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20年:回顾与思考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10 08:39:39 浏览次数:次
摘 要: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经过20年的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制度内容不断丰富,显现出良好的政策与经济效应,但在其运行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为规范现行政府间财政关系,应在简化财政级次的基础上,清晰、合理地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健全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以实现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的基本匹配。
关键词:分税制;财政体制;收入划分;转移支付制度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4)05-0071-08
财政体制作为确定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是政府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的重要体制依托,并对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和政府运作效率有着深刻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伴随着各个历史阶段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总体的改革取向是由集权逐步走向分权。在建国初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实施的是高度集权的“统收统支”财政体制。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逐步过渡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政体制。改革开放后,为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分级包干”财政体制。从1994年1月1日起,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通过以事权划分为基础界定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范围,按税种的归属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范围,分设国税与地税机构,建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度以及实行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等措施,初步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级财政体制[1]。其后,中央依据体制运行状况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格局、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以及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等方面对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了多次调整与规范。
从1994年运行至今,分税制财政体制显现出良好的经济与政策效应,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通过二十年的改革,不仅建立起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也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配置的优化,增强了地方政府加强收支管理的主动性和自主性。随着财政体制的逐步完善与规范,各级财政不断发展,为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的繁荣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持。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既有财政体制也显现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妨碍了财政职能的有效实施,降低了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不规范影响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顺利推进,也成为造成基层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2]。在现有财力无法维持工资发放、机构运转以及民生保障等方面正常开支需要的情况下,有些地方便试图通过土地财政、债务融资等途径增加可支配财力,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隐患。
我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和城镇化进程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挑战。我国的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总体上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等目标的顺利实现需要以规范健全的财政体制作为重要的制度依托。财政体制运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各级政权建设、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中央财政和各个层级的地方财政形成良性运行态势,既是规范各级财政分配关系的实际需要,也是应对以及解决目前诸多实际财政问题的客观要求。在此背景下,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二十年之际,系统梳理二十年来的改革发展进程,客观分析评价改革成效及存在问题,探讨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对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进一步规范和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都具有重要的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与政策措施
20世纪80年代,传统的财政体制率先成为宏观层面改革开放的突破口。为调动地方政府的理财积极性,在财政体制方面开始实行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改革。至1993年,财政体制共经历了三次大的改革。因“包干”是这一期间改革的共同特征,因此,这一时期的财政体制被统称为财政包干体制。财政包干体制不仅打破了统收统支财政体制的束缚,激发了各级地方政府的活力,带动了财政收入的增长,而且也为各项改革提供了直接的财力支持,推动了经济转轨进程。但随着的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财政包干体制的弊端逐步显现:一是强化了地方利益,导致地区封锁、盲目竞争、重复建设严重、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等问题。二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仍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没有脱离频繁变动的局面。三是各地财政体制形式多样,财政包干形式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一对一的谈判决定,在包干形式的选择方面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机会不均等以及决策不透明等问题。在不同的包干形式下,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弹性存在较大差异,难免出现财力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四是造成政府财力分散和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弱化。财政包干体制实施十余年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79年的28.4%下降为1993年的12.6%,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的46.8%滑落到1993年的22.0%,影响到政府职能的正常实施,也造成了中央财政的被动局面。总之,财政包干体制虽然曾经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几十年的传统财政体制有着突破性的进展,但其仍没有改变传统财政体制将企业禁锢于条块分割的行政隶属关系之中的行政性分权格局,也不是一种规范、合理而稳定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形式,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3]。
在市场化取向改革目标明确之后,对财政包干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方向是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有益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级财政体制。1992年,财政部选择了九个地区九个试点地区包括:天津、辽宁、沈阳、大连、浙江、青岛、武汉、重庆和新疆。这些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来自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并包含了不同的财政包干形式:天津实行的是“总额分成”、辽宁、沈阳、浙江、重庆实行的是“收入递增包干”、大连、青岛、武汉实行的是“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新疆实行的是“定额补助”。进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并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力图通过构建规范的分级财政体制来协调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这经济运行中的两大基本关系,从而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间财政关系由“行政型分权”向“经济型分权”的转变[4]。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着力解决财政包干体制下由于过分“放权让利”所引致的财政体制关系紊乱、财政集中度低、中央财政实力弱等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进程中的各项全局性改革奠定良好的体制基础。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20年:回顾与思考]相关文章
- 完善我国分税制的若干建议
- 分税制下财政转移支付问题及改革思考
- 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下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 分税制改革需再推进
- 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存在问题及改革新思路
- 分税制改革如何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
- 分税制下的财政体制改革及地方财力转变之研究
- 分税制改革后纵向财政不平衡对广西农村小学教育的影响
-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浅析
- 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
- 新形势下财政策税收体制改革所感
- 政府与市场关系变动中的办学体制改革
- 区城乡综合管理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22年)
- 展览.精彩回顾
- 小学生回顾2022展望2022作文最新2022
- 回顾2022展望2022工作总结2022
- 上半年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财政人员德能勤绩廉个人总结,财政人员德能勤绩廉个人总结
- 财政系统两学一做总结范文
- 浅谈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
- 浅谈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
- 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及启示探讨
- 财政部启动会计监督查前调查等资讯12则
-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化解财政危机问题的几点思考
- 2007年财政工作的八大重点
- 高三党需要思考解决的问题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发展与思考
- 交互式一体机在数学教学中的应用与思考
- 为促进学生的数学思考而教
- 关于数学史资源教学的思考
- 城市文化背景下的公共空间艺术思考
- 数字科技视阈下艺术教育的跨界思考
- 民办高职院校加强专业建设的思考
- 关于现代设计中技术与艺术关系的思考
- 城市雕塑教学思想的转变与思考
- 上一篇:浅谈体育教学中的准备活动
- 下一篇:谈新课标要求下的体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