢乐。因此,“你不必因为追随竖琴的高手和歌神阿波罗而感到可羞”。他还提出了著名的“寓教于乐”的观点,即主张“诗人的愿望应该是给人以益处和乐趣,他写的东西应该给人以快感,同时对生活有帮助”,艺术应当“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这就是说,艺术的教育作用不是游离于艺术的,而是要通过艺术的娱乐作用得到体现和发挥的。

17世纪的德国诗人与美学家席勒最早提出“美育”的范畴并加以系统的阐释。在著名的《美育书简》一书中,他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美育思想,他把美育置于很高的地位,把美育同人类的崇高理想和历史的发展前景紧密联系起来。他说,应当“把美的问题放在自由的问题之前”,“我们为了在经验中解决政治问题,就必须通过审美教育的途径,因为正是通过美,人们从中可以达到自由”。他认为自近代以来,大工业的发达造成了科学技术的严密分工,及劳动对人性的严重压抑。个体人的人性不再像古希腊人那样处于完美的和谐状态了。物质/精神、感性/理性、现实/理想、客观/主观等方面都产生了严重的分裂。他给我们生动地描绘出一幅触目惊心的人性异化的情景:“享受与劳动脱节、手段与目的脱节、努力与报酬脱节。(人)永远束缚在整体中一个孤零零的断片上,人也就把自己变成一个断片了。耳朵里所听到的永远是由他推动的崛起轮盘的那种单调乏味的嘈杂声,人就无法发展他生存的和谐,他不是把人性印刻到他的自然本性中去,而是把自己仅仅变成他的职业和科学知识的一种标志。”

那么,如何致力于解决这种人性的分裂状态呢?席勒把首先包括美育和艺术教育的“文化教养”问题提到了人类生存与社会文明发展的高度。他认为,人性分为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相应的,人具有相反相成的”感性冲动“和”理性冲动“两个方面。“感性冲动”来自人的感性本性,把人置于时间的限制之中,使人变为物质:“理性冲动”来自理性本性,保持人格不变,扬弃时间和变化,追求真理和正义。这两种冲动都是人所固有的天性,理想的完美人性就是这二者的和谐统一。但是近代文明的发展却破坏了这种统一,使得这二者仿佛各自畸形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分裂。“文化教养”的任务,就是“监视这两种冲动,确定它们的界线”,“文化教养……不仅要对着感性冲动维护理性冲动,而且也要对着理性冲动维护感性冲动”。其中,人的第三种冲动即“游戏冲动”是恢复人性完整的根本的有效途径。席勒甚至不无夸张地说:“只有当人在充分的意义上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整的人”。在真理,席勒所说的“游戏”大体上就是指美育和艺术教育活动。正如他指出:“游戏冲动的对象,还是用一个普通的概念来说明,可以叫做活的形象:这个概念指现象的一切审美的性质,总之,指最广义的美。”

无疑,在科技理性和物质文明日益发展,人性分裂的现象日益严重的今天,席勒的美育思想至今仍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在中国古代,孔子主张“君子习六艺”,这里所说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也是包括“乐”、“书”(这两种与今天我们所说的艺术类别有一定关系)在内的六种小至修身、养性,大至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必备的个人技能。《周礼·地官》中说:“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显然,在六艺中,“射”、“御”、书、数技艺性极强,侧重于基本才能的训练,“礼”、“乐”侧重于处理与调节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总的说来,都是事关个人的立身之本的个人技能或修养。孔子还要求君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意思大致是说,要成为君子,首先要学诗(“不学诗,无以言”),学诗不仅可以获得各种知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认识、社会改造、完善及巩固伦理规范(“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还可以陶情操、振奋情绪(“诗可以兴”)。“礼”(符合道德伦理规范)是“立人”之本,而最后,“乐”则能够把道德的境界和审美的境界统一结合起来。与此相似,《礼记·乐记》在论及音乐的功用时也指出:乐也者,“其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孔子在《论语·述而》中言及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也表达了与此相近的意思,都是把一种“游于艺”的审美的自由境界置于极高的地位。荀子极为强调美育与艺术教育的独特效果。他在《乐论》中说,”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

与以上儒家对艺术的社会教育作用的莫大推崇不同,春秋诸子百家中,老子、庄子的道家和墨子的墨家及韩非子的法家似乎对艺术持有贬低甚至否定的别种看法。墨家对艺术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即所谓的“非乐”,反对儒家对诗、乐、舞等艺术作为人的审美需要及重要的社会价值的看重,否定艺术对于一个并非富裕的社会的积极作用。墨子站在手工艺生产者的立场上,针对统治者的穷奢极欲而反对华贵富丽之“美”。他在题为《非乐》的文章中解释自己之所以“非乐”的原因:“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刍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也就是说,他并非不知道美的享受,并不是真的认为钟、鼓、琴瑟等乐音、好看的条纹彩色不美,烤肉不香,高台楼榭不好居住。但不符合贤明君主之所为,不利于天下老百姓,所以才主张“非乐”。

《老子》中也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庄子则颇为天真地设想:“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擢乱六律,铄绝芋瑟,塞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庄子·箧》)

在我看来,墨子、韩非子等对艺术的贬斥,主要是针对当时统治阶级对美的滥用,出于保护手工艺者和社会平民的利益的角度出发的,恐也与当时落后不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情况有关。这无疑是出于实用目的一种极为功利性、片面和简单化的思想。但换一个角度看(尤其是老子、庄子的思想),却也是出于对艺术对人心的强大影响力和作用力(在先哲们看来,若不好好利用,也可能走向反面,产生坏的影响力和作用力)的清醒认识。道家、法家和墨家对艺术的警惕倒是提醒我们应该把握艺术教育中的正确导向,防止不健康的、低级的及过分奢华的艺术对人的侵袭和毒害。而且,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中隐含了一种对艺术的超功利主义的思想,即他们既不像儒家那样把艺术看作安帮治国的手段,也不是像墨子或韩非子一样仅仅出于社会安定、民心稳定的手段或从某一集团和阶层的利益的角度考虑来反对艺术,而是从是否能完善人格、平衡身心的角度来论述的。如此,在他们看来,穷奢极欲地对感官享受(美感与感官享受显然是密切相关的)的过分追求,反倒会破坏人的人格完整和身心平衡,相反,朴素的、单纯的、返璞归真、灿烂至极归于平淡的美才是有益的、真正的美。这显然是富有启发性意义的,也是颇为符合正确的美育之理想的。

在世纪初的社会大变动中,蔡元培的美育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代表了中国现代美育思想的诞生。作为留学德国的的中国人,他的美育思想有着明显的受康德、席勒等的美学思想影响的痕迹,但却也有自己鲜明的独特处。“以美育代宗教”说即可为代表。首先,他把自然及艺术的审美境界看得很高:审美的无利害特征使美成为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偏见和利己自私的利器。“名山大川,人人得而游览,夕阳明月,人人得而赏玩;公园的造像,美术馆的图画,人人得而畅观……这都是美的普遍性的证明。”“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复有人我之关系,遂本能有利害之关系。”而宗教以外力侵入个人的精神境界,是不自由的;为了传教“不惜于共和时代,附和帝制”是反民主的;宗教排斥异端,扩张己教,也是非博爱的。在他看来,宗教还利用艺术来为自己服务,以美感的方法和祈祷的仪式,培养人的宗教情感,所以在宗教昌盛的地方,艺术大都是宗教艺术——宗教歌舞、宗教绘画、宗教建筑等等。但是,随着人类文明的向前发展,宗教在一步步走向衰落,一步步被科学证实为虚妄。宗教艺术也因利用艺术“刺激人心,而使人渐丧其纯粹之美感”,因而在文艺复兴以来,艺术也逐渐游离于宗教而走向独立,“各种美术渐离宗教而尚人文”,这就必然应该走向“以美育代宗教”之途。他认为:“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冶感情为目的者也。”而美育之利用宗教则不同于宗教,美育“监激刺感情之弊,而专留陶养感情之术”,使人“有高尚纯洁之习惯”,也使得美得以发挥其“普遍性”。

同样,宗白华的审美理想落实在主体维度,是与主体人格建构的问题紧密相关的。宗白华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是唯美的人生态度。

其理想的人格有两翼:一是晋人的美,一是歌德的美的人生观。

李泽厚曾认为魏晋时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的觉醒”:表现之一就是“人的才情、气质、格调、风貌、性分、能力便成了重点所在”,“夸张地对人物风貌的形容品评,要求以漂亮的外在风貌表达出高超的内在人格,正是当时这个阶级的审美理想和趣味”。

在魏晋南北朝,人的体态和人格的美称为重要的审美对象。据记载,“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

“稽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隗俄若玉山之将崩。”

稽康:“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

歌德的人格理想则是充实,积极入世,与孟子的“充实之谓美”“浩然之气”异曲同工。

魏晋时代正是一个人的觉醒的少年时代,这正与五四时代极为相似。

所以,魏晋人格美之追求,深得宗白华至赞赏就不难理解了。

而魏晋人格精神的建构的重要成因之一,则正是艺术之美育功能发挥的结果——“山水美的发现和晋人的艺术心灵”。

总之,综观古今中外美育思想史,人们大都公认:艺术作为一种人文科学,除了具有一般人文学科都具备的社会认识、社会改造等功能外,还独具审美教育和审美娱乐等功能。也就是说,人们通过艺术的创造和欣赏等活动,不但能赏心悦目、畅神益智,身心得到愉快和休息,而且还能在潜移默化中,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引起道德、情操、理想、教养等的深刻变化,培养起正确的人生观和健康的人文素质,从而也可以促进人类文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合理进步。艺术,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尺度和象征。

① 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② 叶朗《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5页。

③ 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4页。

④ 皮亚杰《人文科学认识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

⑤ [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⑥ 同上,第92-94页。

⑦ 王才勇《真理与方法·译者前言》,[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6页。

⑧ [德]席勒《美育书简》,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48-49页。

⑨ [古希腊]柏拉图《文艺对话集·普罗塔戈拉篇》,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⑩ [古希腊]柏拉图《文艺对话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88页。

(责任编辑:楚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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