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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影响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8-09 08:49:50   浏览次数:

摘 要: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旅游开发的重要资源。发展旅游事业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当今社会难以回避的矛盾,既对立又统一。尽管在民族地区民族旅游开发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出现“失真性”与“商品化”,但是,民族旅游能激发民族社区成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文化重构的热情,强化社区成员的族群认同意识及进行民族文化的再建构,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演、传承延续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民族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湘西地区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0)04—0131—03

一、问题的提出

在全球化背景下,经济的迅速发展冲破了传统的封闭性,民族传统文化边界日渐模糊,民族传统文化的延续面临危机。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及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民族传统文化逐渐被“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所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成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就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他们主要以静态的方式,着重研究古籍、文物、遗址的整理挖掘与保护。近年来,一些学者转向对民族风情、民族习俗等文化遗产的动态研究。随着民族地区民族旅游的发展,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问题也得到了学者的关注。经济学家将旅游当做一种产业,认为旅游业为少数民族带来了经济收入提高、就业机会增加、经济结构转化等积极影响。民俗学家、人类学家本能地察觉到了旅游的消极作用,往往将旅游开发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敌”,认为旅游开发使民族传统文化的原生环境遭到破坏,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庸俗化、商品化,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独特性的丧失,是伪民俗。①旅游研究者认为旅游开发可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的双赢。②还有一些学者的看法较为客观:“旅游如同全球化一样,是民族避不开的宿命。民族主体所能做的是在参与过程中理性梳理出旅游对于民族的拯救作用,在适度商业化过程中强化民族文化、唤醒民族意识。”③由此,从民族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视角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

二、民族旅游的基本要素

民族旅游的概念来源于国际著名的旅游人类学者柯恩,他在阐释东南亚少数民族群体在旅游活动中游客及旅游民族之间互动关系的文章中将“民族旅游”定义为“针对在政治上、社会上不完全属于该国主体民族的人群,由于他们的生态环境或文化特征或独特性的旅游价值,而进行的一系列观光旅游”④。另一美国旅游人类学家布鲁诺认为,民族旅游涉指到这种情形:“国外或国内的旅游者通过旅游可以观察其他群体,而这些群体不仅被认为有明显的自我认同、文化和生活方式,而且他们通常被贴上诸如种族、国家、少数民族、原始、部落、民俗或农民的标签。”⑤两位学者都将被观光对象的文化特征、独特性和少数民族视为民族旅游的要义。民族旅游在现代旅游中之所以会“热”起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对“都市化”的厌倦和逃避。“游客的旅游动机中一个最为重要的根据就是希望能够观光、体验和经历与自己文化体系完全不一样的东西。两者的差异越大,对游客的吸引力也就越大。换言之,游客所看到的、体验到的东西越‘不标准’,越奇异,效果就越好。”⑥这也即是说,在民族旅游中人们旅游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和体验与自己周围环境和文化氛围不同的东西。作为民族旅游目的地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文化和自然景观上相对独特的、有差异的民俗风情与民族文化构成民族旅游的基本要素。

三、民族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

民族旅游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文化行为,旅游者靠文化与自然景观交流,与人文景观对话。旅游者旅游的目的是希望获得新的体验、新的知识,要求旅游资源具有知识性、刺激性和参与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珍贵的文化“基因”,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完全满足旅游者的心理需求,尤其是其原创性和稀缺性特征更使之成为优质的旅游资源,具备旅游开发的主观因素。然而对于民族文化而言,民族旅游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大力发展民族旅游,有可能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带来重大冲击。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旅游被当做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一些学者担心这种旅游开发会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失真性”与“商业化”,从而对民族旅游进行了否定性批判。另一方面,以保护民族文化为重任,有选择地适度开发民族旅游,有可能会减缓当地经济发展速度,从而损害百姓的现实经济利益。可以说,民族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直处于两难处境。那么,民族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到底有哪些影响?民族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来说是否是一种有效途径?民族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二者之间能否实现共利双赢?本文将基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调查与思考来探寻这些问题。

1.民族旅游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民族地区旅游业的总体增长速度,已高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旅游巨大的市场潜力使得各民族地区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纷纷将旅游业确定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2000年全国旅游外汇收人增速超过40%的共有6个省区,全部在民族地区。⑦

民族旅游无疑是发生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最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它在为民族社区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在湖南省湘西地区,其旅游资源中最有特色的是土家族风情、苗族风情等人文旅游资源,这些民族旅游资源特色鲜明,原始古朴,历史氛围厚重,地方差异强烈,生活气息浓郁,是一种最能吸引异国、异域游客的特色旅游资源。在21世纪之前,人们没有意识到本地丰富的民族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是一种旅游资源,而把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化建设作为提高GDP总产值的主要方式。曾被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称赞为中国最美丽小城的凤凰县也和周边小县城一样经济总收入大多数靠工业,县城除了机关干部以外多数人是靠县城唯一的工厂——古湘烟厂养家糊口的。古湘烟厂破产后,全县几乎没有工业,社区成员生活陷入困境,本来被当做封建、落后的民族传统文化遭到毁灭性破坏。2000年民族旅游开始兴起后,在经济出现复苏的同时,凤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复兴与发展。城区南门、北门以及城墙得到修复,复修后的苗疆边墙向世人昭示着这里曾作为明清时期辰沅流域军事重镇的历史。社区成员中的织锦、蓝布印染、纸扎、银饰、剪纸等做工精湛、风格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族旅游这个舞台上得以展现,有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拥有蓝布印染、纸扎制作工艺的刘大炮、聂胡子等民间艺人在民族旅游这个舞台上展演了自己精湛的绝技,激发了传承民间工艺的信心,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凤凰县不仅以优美的风景画誉满海内外,更以别致的风俗画、异族的风情画成为富有民族文化内涵的旅游精品区。民族旅游在促进该民族社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广阔空间。

湘西织锦艺术种类很多,土家族的“西兰卡普”因民族旅游的推动一直在传承延续。而在湘西州府吉首丹青、排吼的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一种被称为“芭排”的织锦,这种织锦被当地人作为被面使用,是一种送给结婚新人或小孩满月的上等礼品。⑧由于当地没有开展民族旅游,“芭排”编织技艺随着唯一传承人张显兰逐渐老去,濒临“人亡艺绝”的处境。

从湘西地区的情况看,在民族旅游中,经济与文化并没有对立冲突的本质属性,二者可以实现双赢。也就是说,民族旅游既可以给民族社区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会,又能够给社区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首先,当地旅游的兴起必能唤起社区居民对本土文化的热爱和自豪感,增强他们的保护传承意识。其次,非物质文化旅游是异域文化,通过旅游使游客了解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在一定程度上还能激发游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最后,民族旅游作为旅游资源带动旅游业兴旺的同时也能增强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现在各级政府掀起的“申遗”热潮,就是国民文化保护意识觉醒的证明。

2.民族旅游激发了社区成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文化重构的热情

文化并不是孤立地存在,是在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中以动态平衡的方式延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一种持续的构建和重构的过程中形成,在族群间的交流与互动中延续、传承的。纯粹的、不受任何外来文化影响的文化遗产从来都不存在。在当下全球化时代,各民族之间的互动交融更是非常频繁,世界愈来愈相互制约、相互依存,文化共享已成为必然选择。事实上,“原汁原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不复存在,它只可能以经过文化重构后的形式存在。当然这种文化重构是通过调适而实现的过程。文化重构属于文化人类学特殊进化论的范畴,源于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的“文化适应”概念。因此,文化重构始终处于不断调适的过程中,它并不是简单的大改组,而是一种有意识的、动态的再生产过程。民族旅游对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构起着重要作用。

湘西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苗族、土家族占三分之二以上,由于社会变革与现代化的冲击,传统的文化特色几乎消失殆尽。不仅服装趋于汉化、传统民族歌舞销声匿迹,就连宗教信仰——苗族人的白帝天王崇拜和傩文化也日趋衰微。真实生活中的湘西土家族人、苗族人非如主流媒体所宣传的能歌善舞,在他们的生活常态中,摆手舞、茅古斯早已消失,民族服装也是在过节时穿給游客看的。现实中的苗族服装是深蓝色的粗布衣,只是在袖口和裤腿绣花。由于近年来民族旅游的开发,民族社区在与外来族群的互动交流中刺激了族群意识的复苏,他们意识到自己文化价值的独特性,乘民族旅游大潮,不遗余力地再现自己的文化。经过民族精英文化重构以后的苗族服装色泽亮丽、领口上有闪闪发亮的银披肩,高耸厚重的头帕也重构成银光闪闪的凤冠。重构后的苗族服饰增添了现代文明的元素,满足了游客的视觉需求与心理需求,也逐渐得到本民族成员的的认可。由此,这些长期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边缘群体文化”在不同程度上重新得到肯定和新的评价,这刺激了民族成员展演自己文化的兴趣,激发了社区成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文化重构的热情。“族群主体从未像现在这样热衷于挖掘自己的历史、表述自己的文化、正视自己的与众不同,也从未想到祖先流传下来的文化居然可以如此‘值钱’。”⑨在民族旅游的刺激下,湘西地区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重构着。比如,只有在娶亲仪式中才出现的“抹锅烟黑”被用在常年展演的民间歌舞中;只有在椎牛等宗教仪式中才出现的民间绝技——上刀梯、踩铧犁在游客面前天天展演着;七月半送亡节的放河灯成了来古城凤凰旅游的保留节目,被赋予许愿、祝福的新意。经过文化重构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许多濒于绝迹的文化遗产得到传承。

3.民族旅游强化了社区成员的族群认同意识

族群认同的实质就是巴斯所说的族群边界(Ethnic Group Boundaries)的深刻内涵,它表现为对内维持族群凝聚力的自我认同及对外区分我群与他群的相互认同两方面。在民族旅游中,社区成员与游客的互动交流往往会唤起自我认识,还会加强他们对于自我身份及自我表述的关注。湘西地区瓦乡人族群认同的强化正是在民族旅游与族群认同互动中民族文化再建构的典型范例。族群身分是不同人群自我认同和相互区分的重要标志。关于瓦乡人这一族群身分,在20世纪50年代就引起过关注,语言学家王辅世在民族识别的调查中有两篇关于瓦乡人语言的论述,引发了瓦乡话的大讨论。但直到大力发展民族旅游的今天,瓦乡人的族群身份才因其独特的魅力而被再度唤起,其族群意识得到再度强化。瓦乡文化的文化表征除了语言、服饰以外还在于其宗教信仰上的盘瓠崇拜。近年来瓦乡人在其聚居区的泸溪县城兴修了盘瓠广场、盘瓠公园、辛女大酒店等标志性建筑物,从族源认同的视野唤起族群成员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县城周边的曲望、红土溪、仡佬坪村还在盘瓠庙前举行了首次盘瓠公祭,展示我群与他群不同的文化表征。⑩他们从语言、族源、宗教等角度全方位地展示瓦乡文化的独特性、奇异性和隐含其中的族群意识,重新塑造新的瓦乡族群形象和自我表述以及象征着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在瓦乡文化中交汇、融合的不同表述。这一切使得在民族旅游开发的特定场景中,瓦乡人的族群意识借助于民族身份的再认同得以强化,早已在族群成员记忆中淡忘的民族文化得到再建构并在与民族旅游发展的互动中得以传承、延续、发展。

综上所述,民族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主要是积极的。但由于民族地区急于脱贫致富,旅游开发商追逐短期经济利益,民族旅游的确存在过度开发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存在舞台化、商品化、庸俗化倾向。一些不宜于开发的、代表着当地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人为包装而成为一种固定的商品,有些精湛的手工艺品被大量粗制滥造的廉价小商品所代替等。但从整体来看,旅游者对异域文化所表现出的浓厚兴趣促使当地民族认识并有意识地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强化民族成员的自我意识,增强民族认同感,促进传统文化的延续。可以说,民族旅游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演、传承延续的有效途径。

注释

①孙天胜、李永乐:《关注民族旅游开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中国民族》2006年第9期。

②高婕、田敏:《民族旅游的困惑与选择:中国民族旅游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能否双赢的思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③⑨孙九霞:《旅游拯救民族与文化?》,《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8月27日。

④[美]Eric Cohen:《东南亚的民族旅游》,《旅游、人类学与中国社会》,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9页。

⑤[美]Edward M. Bruner:《民族旅游:同一族群,三种场景》,《旅游、人类学与中国社会》,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4—45页。

⑥彭兆荣:《旅游人类学视野下的“乡村旅游”》,《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⑦本数据源于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2001年8月向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室报送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建议》。

⑧田明:《土家织锦》,学苑出版社,2008年,第78页。

⑩明跃玲:《边界的对话:漂泊在苗汉之间的瓦乡文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78页。

责任编辑:随 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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