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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办幼儿教师规范化教学行为实施策略研究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3-09 08:46:25   浏览次数:

摘 要 广西民办幼儿园规模小,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教师教学行为普遍出现了随意化或“小学化”等不规范的现象,严重影响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与发展。规范民办幼儿教师教学行为,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更快地促进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民办幼儿教师 规范化教学行为 策略

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5.11.031

On Implementation Strategies of Guangxi Private Preschool

Teachers" Standardized Teaching Behavior

ZHAO Meiyin

(Baise College, Baise, Guangxi 533000)

Abstract The scale of private kindergartens in Guangxi is small, and the level of teachers" specialization is generally low. The teachers" teaching behavior is generally a phenomenon that is not standardized or "primary school", which seriously affects the health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private kindergarten teachers, need to work together to better and fast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preschool education.

Key words private preschool teachers; canonical teaching behavior; strategy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年来,全区幼儿园总数由原来的5337所增加到8029所,新增幼儿园2692所(新增公办幼儿园341所,民办园2351所)。其中,民办幼儿园7156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9.2%,但在园(班)幼儿仅占全区在园(班)人数44%左右。可见,民办幼儿园规模小,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师资队伍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专业化水平不高,保教质量水平低;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不合理,幼儿园主要靠收费维持,运转困难;不少教师教学行为不规范,普遍出现了随意化或“小学化”现象,严重影响了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与发展,阻碍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肯定了“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这种“自主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应以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前提。而教育教学质量是幼儿园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民办幼儿园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站稳脚跟,就要不断规范其教师的教学行为,为自己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方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因此,规范民办幼儿教师的教学行为,笔者认为需做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1 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民办幼儿园基础设施与文化建设

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幼儿园的生存之本,再优秀的教师如没有合适的场所及配套的设备也无法展示她的才华,幼儿也就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教育与保育。然而,走访中发现,多数民办幼儿园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和急功近利办学思想,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低下,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不少幼儿园是家庭似的楼房,即自家或租用的居民楼通过简易改造而成的。班级人数较多的安排在客厅,少的在卧室。户外活动场地很有限,有的甚至没有。曾经看到二三十个小朋友挤在一间不足30平米的教室里(那是他们一天的活动场所)听教师上课,教室墙上也没有专门的布置,只见到桌面上散放着几个小玩具。在这样的环境里,怎能让老师按五大领域有序展开教学活动,又怎能让幼儿喜欢并快乐地度过每一天呢?因此,要从根本上规范幼儿教师的教学行为,民办幼儿园投资者应想办法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合理建设幼儿园室内外各种活动场所,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为师幼提供一个良好而舒适的活动环境。

2 加强管理,改善民办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

调查中发现,当前广西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普遍偏低。在乡镇幼儿园,教师月收入1100元左右;在县城幼儿园,教师月收入1300元左右;在市级的也就1500元左右。而且,绝大多数民办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障未真正落实,福利待遇普遍低于公办园。较低的工资福利待遇,随之而来的较低的社会地位,使得民办幼儿园很难吸引到高水平的教师。因此,民办幼儿园教师一般学历层次低、专业性差、经验缺乏,且爱岗敬业意识薄弱,整体素质不高,师资流动频繁,稳定性差。然而,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尤其是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政府的管理扶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幼儿教育的公益性要求政府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当前地方政府在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扶持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如:管理组织不健全,没有设置民办幼儿教育的专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缺乏政府监管和规划,造成民办园分布不均,办园不规范;地方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的渠道不畅通,扶持力度不够大等。只有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和加强管理,改善民办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使民办幼儿教师在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等与公办幼儿教师不存在太大差距,民办幼儿园才能吸引到或留得住优秀教师。

3 开展多渠道培训,提高民办幼儿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针对当前民办幼儿教师的现状,即学历层次低、专业性差、经验缺乏、爱岗敬业意识薄弱、整体素质不高等,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通过国培、区培或地方性的短期培训,利用寒署假分批分期开展全员培训与学习活动,以实现短期内改善民办幼儿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首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和方案并贯彻落实。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目的有计划地制定系统的民办幼儿教师培养与培训规划,把民办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规划纳入到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中来,把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并完善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机构,以及开展各种各样的培训形式,如:除了参加国培、区培等学习活动外,还可以组织民办幼儿教师分批到县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进行参观、研讨、培训学习,或委派优秀的教师定期到各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指导和传、帮、带的业务指导,或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等方式,督促民办幼儿教师纠正不规范的教学行为,从而激励民办师、园的共同发展。同时,鼓励民办幼儿教师通过自主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加强技能技巧的训练及举行公开教学观摩活动等。保证民办幼儿师资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其次,要求教师树立正确的幼儿发展观。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尊重学习的主体,重视学习的主体的意愿、情感、需要和价值观。那么,幼儿教育中幼儿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教育应以幼儿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与学习的权利。孩子们有自己独特的视角和观看世界的方法,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主动认识和理解孩子,同时在各种情感上满足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幼儿的发展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幼儿的发展是长期性的、系统性的、反复性的、全面性的发展过程,教师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幼儿。每个幼儿在沿着相似进程发展的过程中,各自的发展速度和到达某一水平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幼儿的思维特点和学习方式也各不相同,幼儿在探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教师期望的结果或答案背道而驰,教师要尊重这一现象,并正确地对待和理解幼儿,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引导幼儿进行正确认识与发展。

4 加大宣传,改变广大家长的教育期望

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少民办幼儿的家长认为送孩子上幼儿园目的就是希望孩子少玩多学,认为玩游戏是无用的,学习知识才是最重要的。调查中,针对“您为什么把您的孩子送到幼儿园?”选择“学习知识,为将来入小学做准备”占到64.6%,选择“让孩子学会和其他小朋友玩,锻炼孩子交往能力。”仅占34.3%;针对“您关心您孩子在幼儿园的学习表现吗(注:认字、计算、写字、拼音等)? ”选择“非常关心”占到52.4%,选择“不关心,幼儿园主要是玩的地方,学习知识是次要的。”仅占23.5%;针对“您希望您的孩子在幼儿园学到些什么?(可多选、按主次排序选择)”从选择的排序来看,首选“学会学习(掌握知识、技能、为小学打基础)”仍占到69.3%,首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才占21.8%;针对“您觉得幼儿园的孩子学习一些超前的课程是不是会对孩子的心理和生理发育产生一些消极影响?”选择“不会产生影响”点到43.6%,选择“会的”仅占21.4%,选择“不清楚”占35.0%。可见,家长这种不正确的育儿观与过高的期望必然会影响民办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行为的表现。因此,转变民办幼儿家长的教育期望是燃眉之急。幼儿园应善于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或定期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等途径向家长宣传幼儿教育的科学知识和培养目标,让家长了解科学育儿的新理念与新方法,并从新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确定合理的教育期望,从而积极配合教师的日常教学活动。

5 强化规范意识,严格幼儿园内部管理

规范民办幼儿教师的教学行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民办幼儿教师教学行为的规范化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与幼儿园管理者对教师教学的管理有着密切的相关。管理者要建立健全幼儿教师教学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教师日常教学行为进行科学的、系统的、严密的和合理的监督与管理,如:通过对教学计划、教案及随堂听课等途径检查,督促教师精心设计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认真对待每堂课,对幼儿进行科学评价等,及时发现并矫正不规范的教学行为。以此来不断强化幼儿教师规范教学行为的意识和严谨教风、严肃工作的态度。

总之,民办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行为的规范化程度不仅对幼儿的健康成长与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而且将决定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规范民办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行为,不仅仅靠教师个人的努力,更需要国家、地方、幼儿园及家长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与配合,才能更好更快地促进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广西民办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行为规范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3C092

参考文献

[1] 李康耀.如何使学院教育走上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思考[J].基础教育研究,2011.2.

[2]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S].教育部,2012.9.

[3] 张秀琴,庞婷.当前农村幼儿园教师教学行为存在问题分析及其改善策略[J].学前教育研究,2014.7.

[4] 蒲汝玲.幼儿园集体教学中教师教学行为现状及对策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10.5.

[5] 张晓辉.学前教育应严禁“超、灌、刻”——《3~6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理念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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